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乾隆年间在北京创作《红楼梦》的五大物证均告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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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著作权曹雪芹乾隆年间五大物证均不成立 |
分类: 红学争鸣 |
逄冠卿(2015年元月)
因为胡适先生考证的那个北京曹雪芹生活于乾隆年间,所以主流红学就把《红楼梦》(前八十回,包括脂本《石头记》)断定为乾隆朝在北京创作的作品。这种因果倒置的推论本来不足凭信。断定一部文学作品的创作时代和创作地点,总还得提出一些客观证据支持,于是红学家们多年来搜肠刮肚,辛苦爬梳,苦心孤诣在清代正史稗史中搜寻到“五大证据”,这就是“试帖诗”、“时宪书”、“宝玉怀表”、“军机处”和“北方火炕”五件所谓的“物证”。在长期的红学辩驳过程中,红学家们也往往津津乐道这“五大物证”,试图以此证明《红楼梦》只能由曹雪芹创作于乾隆年间的北京,从而达到一举击垮各路草根红学研究者另立作者新说、将《红楼梦》创作年代提前至顺康年间的目的。
土默热教授和一批致力于土红学研究的专家,针对曹学深深依赖的这“五大物证”,长期以来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考证研究,先后发表了一系列论文,针锋相对提出自己的新见解,将主流红学所谓“五大物证”批驳得体无完肤。关于“试帖诗”一事,土默热教授有《试帖诗不能证明〈红楼梦〉创作或续写于乾隆年间》一文;关于“宝玉怀表”一事,逄冠卿有《宝玉怀表是〈红楼梦〉乾隆年间成书的物证么》一文;关于“时宪书”一事,聂桥有《红楼“时宪书”并非乾隆〈时宪书〉》一文;关于“军机处”一事,逄冠卿有《贾雨村“协理军机”不能证明〈红楼梦〉创作于乾隆年间》一文;关于“北方火炕”一事,土默热教授有《红楼梦中的炕不是火炕而是江南炕榻》一文。五篇文章对主流红学的“五大物证”均给予了有力地批驳,使其论点论据和论证关系基本破产,完全失去了证据效力。
2013年11月,在中国红学会召开的“纪念曹雪芹逝世250周年大会”上,很多老牌红学家又老调重弹,重新祭起这“五大物证”,希图以此为锐利武器,一举击垮各路草根红学,坚守住主流红学“底线”。看来,他们对自己的“五大物证”在学术界已经破产尚处于懵懂状态,还没感觉到自己在会上的言论行为,已经属于“傻小子光屁股上街”的丑陋行径。为避免这些曹粉专家今后继续出乖露丑,也给广大红迷一个辨别是非正误的平台,现将这土默热、逄冠卿、聂桥等人撰写的这六篇文章(包含关于“曲柄七凤黄金伞”的文章)贴在下面,另附一文《论〈红楼梦〉研究的直接证据》,阐述土红学对《红楼梦》考证中应采信的“直接证据”的看法,供红学专家和广大红迷阅览鉴别,相信孰是孰非自有公论。欲知详情,请阅下列七个附件:
附件一:
试帖诗不能证明《红楼梦》创作或续作于乾隆年间
土默热
从俞樾到陈寅恪再到胡适,三位国学大师均以《红楼梦》中出现了关于“试帖诗”的描写,来证明该小说创作(或“糅合成书”)于乾隆年间。仔细斟酌,红学界这一流行了近百年的说法,似不能成立。
让我们首先来看看《红楼梦》书中关于“试帖诗”的描写。在第九十七回《林黛玉焚稿断痴情 薛宝钗出闺成大礼》中,提到“李纨正在那里给贾兰改诗,冒冒失失的见一个丫头进来回说:大奶奶,只怕林姑娘不好了!那里都哭呢。”第一百一十八回《记微嫌舅兄欺弱女 惊谜语妻妾谏痴人》中,写宝玉出家之前准备应考:“命麝月秋纹等收拾一间静室,把那些语录名稿及应制诗之类都找出来,搁在静室中,自己却当真静静的用起功来”。
红学家们认为,不论是李纨为贾兰改诗,还是宝玉准备应考用功读“应制诗”,都说明那时科举考试已经有了“试帖诗”。据嘉庆修《大清会典》记载,会试两场表文改为“五言八韵唐律一首”,是从乾隆二十二年开始的;乡试加试“五言八韵唐律一首”,以乾隆己卯科(二十四年)乡试为始。红学家们由此推测,《红楼梦》的这些描写,必在乾隆二十二年或二十四年之后。并由此进一步推断,这应是乾隆年间曹雪芹创作《红楼梦》的铁证。
