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我们搬家到了康涅狄格州的斯特拉特福德镇。那时候我上二年级,一心爱着隔壁邻居家一个十几岁的姑娘。白天的时候她从来不多看我一眼,但是晚上,当我躺在床上,渐渐沉入睡眠的时候,我们俩总是一起逃离这冷酷的现实世界,一次又一次。我的新老师叫泰勒夫人,是个好人,留着一头艾尔莎·兰切斯特式的花白头发,就像弗兰肯斯坦的新娘那种头发,她还长着一对肿眼泡。我妈说过:“我跟她说话的时候,老想把手捧在泰勒夫人眼睛下头,怕万一她眼珠子会掉出来。”
我们的新家在西大街一幢三层楼公寓里。往下坡走一个街区,距离泰迪市场不远处,在布雷茨建筑材料公司对过,有一大片野地,空地边上有个垃圾场,中间还有一条铁路穿过。我经常在想象中重回这个地方;它在我的长短篇小说里以不同的名字反复出现。当地的小孩管它叫荒地;我们管它叫树林。我和戴维在搬到新家来之后不久第一次去探察了这个地方。当时是夏天,天很热,那次很棒。我们深入这片绿色的神秘地带,又是好酷的一个新游乐场,可就在这时,我突然感到强烈的便意。
“戴维,”我说,“带我回家!我要上大号!”(当初大人教的,表示这个功能就用这个词。)
戴维可不想听我的。“到树林里拉,”他说。要带我回家至少得走半个小时,他可不想因为小弟弟想蹲坑,就得放过这段好时光。
“不行!”他的主意让我大吃一惊,“我没办法擦屁股!”
“这个容易,”戴维说,“用树叶擦就行。牛仔和印第安人都是这么干的。”
不管怎么说,这时候再往家跑也来不及了。我觉得当时怕是别无选择。再说,像个牛仔一样拉屎,这主意让我挺着迷。我假装自己是豪帕龙·卡西迪--一个虚构的牛仔英雄形象--,把枪拿在手上蹲在灌木丛里,即便是在这样一个私人时刻,也决不能被敌人抓到我片刻松懈。我解决了事情,按照大哥的建议搞定了清洁问题,拿大片亮闪闪的树叶仔细擦干净了屁股。结果这些树叶是毒藤。
两天后,我的整个后背,从膝盖到肩胛,都红得发亮。我的阴茎幸免于难,可睾丸却变得又红又肿像探照灯一样。我从屁股一路痒到胸腔。可最糟糕的却是我擦屁股的那只手;肿得好像米老鼠的手,还是唐老鸭一锤子砸过之后肿起来的样子,手指间摩擦的地方起了巨大的水泡。水泡破了以后裸露出深深的粉红色肉。整整六个星期,我躺在浴缸里,在温不拉叽的淀粉药汤里泡着,透过浴室开着的门,听到我妈和哥哥一边笑一边听彼得·特雷普在收音机上主持流行音乐排行榜,还玩扑克牌。
10
戴维是个很不错的哥哥,可作为一个十岁大的孩子有点聪明过头。他的脑瓜老给他找麻烦。不知什么时候(大概是在我用毒藤叶子擦屁股那事之后),他发现有麻烦的时候,通常都能把斯蒂威小弟拉过来一起站在风口浪尖上。戴维从来也不曾让我为他那些精妙的坏点子惹出来的状况背黑锅——他既不是小人也不是懦夫——可有那么几次,他请我跟他分担责任。我觉得,正因为如此,当戴维把穿过树林的小溪堵住,结果淹了大半条西大街的时候,我才会跟他一起倒霉受罚。同样也是为了帮他分担责任,我们俩才冒着没命的危险,实施了他那个很可能会造成致命后果的科学实验作业。
那大概是1958年。我在中央文法学校读小学,戴维在斯特拉特福德初中念书。妈妈在斯特拉特福德洗衣店工作,她是熨衣组里唯一的白人女性。戴维实施他的科技展作业设计的时候,我妈就是在做这个——往熨衣机里塞床单。我这位大哥决不是那种小孩,只要往建筑图纸上画张青蛙解剖图,或者拿塑料积木和彩绘卷筒纸芯做个未来房屋模型就满意了;戴维目标远大得很。那一年他的作业是“戴维的超强电磁铁”。我哥哥对一切超强的东西,还有以他自己名字打头的东西都怀有强烈感情;后一种爱好的巅峰之作就是《戴维小报》,这个我们很快就会说到。
他的超强电磁铁第一次实验不怎么超强,很可能根本不灵——我记不大清了。做法确实是某本书上教的,不是戴维凭空拍脑瓜想出来的。原理是这样的:
你拿根钉子在一块普通磁铁上摩擦,会有微弱的磁力传到钉子上,书上说,磁力虽弱,却足以吸起几个碎小的铁屑。试过这个之后,你要把一条铜丝绕钉子缠好,把铜丝两头跟干电池的两个电极连在一起。根据那本书上说的,电流会加强磁力,你就可以吸起更多的铁屑。
戴维想的可不是吸起一点傻了吧唧的碎铁片;他想吸起一辆别克车、火车车厢,甚至陆军运输机。戴维想发动电流,撼动世界。
炮!超强!
