
一个十岁的孩子,没有了娘,在大萧条的阴云下长大——故事就从这里说起。那时节,曾经的殷实之家不得不为一顿饱饭而被迫乞讨——如果还能够求得一顿饱饭的话。高贵的人为能换得一双鞋,不得不跟在马屁股后面清扫粪便。沃克先生,曾经的一位事业有成的会计,曾经拥有自己的公司,却沦为一家豪华酒店的维修工。亨利的妹妹,汉娜,成了他整个生命中唯一的亮点——确切地说,她金色的秀发在夜里也会闪闪发光。他生命中失去过什么吗?
唉,几乎是一切。几乎世间一切可以失去的东西。但最重要的,是好奇心,是对未知事务的期待。
是对世界的神秘感。除此我们还需要啥呢?我们每一位,任何一位?比如说我吧。没一天我不是在为这个或者那个怪胎异类诱骗看客。是我告诉你们表演在什么地方的,而表演也总是在那里面,在这历经风雨的杂技表演大篷里面,在这些展现大自然错误的艳丽的图画背后。一切都那样子,像一加一等于二那样老套,没任何新意,说真的——当然,如果你们撇开约兰达不算的话。隔三岔五地,她会在那排松板后面的臭水沟边等我。我们一起聊天。出于自愿,她与这方寸之内的每一个男人——除我之外——都有过交接。我们过去不曾有过,将来也不会。她真是太迷人了——她那吉普赛女郎深肤色的美,她那一切的一切。我完全被迷住了。说来尽管很怪异,但正因为我从没那样碰过她,我反而觉得比其他任何人与她都更加亲近。就好像我们是夫妻,除我之外,谁也不能以那样的方式拥有她。这就是魔力,不是吗?对我而言。
好啦,想象一下吧:1931年的夏天。虽然刚放假不久,学校却已成了一种遥远的记忆。他与妹妹自由自在,四处跑,到处钻,开心怎么玩儿就怎么玩儿。富丽门酒店成了他们的乐园。想象一下吧,一个可爱而神情忧郁的十岁小孩,在那层楼无数的大厦里捉迷藏,决意要找一个谁也寻不着的地方。当他拧开一个本以为没人的空房间,却发现里面竟然有人,而且正对他坐在椅子上,好像专等着他似的。那人身穿黑色礼服,脖子上系着领结,脚穿一双皮鞋黑白相间,锃亮耀眼。亨利从未见过如此亮的皮鞋。那人面带笑容,但他肤色是如此地白,白得像纸,白得像天空的云。对比而言,他的牙齿倒显得有些泛黄。他的头发润湿。旁边书桌上有一本书和一支笔,不过书里边一个字都没有。他手里一枚硬币,漫不经心地在手指间翻来翻去。
“亨利,”他说。“很高兴见到你。”
“您……知道我的名字?”
“随口猜的,”那人说。笑容凝固在他脸上,似乎除此就没了别的表情。“名字是个很滑稽的东西。比如我的名字,就每天都不一样。”
“真的么?”
“是啊。昨天我叫霍雷迪奥,今天叫塞巴斯蒂安先生,而明天?谁知道呢?我在考虑改成‘托拜厄斯’。”
亨利点了点头,似乎是明白他的意思。但他被催眠了。他被这人的魔咒迷住了不知有多久——其实,不到一分钟。
“汉娜呢?”
塞巴斯蒂安先生问道。那枚硬币像蛇一样在他指间穿梭缠绕。他知道每个人的名字。
“躲着,”亨利说。
“哦,”塞巴斯蒂安先生说。“刚才你以为她可能藏在这屋里,是吗?”
