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只猫,是六年前从街上捡回来的,当时下班回家,在街道旁一个烧烤档的垃圾堆里,发现了它,很小很瘦弱,它在努力的翻找白色胶袋里的垃圾,不时停下来嗅嗅垃圾,尽最大可能地在找可以吃的东西。看样子可能就刚二个月左右吧。
见它可怜,就把它顺手拎了回家,它乖乖地温顺地任由我抱着它。回到家里,帮它洗完澡,才发现它的眉毛和猫须竟然是烧焦的,可能是在烧烤档那里找吃的时候,给炉火烧伤了的吧。仔仔给它起了个名字叫毛毛。
它在我家一住就是六年,可能是小时侯流浪的习性吧,它是最不能捱饿的,饿的时侯,围着你脚边转圈,你要是不理它,它会扮可怜博同情,你坐着的时候它也会趴着地对着你,如你在厨房煮饭它跳到身边对着你大叫,非逼着你给它吃的不可。平时就是野性难驯,对人爱理不理。怪不得广州人对猫有着“高斗猫”之称。
这家伙可能小时侯流浪过一段日子,所以在我家一直过着无组织无纪律的日子,早上我们还没起床,它就到我们房间里乱叫乱跳,非把你折腾得起床不可,等你起床了,它就跑到一边睡大觉去了。有时侯一睡就是一个早上,中午也不起来吃饭。啥时饿了,就啥时找吃的。
这家伙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不爱干净,每次跟它洗澡得不露声色。有几次我跟仔仔说:吃完中饭给毛毛冲凉吧。哈,这家伙听到后,一个下午不知跑那里去了。过了晚饭时间才回来。总结经验自此之后,我们跟它冲凉都是打个眼色,突击处理。
每次仔仔给这家伙洗澡,它都会大呼小叫,见无人理它,它就会不吱声,要是听到我在洗手间外面经过的脚步声,它立马就会大叫起来,叫得有人要杀它似的。洗完澡毛还未干透,这家伙就会跑到一边呼呼大睡去了,可能洗完澡混身舒服吧,它一睡就是半天,吃饭的时侯叫它它也不起来。
呵,这家伙真得很懒,连找人跟它玩,也懒得站起来。四脚朝天躺在地上,用小手小不停地逗你跟它玩。

它今年六岁了。可还是精力很旺盛,爱吃爱睡不事生产。当然也是我们响应国家计划生育号召,把它给阉了,哈哈,我LG带它去做的手术,它痛得掉眼泪了,回家后,几天没理我LG。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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