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与“吏”的区别[钱国宏]
(2025-09-20 17:44:13)分类: 网文/报刊文摘/散文/小说 |
经常可以看到、读到“官吏”一词,很多人认为它是一个固定的名词,指的都是“官儿”。其实,在中国古代,“官”与“吏”不是一回事,两者虽然同属治理阶层,却在身份、职责和地位上存在着显著差异。
先秦时期,“官”与“吏”的界限并不清晰。如《左传》中提到的“三吏”,指的是太师、太保、太傅这样的高级官员,而非后世意义上的“吏”。战国时期的李斯,年轻时曾担任“郡小吏”,但这里的“小吏”更类似于基层官员,而非后来的文书办事员。总体讲,在早期,“吏”并非低贱职业,而是泛指各类治理者。
秦汉时期,随着官僚制度的逐步完善,“官”与“吏”的区分逐渐明显。《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县令、县长属于“官”,而县丞、县尉以下的“斗食”“佐史”等则为基层办事人员,属于“吏”。此时的“吏”虽地位较低,但仍有一定的上升空间,如汉高祖刘邦早年通过考试成为“泗水亭长”,萧何、曹参也曾担任地方吏职,而后均跻身高层。不过,吏员的权力并不容小觑。西汉名将周勃曾因被诬陷而入狱,饱受狱吏欺辱,最终不得不贿赂狱吏以求脱身。出狱后,他感慨道:“吾尝将百万军,然安知狱吏之贵乎!”可见,在当时即便位高权重,官员在具体执行层面仍受制于吏员。
隋唐时期,科举制的推行,推动“官”与“吏”的分野逐渐明晰。科举制是官员选拔的重要途径之一,官员多为朝廷任命的流内官,享有明确品级与俸禄;吏员则多为处理具体事务的基层办事人员,以流外官为主,部分中央机构吏员如令史、书令史有从九品下等流内低品。不过,在唐代,部分流外吏员可通过考核获得晋升为官员的机会。中央机构吏员,多由官方按制度选拔。
宋代以后,吏员的地位进一步滑落。彼时官员多为科举出身的文人,虽饱读经史却鲜少具备实际的政务经验,地方治理便不得不倚仗那些熟悉本地风土、通晓政务流程的吏员。明末思想家顾炎武曾一针见血地感叹:“百官者虚名,而柄国者吏胥也。”这种深度依赖,让本无正式权力的吏员,得以在税收征管、司法裁判等领域暗做手脚,甚至在局部场合架空朝廷派来的“空降”官员。
尽管官与吏的地位天差地别,二者的关系却颇为微妙。官员要靠吏员打理文书起草、税收征缴、案件协办等具体事务;吏员则依附于官员,既需凭官员发放的薪俸维持生计,也盼着借官员之力获得提拔机会。不过,吏员多为本地人,熟稔地方盘根错节的势力网络,常会与当地豪强勾结,行欺上瞒下之事。官员若不通实务、不谙世故,很容易被吏员蒙蔽,甚至可能因吏员的贪腐行径而受到牵连。
《水浒传》里的宋江,身为郓城县押司这般“刀笔小吏”,便常因出身低微而自觉气短。每逢梁山好汉推举首领时,他总忙着谦让,口口声声说“小吏”不配居高位——这一细节,生动折射出当时吏员的尴尬处境:即便在实际事务中握有一定实权,却终究难获真正的社会尊重。
(钱国宏)
------2025年09月20日《西安晚报》第6版文化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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