亨利又点了点头,他眼睛一直盯着那枚硬币。“您这是怎么做的?”他说。
塞巴斯蒂安先生似乎笑得更开心了,他的眼睛精光闪耀。“噢,这样的。跟我做这个一样。”
话音刚落,在他们相遇的第一天,塞巴斯蒂安先生就展示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他消失不见了。亨利差点没诅咒发誓说自己绝无半句假话。仅仅几秒钟,那把椅子一下子变得空空如也。他眼睛本来一直盯着那人的手,可他的手也随同他的身躯,突然不见了。亨利还没来得及环顾四周寻找,他却又出现了,跟刚才一模一样,翘腿坐着,面带笑容。
“这是怎么做的?”亨利说。
“这,”塞巴斯蒂安先生说,“叫魔法。”
那天夜里,在他们狭小——纸一般单薄的褥垫占据了整个空间——而昏暗的房间里,汉娜和亨利都难以入眠。他们的衣服挂在横穿房间的一条绳子上,看上去跟幽灵一般。当有客人冲厕所时,他们听得见布满墙壁的裸露的金属管道里咕咕的水流声音。他们都知道对方醒着,知道对方眼睛睁得大大的躺在黑暗里。他们出生相隔不足一年,似乎亨利身上的一块肉留在了母亲的子宫里,化作了汉娜身体的一部分。因此,他们相互感应特别明晰,甚至能感觉到对方的眼睛是否睁着。
“我今天遇到一件事,”亨利说。
汉娜惊讶地屏住呼吸。“我也是!”她说。那声音近乎是极力压抑的兴奋尖叫。“我也遇到一件事。”她身体挤过来一些,靠近他们之间假想的分界线。“你先说。”
“不,你先说。”
“好吧,”她说。“我发现了一条狗。”
“你说什么呀,你发现了一条狗?”
“酒店后面的巷子里有一条狗,我发现他在那里。”
“你在酒店后面的巷子里做什么啊?”
“看杂志呀,”她说。
“杂志?”
她从褥垫下抽出一样东西给亨利看。那是从杂志上撕下来的一张漂亮的纸页。杂志叫《冠达旅游》[1],画面是一个漂亮的热带岛屿,海滩上有一位女子,身旁一位英俊的男人。他们凝望着远方遥无边际的蔚蓝色大海,在他们头顶有一架双翼飞机。“书上有好多这样的图片,每张图的地方都以不一样。将来我要去那些地方玩儿。”
“我们,”亨利说。
“什么?”
“你应说‘我们’,”他说。“将来我们要去那些地方玩儿。”
但汉娜没再说话。她只是呆呆地盯着那张图画。
“当时我躲在那一大排垃圾桶背后,”她说,“就这样在看图画,不一会儿我听见有什么动静,结果发现是一条狗。”
“什么样子的?”
“蓝色的,”她说。“有点儿带蓝色。一条蓝色的狗。”
“那不是狗。”
“反正我发现了他。”
“听样子是他发现了你。”
“晚饭后我又去那儿,给了他些火腿吃。”
亨利没做声,想了一下她的话。“我们的一些火腿?”
“是呀,”她说。
“好像我们的火腿不多呀,”他说。
“是我那一份。不是你的。我今晚没吃,所以就留给他了。”
“那么说那只狗今天比你吃得好了。”
“我想是吧。不过没关系的。”
他们静了一会儿都没讲话,最后她转过身去。她知道亨利对她这样做心里是什么感受,不必有心灵相通的感应她也能体会。
“那是我的狗狗,”她背对着他说。“我爱喂他什么就喂他什么。”
亨利很识趣,没跟她争辩,因为虽然她身体有他的一部分,却同样也有一部分不是他的。让她喂那条蠢狗去。任自己怎么关心她,她仍可能会去大楼后面的巷子里生活,睡在那些垃圾桶后面。他心里的确是这么想的。她此时一直滚到了褥垫的边上,比平素任何时候都远。亨利能感觉出他们间的距离。他知道,如果可能,她还会把身子挪得更远。他们赌气了。他慢慢睡着了,而没有讲有关塞巴斯蒂安先生或是霍雷迪奥或托拜厄斯的事情。因为这一秘密,他感到心里稍微好受一些。