这一推论表面上看似乎言之凿凿,有理有据,但实在经不起推敲:其一,《红楼梦》书中出现的这两处关于“试帖诗”的描写,一在第九十七回,一在第一百一十八回,均属于后四十回的范围;而胡适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并非作者原作,乃高鹗所补写,不能证明曹雪芹创作前八十回的时间也在乾隆年间。其二,红学家们根据甲戌本成书于乾隆十九年,再根据曹雪芹“披阅十载”反推十年,认为八十回《石头记》创作于乾隆九年至十九年,亦不能证明创作于乾隆二十二年或二十四年之后。
再退一步想,《红楼梦》书中这两处关于“试帖诗”的描写,固然不能证明前八十回创作于乾隆年间,那么就一定能证明后四十回续写于乾隆年间吗?似乎也未必。仔细爬梳有清一代科举史料,红学家们推测的《红楼梦》中“试帖诗”描写只能出现在乾隆二十二年“乡会试加五言八韵诗”之后,恐怕也大成问题,有重新加以甄别清理之必要。
“乡会试加五言八韵诗”,确实是在乾隆二十二年和二十四年朝廷钦定并从此成为定制的,但乾隆之前科举考试就没有试帖诗么?我国科举制度始于隋代,科举“试帖诗”源于唐代,唐代文人的试帖诗传至今天的多如牛毛。连小学生都熟知的《赋得古原草送别》:“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就是著名诗人白居易十六岁时的一首应考习作“试帖诗”。
自宋熙宁至有明一代,科举场中基本不考诗赋,文人们也就很少去写“试帖诗”。到了清朝,情况则有了变化。顺治十四年,丁酉科场舞弊案引起“皇上震怒,部严加覆试,以《春雨诗五十韵》命题,黜落举人三十余名,主考房官二十二人刑于市”。这是有清一代科举场上增“试帖诗”的开端。康熙十八年开设博学鸿词科,体仁阁殿试时,特试赋一首、诗二首,康熙帝亲览试卷“以诗取士”,以选拔那些“学问渊通、文藻瑰丽”的布衣文人。这是清初博学鸿词科首次出现的“试帖诗”。
虽然乾隆二十二年之前乡会试增考诗赋尚未成为定制,但各地的县试(即童试)却一直都将“试帖诗”作为必考科目。有关这方面的史料很多,据康熙版《惠来县志》、《平武县志》以及当时一些应试童生的记载:县试共考五场,第一场就要试“四书”文两篇,“五言六韵试帖诗”一首。嗣后几场,也要考律赋和骈文。《红楼梦》中的贾兰,初入科场参加的只能是县试(童试),考试前必须做“试帖诗”准备,所以其母李纨才要为儿子“改诗”。
由于朝廷有了乡会试“以诗取士”的先例,当时文人举子又都经历过县试的“五言六韵试帖诗“,故备考乡会试时,也不能不作“试帖诗”方面的准备。正由于有了这方面的社会需要,就像今天编写各种高考复习大纲一样,康熙一朝文人们选编评点并出版唐人试帖诗渐成风气,毛奇龄的《唐人试帖》,陈訏的《唐省试诗笺注》,臧岳的《应试唐诗类释》,牟钦元的《唐诗五言排律笺注》,蒋鹏翮的《唐人五言排律诗论》等,都成书于康熙年间。
《红楼梦》书中描写贾宝玉在应试前,“把语录名稿及应制诗之类都找出来”用功学习,所谓“语录”,当为康熙皇帝的《圣喻广训》,乃是当时科场必考科目;所谓“应制诗”,即当时文人编写的“唐人试帖”。这不仅不能证明《红楼梦》后四十回续写于乾隆二十二年之后,反而恰恰是续写于康熙朝的证据。
包括陈寅恪、俞平伯在内的很多国学大师,认为《红楼梦》书中前八十回的好多诗都是模仿“试帖诗”,比如姐妹们在大观园中的《咏红梅花》诗,专家们根据诗题《咏红梅花得“红”字》、《咏红梅花得“梅”字》、《咏红梅花得“花”字》,便判断为“赋得体”,因而认为属于“试帖诗”。这其实是一种误解。“试帖诗”必须采用“赋得体”,但“赋得体”却不一定就是“试帖诗”。“赋得体”以题前冠以“赋得”二字得名,起源很早,南朝梁元帝即已有《赋得兰泽多芳草》一诗,此时尚无科举制度。唐代以后,除“试帖诗”采用此体裁外,也常应用于诗人平时集会分题,或摘取古人成句为诗题。再说,《红楼梦》中的几首《咏红梅花》均为七言律诗,而“试帖诗”必须是五言排律,二者差异明显。
