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笔记》第二册(98)
(2022-05-10 22: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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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穰卿遺著》 [1] :
《年譜》:“光緒十五年,應優貢縣考。次題‘日月星辰繫焉’,先生以吸力解‘繫焉’,羅列最新天文家言,如數家珍。”
《雜述》:晚年戲改古語,懸諸坐右,曰:“臣當此景,惟能說病。口不能言,對之以噫。”
“顧寧人云:‘救民以言。’此亦窮而在下位者之責也。”
卷二《論報館挂洋牌之不可》結云:“謹言之,以告力能封報館者:中國之人,非抱薪以救火,即袖手以待亡。”
卷四《論風俗之怪妄》:“前者以種族之故而思明,而搜羅明末之遺籍,而刊布之,此已為無聊之舉動也。顧近忽大刻錢牧齋之書,則更奇矣。尤近者,如李贄、金聖嘆,皆揚其餘焰。”
“又俄學急時,留學日本之人,忽言將結義勇隊。乃上海一班無意識之人,忽在張園開會,遙為歡迎。各人排列東向三鞠躬,以祝進行。”
“尊隆倡優,稱為‘藝員’。”
《說名士》(大罵“德清俞某”):“‘群經’、‘諸子’兩《平議》,皆出某寒士。尤可恥者,,則一生步趨隨園,而書中多詆隨園,亦見其用心之回邪也。前年逝世,其訃告特闢新樣,先印己之詩數十首,大略言世緣已盡,順化歸真。其列‘辭某’、‘辭某’,至‘辭西湖’,‘辭俞園’,而殿以‘辭俞樾’。又夾一片,於名之旁印‘即辭行’三字。”【《萇楚齋三筆》卷八以汪氏詆曲園,遂取曲園《自述詩》僅32頁,而自注及彭剛直凡12處,一一錄之。】
卷五《論八股文與學堂課程》:“今八股廢,此等糜費免矣。然試問近來青年之腦力,已用之何等有用之學乎?馬眉叔為予言:‘凡於小題文字,曾用一番苦工者,則動筆時,即致謹於‘連上’、‘犯下’等病。故移之以治事,界限自然清楚,猶之外國學堂之學幾何也。幾何與政、法何涉?何必學之?然學幾何者,心思自然靜細。”
《論吾國人不通外情》:“出洋之人,若從前使館參、領,窮閉使署,不問外事者,無論矣。即近來留學生,既限於課程,且以資格有分位之資格,有國家之資格、財力所限,欲洞悉政界、商界、社會之內容,豈能得哉?”
《論時俗之誕妄》:“或謂某名流賓館,其子年十三耳,聞客言及其父,遽云:‘吾父惟英文佳耳。其餘科學,皆無門徑,不足與今日學子競也。’客驚其言,以語余,且譽之。予曰:‘此等語,必時有人言之,此子特拾人牙後慧耳。且不私其親,而得人譽,必有賣親以求富者矣。’有某貴人子列人表,而置其父於下列,無識之徒拍手贊為犁牛之子。數年之後,視之,乃常兒也。有洋行買辦之子,直對人謂其父為三等奴隸者。”
《辨馬與信義銀行無關係事》(極斥馬相伯之盜名)【參觀卷八,二十八頁。】
《說江某》(江亢虎)。
卷八:“海通以來,吾國對於外人流行之語,凡三變矣。其初曰:‘中國制度皆聖人所創,何必學彼蠻夷?’繼而曰:‘中國自有中國制度,外國自有外國制度,不必彼此相襲。’近年官吏中又有一語,曰:‘原來外國人亦會作弊,與中國一樣’,或曰:‘外國弊端尚比中國大。’”