第二天,亨利又去了702房间,仍然没带汉娜一块儿——她刚一睁开眼睛,就拿一片面包找那只狗去了。塞巴斯蒂安先生——在亨利眼里,那人的确像一位塞巴斯蒂安先生,因此在心里,他这样称呼他——坐在那同一把椅子里,身上穿着那同样的衣服,脸上是同样的笑容。不过这一次他手上拿的不再是硬币,而是一副蓝色背面的扑克。扑克牌从一只手移到另一只手,好像它们自己有着某种意识,经过训练后,塞巴斯蒂安先生要它们怎么思维它们就会怎么思维。它们一张接一张,井然有序地在空中缓缓游弋,磁铁般连绵一体,却又缕缕轻烟般互不粘连。
亨利一语不发,静静地站着。那神情像是遇到自己初恋的真爱。
“我可以教你,”
塞巴斯蒂安先生说。“如果你想学的话。”
亨利轻轻地点了点头。他想学。
我来自俄克拉何马州。我父亲是那地方的一位石油商。小时候,我们家住的是城堡。城堡巍然耸立,在大草原上就像是一座壮观的海市蜃楼。我有一张小时候在楼前面的照片,穿的灯笼裤。灯笼裤呢!爵士头,油光水滑的——我现在留的仍是这种发型。后来,当我十二岁时,我父亲输光了所有一切。他是个赌徒,而且嗜赌如命。这两个加到一块儿,可就倒霉了。我们搬离了城堡,我们母亲离开了我们。我们住进诺曼一栋没有电梯的楼房。我十四岁时,他又将所有一切赢了回来——我父亲,真是不屈不挠,棒极了,他甚至还给我找了一位新妈妈——可在我十六岁时,他又重蹈覆辙,将一切输了个精光。
我厌倦了这样的生活。这样的提心吊胆。过了今天从来不知道明天醒来是富是穷,是住在城堡还是挤在某个肉铺楼上的一个房间,没有母亲,或者母亲一词变成了过去时。因此,我离开了那个家。我跳上一辆出城的火车,离开了俄克拉荷马。无所事事地流浪了一年,最后是失魂落魄,进了这杂技团,捡回了一条魂儿。后来,我的前辈在1949年的大火中失去了他的声音和他残余的生命,我便被安排接替了他的职位,为这里的异类们招呼看客。当然啦,我喜欢他们,他们也喜欢我。不过他们是这里的明星。有些滑稽。他们都是能人。我却太过普通,不配在这样的场所,不配做名流。我唯一就是会侃。不过,我这里要说的是,我与亨利何其相似:要不是我父亲,我可能绝不会沦落到这个份儿上。
他们寄居这家酒店的一年时间里,亨利一天天看着父亲的双手变得粗糙。割伤,淤紫,老茧。那双手彻底变了形,变得跟手里的工具没了两样。过去在他们自己家里,他父亲常会在儿子熟睡的时候,握着儿子的手,轻轻拂去他额头的头发。可现在亨利不再愿意父亲碰自己,因为他爱抚的手不再是一种安慰,而像是锥子。
当然,事情不仅仅是因为这个——父亲的双手还透露着他们心酸的生活境遇。餐桌上,亨利用眼角的余光看见父亲握紧刀叉——他似乎要把刀叉掐死似的——然后恶狠狠地用力刺向食物。亨利拼命想不要去评判他,可他越是这么想,就越是固执了心中的偏见。因为,父亲吃饭的样子实在不雅。他起早摸黑地卖命干活,他饥饿难耐,他们吃的不够,吃饭的时间也是匆匆忙忙。可他母亲说过,不要因为是在别的国家,就把自己打扮得像个当地人。亨利还记得母亲是如何教自己握刀叉,如何在椅子上将腰打直,怎样请别人递给自己黄油的。他至今依然这样进餐——她那样进餐。他动作轻柔地切下一块食物,用银叉子叉起,再慢慢举起来,送进嘴里,然后若有所思地慢慢咀嚼,并常会记数:一、二、三、四、五。他母亲称之为“弗莱彻细嚼慢咽健康进餐法”。
汉娜则介乎二者之间。她明白哥哥的心情,她不想让他失望,但另一方面,她觉得亨利的进餐举止,会使他们的父亲非常难堪,因为在父亲内心的某个角落,他明白自己现在的模样。因此,她拿餐刀像锯子一样切割酒店厨房打发给他们的又硬又干的剩余牛排,但当发现亨利看着自己时,她又重拾过去优雅的礼仪。结果是,她极力示好每一方,却哪一方都不领情。她年龄尚幼,在两个世界、两方以及父爱与兄长之爱间左右为难。亨利能体会。他原谅了她。她爱咋吃就咋吃得了。
晚上,酒店的剩菜包括一份什锦菜蔬、四块硬皮面包末段和一份奶油鱼,是厨房做得太多没卖掉的,盛在旧锡盘里。
“这个味道不错,”亨利的父亲说。他嘴里塞满食物,一些儿奶油从两边嘴角挤出来。