在制造这个超级电磁铁的计划里,我们各有分工。戴维的分工是把它造出来,我的工作是实验。小斯蒂威·金就是斯特拉特福德的查克·伊格--美国历史上最著名的飞行测试员--。
戴维的实验新版本绕过了那个老土的小破干电池(他说,很可能我们从五金店买回来的时候,电池已经没电了)而选择了真正装在墙上的交流电。戴维从别人当垃圾扔在路边的一个废台灯上剪了一段电线下来,一路把电线外包的皮撕掉直到插头,然后用这条赤裸的电线把他的钉子一圈圈缠起来。随后,他就坐在我们在西大街公寓房的厨房里,把他的超强电磁铁递给我,让我执行任务,把它插进电源。
我犹豫了一下——至少这点功劳归我——可最终戴维的热情太疯狂,我无法抵抗。我把插头插进电源。没有产生什么明显的磁力,但这东西确实把我们家里每个电灯、每样电器都给爆掉了,整幢楼里的每个电灯、每样电器也都爆掉,隔壁大楼里的每个电灯、每样电器也都爆掉了(我心爱的姑娘就住在隔壁的底楼)。电流转换器立刻跳掉,然后警察就来了。接下来的一个钟头,我和戴维胆战心惊地伸脑袋从我妈卧室的窗口往外望,因为我们家只有这一个窗口看得到大街(其他窗户统统直面我们的后院,那里没有草坪,只有垃圾,唯一的活物是一条流浪狗,叫如扑如扑)。警察走了以后,来了辆电力公司的卡车。一个穿钉鞋的男人爬到两幢公寓楼之间的电线杆上去检查转换器。若换了别的时候,这事肯定会让我们看得兴致勃勃,那天可不然。那天我们只顾着担心,想我们妈妈会不会到工读学校来看我们兄弟俩。最后,电流又接通了,电力公司的卡车开走了。我们没被逮到,也没丢了小命。戴维决定,也许他的科学作业可以交个超强滑翔机,而不做这个超强电磁铁了。他对我说,我可以乘他的滑翔机首航。很棒,是不是?
11
我生于1947年,直到1958年我们才有了第一台电视机。我记得看过最早的节目叫《怪物机器人》,那部电影里面有个人穿着一身猿猴皮,头上顶个金鱼缸,这家伙叫罗曼,到处跑来跑去,要把一场核战后残留的幸存者杀光。我当时觉得这就是相当高级的艺术了。
我还看过《公路巡警》--这里提到的都是美国1950年代的电视节目。《公路巡警》讲缉拿罪犯,《一步以外》讲的是各种灵异经历。《夏延》是西部片,《海上捕猎》是探险剧,《你的音乐排行榜》是由观众听众投票的音乐榜;《安妮·奥克雷》也是西部片,讲的是一个著名神枪手的故事。《山间骑手》也是西部片。《灵犬莱西》是以牧羊犬莱西为主角的系列剧--,里面布罗德里克·克劳福演英勇无畏的丹·马修斯,还有约翰·纽兰德主持的《一步以外》,这家伙长了一双世上最吓人的眼睛。还有《夏延》、《海上捕猎》、《你的音乐排行榜》和《安妮·奥克雷》;有汤米·莱提格演灵犬莱西的第一任主人,还有乔克·马霍尼演的《山间骑手》,还有安迪·迪瓦恩用他那高亢又怪异的音调大叫:“嘿,野比尔,等等我!”整个世界充满了感同身受的冒险故事,打包装在十四英寸的黑白屏幕里送上门来,穿插在许多赞助商广告之中,到现在这些商标的读音在我听来还有如诗歌一般动听。我爱极了这一切。
但电视比较晚才来到我们金家,对此我挺高兴。如果停下来想一想,我得算是属于比较难得的一群人:
我属于最后几位美国小说家,不等学会每天吞下许多视觉垃圾就先学会了读书写字。这也许不重要。但另一方面,如果你是个初出茅庐的作家,倒不妨试试把电视机电源线剥光,缠在一根钉子上,然后插回到墙上,看看什么会爆掉,能爆多远。
姑且这么一说。
12
1950年代晚期,当弗利斯特·J·艾克曼开始编辑一本叫做《电影国度著名怪物》的杂志时,这位作家经纪人加狂热的科幻小说史料收集者改变了成千上万个孩子的生活——我就是其中之一。过去三十年里随便哪个曾经跟科幻恐怖小说有过关系的人,只要向他们问起这本杂志,你一定会得到一阵笑声,眼光闪烁,还有一连串闪亮的回忆——我绝对能保证这一点。