还有的红学家认为,《红楼梦》描写元妃省亲命姐妹们题咏大观园,宝玉所作三首诗与黛玉替他做的一首诗,均属五言律诗且尾联带有 “颂圣”的特点,应属应制诗的一种变相形式,因此似与“试帖诗”有关。这也是一种误解。应元妃之命所作的诗当然是应制诗,但应制诗不一定就是“试帖诗”。《红楼梦》书中的诗多五律或五言排律,但“试帖诗”必须是“五言八韵”或“五言六韵”,因此书中的哪一首诗也不符合“试帖诗”的体裁。
五言八韵诗之祖是南朝《文选》所载古诗十九首之《赋得·明月皎夜光》,系梁萧统编选的传世无名氏之作:
望 日 升 明 月,中 秋 皎 夜 光。
素 娥 怀 故 里,游 子 倍 思 乡。
仙 籁 空 霄 净,阖 家 酒 乐 扬。
萍 踪 星 百 转,迁 客 泪 千 行。
金 桂 幽 香 径,银 辉 照 叶 黄。
归 鸿 云 过 尽,玄 鸟 暖 回 粱。
雾 霭 湿 寒 树,白 芦 泛 浅 塘。
风 清 消 醉 意,荷 苇 荡 琼 浆。
“试帖诗”采用八韵排律的形式,是为了附合当时八股文的结构。每韵上、下两句为一联,首联“破题”,次联“承题”,三联“起股”,四、五联“中股”,六、 七联“后股”,结联“束股”。每联一股,合成八股,正如文章的起、承、转、合。下面我们不妨选录两首清代的五言八韵“试帖诗”,供朋友们与《红楼梦》诗比对研究,方知二者的差别:
百中虚文囿,苍鹰掠地归;(破题)
如何惊雉影,翻逐鸷禽飞;(承题)
色木罹罗避,心偏窜野违;(起股)
多因魂未定,不识计全非;
路问金眸疾,风卷铁距威;(中股)
几番愁侧翅,一瞬失残翚;
抱木猿犹转,藏林鸟亦稀;(后股)
山梁无猎羽,好自惜毛衣。(束股)
嘉庆丁丑翰林李惺《赋得阴阴夏木啭黄鹂》
长夏千章木,浓阴百啭鹂;(破题)
双襟黄似绣,一带绿成帷;(承题)
叶暗伫踪久,枝高送响迟;(起股)
舌尖风剪剪,身外雨丝丝;(中股)
坐宛遮云母,歌能斗雪儿;
好音难自閟,炎景不曾知;(后股)
杨柳三义路,樱桃四月时;
幽情烦鼓吹,写出画中诗。(束股)
综上所述,《红楼梦》前八十回中的诗与“试帖诗”无关,后四十回中关于科举应试诗的描写,也不能证明续作者就是乾隆朝的曹雪芹。笔者考证《红楼梦》前八十回原作者为洪昇,创作时间在康熙年间,并曾怀疑后四十回的续写者“曹雪芹疑似曹雪樵”,即曾任江宁织造的曹寅。后经诸多红学界朋友提醒,后四十回中两次出现“试帖诗”的描写,曹寅逝世于康熙五十一年,似无此可能。因此最后还是将后四十回的续作者认定为乾隆年间的曹雪芹。
现在看,“试帖诗”问题已不能作为《红楼梦》创作于乾隆朝的证据,后四十回的续作者也有康熙朝人的可能。曹雪芹是这个续书者的托名是可以肯定的,因为书中后四十回结尾处明明白白写着,空空道人把石头上“收缘结果的话头”又抄录了一遍,交给了悼红轩中曹雪芹托他遍传世人。但这个曹雪芹却不一定就是胡适考订的那个乾隆时期北京西山的曹雪芹,而是另有其人。
浙江平湖红学会的王正康先生,根据自已多年研究的成果,以“五次一票否决”,石破天惊提出了“曹雪芹并非曹寅之孙”论,并根据俞樾关于曹子清即曹雪芹的考证,佐以曹寅在自已藏书上“雪芹校字”的签名,另辟蹊径证明曹雪芹其实就是曹寅(号雪樵)的笔名,《红楼梦》后四十回乃曹寅续写,续作时间在康熙康熙四十三年至五十一年之间。这一推论,既可以澄清曹寅之孙取号不避家讳的疑问,也与笔者考证的洪昇临终前将书稿交给曹寅,曹寅为此赋诗《赠洪昉思兼寄赵秋谷赞善》的过程相吻合。洪昇初创《石头记》时托名“芹溪”,曹寅是清楚的。曹寅续书托名“雪芹”,完全有可能是合自己的“雪樵”之号与洪昇的“芹溪”之号,各取一字而成。
至于胡适先生考证的那个乾隆年间北京西山的曹雪芹,则与今天我们所能读到的《红楼梦》前八十回创作与后四十回续作均毫无关系。此人在穷极无聊之际,依据曹寅之号“雪樵”和续书时托名“雪芹”, 冒名“曹雪芹” 并冒充江宁织造家族后人,将前人的《石头记》改写成一本“篇幅短小、内容单一、首尾完整”的《红楼梦》,一段段拿出来换“南酒烧鸭”混日子。这部改编的《红楼梦》中有“某校书尤艳”的写妓女内容,格调不高,因此“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只在永忠、明义等宗室小圈子中传阅,有明义的二十首题红诗和永忠的题红诗及其小序可资证明。百年红学混乱的根源,就在于红学界的专家们张冠李戴,混淆了康熙年间和乾隆年间这两部《红楼梦》!