“陳伯潛與法人議和,微笑,被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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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已》,楊光先 [2] :
【失名(明遺民)《謏聞續錄》卷四楊光先以符命媚滿人事。】【葉廷琯《吹網錄》卷五:“《池北偶談》舊本有‘不得已’條。”】【《吹網錄》卷五:“《池北偶談》舊本有‘不得已’條。”見阮文達《畸人傳》。】【《三魚堂日記》卷上:“邵武峯言楊光先於曆法甚疏,不足以服西人。”《純常子枝語》卷一:“顯親王《澄觀筆記》云:‘《方冊續藏》中有明鍾始聲《闢邪論》,專攻天主教說。’按此在楊光先《不得已》前。”】【《純常子枝語》卷三十三引李遜之《崇禎朝記事》卷四,此在楊光先之前。卷28:“王夫之《永歷實錄》 [3] :‘〔尹三聘奏瞿紗〕微擅用夷歷,爚亂祖憲。’亦在〔楊光先攻西歷之先〕。”《敬孚類稿》卷十〔《楊光先別傳》〕。】
卷上:“如德亞國謀反正法賊首耶穌。”
《與許青嶼侍郎書》痛駁李祖白《天學傳槩》(中國人乃如德亞苗裔;伏羲之時,天學昌明,倍於今之世;唐虞三代,聖賢垂訓,往往呼天稱帝,蓋有所受,引《書》、《詩》、《魯論》、《中庸》、《孟子》為證;中國之教,無先天學者):“往時,利瑪竇引用中夏之聖經賢傳,以文飾其邪教。今祖白徑謂中夏之聖經賢傳,是受邪教之法語微言。”【《庚辰叢編》張宸《平圃雜記》第一則謂與許青嶼友好,許為湯書作《序》,不過文人結習,為妄人楊光先指摘,至去官。】
《闢邪論上》:“若耶穌即是天主,則漢哀以前,盡是無天之世界。若天主即是耶穌,孰抱持之而內於瑪利亞之腹中?世間惟禽獸知母而不知父,尊無父之子為聖人,實為無夫之女,開一方便法門矣。瑪利亞既生耶穌,更不當言童身。且童身不童身,誰實驗之?《禮》內言:‘不出。’母之童身,即禽獸不忍出諸口,而號為聖人者,反鳴之人乎?”
“拾釋氏之唾餘,而謂佛墮地獄,永不得出。”
“十字架者,以中夏刑具攷之,實凌遲重犯之木驢子爾。”
“今日之天主堂,即當年之首善書院也。若望乘魏璫之焰,奪而有之,毀大成至聖孔子之木主,此司馬馮元飆之所以切齒痛心。”
【議論精銳,蓋駁宗教有餘,駁科學不之。】
《闢邪論下》:“利氏闡明天主教論議,實西域七十二種旁門之下,九十六種邪魔之一。來中夏,並老氏而排之。士君子見其排斥二氏也,以為吾儒之流亞,故交援引之。且其書止載耶穌救世功畢,後昇歸天,而不言其死於法。故縉紳皆為其欺蔽。湯若望知識卑諳,將耶穌之情事,於《進呈書像》中和盤託出,予始得即其書以闢之。”
【王泰徵《始信錄序》後跋:“邪教以《序》內有‘明史’二字,首告光先到部,冀脫彼罪。”
卷下《孽鏡》:“夫人頂天立地,未聞有橫立、倒立之人也。惟蜾蟲能橫立壁行,蠅能仰棲。若望能倒立於樓板之下,則信有足心相對之國。”
《鏡餘》:“莊烈皇帝問十二星宮象於若望,若望畫十二圖以進,莊烈皇帝嗤之。,而五彩獅子為午宮之象、青綠蟹為未宮之象、紫袍白馬為寅宮之象。故修曆者雖極口贊《新法》之精,而終烈皇之世,《新法》所以不得見用,由若望之底蘊為烈皇一眼所看破也。”
錢大昕《跋》謂:“戴東原說:‘歐羅巴人以重價購此書,即焚毀之。’”
錢綺《跋》:“赦歸中途,為西洋人毒死。”
“程棉莊謂此書初出,西人購以重貲,每部二百金,燔毀略盡 [4] 。”【《青溪集》中不見。】【孫星衍《五松園文稿楊光先傳》:“《不得已》錄,傳聞西洋人以重價購燬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