1960年前后,弗利(有时候他管自己叫“艾克怪物”)又创办了一本有趣却短命的杂志,叫《太空人》,主题是科幻电影。1960年,我往《太空人》寄了一个故事。据我的印象,这是我第一次投稿。我不记得故事的名字了,可我记得自己当时才发展到我的罗曼时期,这篇故事无疑受那只杀人猿启发不少,就是脑袋上顶个金鱼缸的那位。
我的故事被拒了,但弗利把稿子留了下来。(弗利什么东西都留着,任何去他家——人称艾克大宅--艾克曼的名字写做Ackerman,后面提到的“艾克怪物”原文为“Ackermonster”,“艾克大宅”为“Ackermansion”。这种创造出来的说法实在很难在翻译中表现出来,特注。--——参观过的人都会这么跟你说。)大约二十年后,有次我在洛杉矶的一家书店里做签售,排队的人里就有弗利……他带来了我当初的投稿,单倍行距,用我十一岁那年妈妈给我的圣诞礼物,一台皇家牌打字机敲出来的,那台打字机早已不知去向。他想请我在稿子上签名,我猜当时我照办了,可那次见面实在是太超现实,我都不能确定。说到恍如隔世,我们过去的幽灵啊。我的老天。
13
我第一个成功发表的故事刊登在迈克·加莱特在亚拉巴马州的伯明翰出版的一本恐怖科幻杂志上(迈克仍然健在,并且仍然从事这一行)。他以《半个世界的恐怖》为题发表了我的这个中篇小说,可我还是更偏爱自己当初的题目。我原来的题目叫做《我是一个少年盗墓者》。超强!炮!
14
我的第一个真正原创故事的点子——我猜人总会记得第一个——那是在艾克--艾克,艾森豪威尔的昵称,他在1953—1961年间任美国总统--八年怀柔统治的晚期。当时我坐在位于缅因州德翰姆家中厨房桌子边,看着我妈把好多S&H公司的绿色积点兑换礼券贴到一个本子上。(关于积点礼券,若想看更有趣的故事,见《撒谎者俱乐部》。)我妈为了照顾年老体弱的父母,将我们的三口之家又搬回到了缅因州。外婆那时候已经年近八十,肥胖,患有高血压,眼睛几乎全盲;外公盖伊八十二岁,极瘦削,性格乖僻,偶尔还会像唐老鸭那样哇哇大叫发作一阵,只有我妈能理解他的意思。我妈管外公叫“老爹”。
是我妈的姐妹们把这差使安给我妈的,也许是觉得这样可以一举两得——年迈的父母可以在家安度晚年,得到女儿贴心的照料,烦人露丝的问题也可以得到解决。她总算可以不必带着两个孩子到处漂泊,毫无目的地从印第安纳到威斯康星再到康涅狄格,早晨五点就起来烘饼干,或是在洗衣房里熨床单,那间洗衣房里夏季温度高达一百一十度--华氏110度约等于摄氏43度--,从七月一直到九月底,每天下午一点和三点工头都要给工人发盐丸防止他们中暑。
她痛恨这份新工作,我觉得——她的姐妹们为了照顾她,把我的妈妈从一个自给自足、性格开朗又稍微有点傻乎乎的人变成了一个小佃农,日子过得紧巴巴,手上基本没有现金。姐妹们每个月寄来的那点钱基本只够买日用品。他们还给我们寄来一包又一包的衣服。每年夏天快结束的时候,克莱特叔叔和艾拉姨妈(这二位可能算不上是直系亲戚)还会送来一箱一箱的蔬菜罐头和果酱。我们住的房子是艾瑟琳姨妈和奥伦姨父的产业。我妈一到了那里就给上了套。两位老人去世之后我妈找了份真正的工作,但她在那幢房子里一直住到癌症找上她为止。当她最后一次离开德翰姆的时候——她生绝症的最后几个礼拜,是戴维和太太琳达照顾她——我有种印象,也许她恨不能快些离开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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