亨利和汉娜点了点头。这时,汉娜叹了一口气。“我吃饱了,”她说。
“你不可能吃饱了,”他说。
“可我就是吃饱了,”她说。
他们父亲笑了笑,揉揉汉娜的头顶。汉娜将头避开。“她就这么小,亨利,”他说。“你看看她,一股大点儿的风都可能把她刮走!吃几口她可能饱了。我们把余下的分了吧,”他一面说,一面伸手过去拿她剩下的食物。
“不行!”她说。“不行。剩的我要留着,待会儿吃。我想待会儿我要吃的,只不过这会儿不吃罢了。”
“哪会儿吃?”亨利说。
“待会儿,”她说。
“我从这儿都能听见你肚子咕噜噜地叫,”亨利说。她看着他,赌他敢说出来,一直盯得他低下头去。“像狗一样叫。”
她端起盘子,起身离开饭桌,回头扫了一眼,看亨利是否还看着自己。他仍看着她。她不理他,还是走了。
“到底怎么啦?”父亲问道。
亨利本想告诉父亲实情,告诉他汉娜自己不吃,把吃的拿去喂她在酒店后面巷子里发现的一条流浪狗。可他不能出卖她。还没到那时候。
“我只是担心她没吃饱,”他说。“担心她可能饿病什么的。”
父亲微微一笑,上下打量着儿子,阴沉的眼里闪过一缕亮光。“你是个好哥哥,”他说。“也是个好儿子。我担心的是你吃不饱。你身子像草一样往上蹿!很快你会长得比我还高。很快……”他止住话,紧紧地盯着儿子。“亨利,那是啥?”
当父亲一一盘点着个头不断蹿高的儿子的全身上下时,他发现儿子一个口袋里有什么东西胀鼓鼓的,他脸上闪耀的光彩顿然消失。
“是烟吗?”他问道。
“不是,当然不是的,”亨利说。
“因为我们没钱买烟,”他说。“自从出现目前的境况,我就戒烟了。并不是我想戒,而是没法子不得不戒啊。你可绝不能花钱……”
“不是烟,”亨利说。“是扑克。”
“扑克?”父亲说。
极不情愿地,亨利从口袋里掏出扑克,放到父亲跟前的桌子上。饭前,亨利虽然盯着那副扑克看了足足有半个小时,可他仍觉得自己从没见过这样漂亮的东西。一切都是那样漂亮:鲜红的纸盒,上端印的“自行车”三个大字——如此地简单,却又是如此地可爱——背面是骑自行车的爱神丘比特。真是太搞怪了!丘比特骑自行车?什么意思呀?亨利弄不明白,不过也没什么要紧。他喜欢它。如此简单的一个沉甸甸的纸盒,里面却装有那么多东西。五十二张牌。虽然他自己并没意识到,他却已开始觉得,扑克牌里的世界比扑克牌外面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有更多的可能。魔法。
“噢,”父亲说,“我想我是大惊小怪了。只是副扑克而已。”父亲伸手去拿扑克,亨利身子一缩。
“别……”
“什么?”
“别弄坏了,”亨利说。
亨利的父亲察觉到儿子的语气:横蛮而带着恩准的味道。但他笑了笑。“我怎么会弄坏扑克呢?”他说。“是纸做的,又不是易碎的水晶做的。”
“可是,求你,把手先擦干净好吗?”
“没问题,”他说。“没问题。别把扑克摸油了,是吧?”他在餐巾上擦干净双手,然后小心翼翼地拿起扑克,细细地打量着。“看上去蛮新的啊,”他说。
“本来就是新的。”
“你买的?”
“别人送的。”
他父亲仔细看着扑克,眼镜一下滑落到鼻尖上。“别人送的?客人送的?”
“是的,”亨利说。“没错。”
亨利的父亲摇摇头。“他们送东西给不那么走运的人时,会自我感觉很好,即是只是一副扑克。”他笑了一声。“现在的我们就是这类人,你知道,不走运的人。而他们比我们走运。”
[1] 《冠达旅游》杂志(The Cunarder: A Travel
Magazine),1931年美国冠达轮船公司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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