应当说,王正康先生的考证研究是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的,与笔者的考证研究互为印证补充,对于解开《红楼梦》创作过程之谜很有帮助。欲知详情,请参阅王正康先生博客上发布的《增删续写红楼梦的“曹雪芹”究意是谁》、《“石破天惊”:曹雪芹并非曹寅之孙
2013年2月
附件二:
宝玉的怀表是《红楼梦》乾隆年间成书的物证么
自从抛出所谓“土默热红学”之后,土默热教授每年都要遭到主流红学和异端红学的无数次两面夹击,早已习以为常。对这些攻击甚至诋毁土默热红学的文章,老人家一般不予作复,因为他们提出的问题往往属于“关公战秦琼”之类,与土默热红学并不在一个学术平台上,不论谁胜谁负都没什么意思。但是,前几天发现有个叫“铁木唐”的网友,发表了一篇题为《〈红楼梦〉成书年代的物证》的文章,提出了以贾宝玉佩戴的“怀表”为证,驳斥土默热的洪昇著书说,并要求土默热“纠正错误,服从真理”。既然已经上升到了“真理”的高度,看来确有必要回答一下了。土老师不愿打口水仗,也只能有事弟子服其劳,由我老逄罗嗦几句。
铁木唐先生的文章不长,全文如下:
《红楼梦》成书年代的物证
(2011-11-24 09:12:10)
且不说铁木唐先生文中所列举的“不要小看旗人,‘葬花’的典故可是出自纳兰性德(1654—1685)”,“怀古十谜中的《淮阴怀古》,隐的谜底是怀表。‘不是怀表,哪来的怀音(淮阴)’呢?”这些所谓的研究有索隐附会“猜笨谜”之嫌,也不说“1716年以前死去的、跟《红楼梦》不沾边的文人,不要跳出坟墓来凑热闹。《红楼梦》著作权争夺的把戏应尽早散场”,语言之非学术性霸道无理。仅仅从逻辑思维上说,铁木唐先生大概就忘记了自己要证明什么。铁木唐先生要论证《红楼梦》成书于1716年之后,却举出了1654——1685的纳兰性德为证,这不是自掴嘴巴么?铁木唐先生是主张曹雪芹之父曹頫著书说的,也属于“《红楼梦》著作权争夺的把戏”范畴,是否也应该“尽早散场”呢?枪炮都是有反坐力的,建议铁木唐先生写文章前,先考虑清楚逻辑关系之后再下笔,不要敌人没打到先伤了自己。
对于这些琐碎的问题不争辩也罢,谁写文章都可能有一时犯浑的时候,还是谈一谈铁木唐先生的主要证据“怀表”吧。铁木唐先生据说是查阅了《中国科技史·轻工》一书:“外国商人首次向中国输入钟表是在康熙五十五年(1716)五月。”“乾隆五十六年(1791),据一份海关文件记载,这一年进口钟、表共1025件。”不知铁木唐先生列举乾隆五十六年(1791)的证据是什么意思,难道认为《红楼梦》创作于此时吗?这个时候不仅曹雪芹早已作古,其父曹頫更是墓门已拱了。对铁木唐先生的这点犯浑也可以忽略不计,再说其提出的“外国商人首次向中国输入钟表是在康熙五十五年(1716)五月”一说吧,能成为《红楼梦》创作于1716年之后的证据么?无须否定《中国科技史·轻工》关于中国进口钟表历史的记载,但这部史籍中记载的可是“外国商人”输入中国的钟表啊。铁木唐先生应该知道,最先将钟表带入中国的,并非“外国商人”,而是利玛窦、汤若望、南怀仁、郎世宁等西方传教士。钟表最早进入中国的时间也不是“康熙五十五年(1716)五月”,而是早在明朝万历年间的事情。中国的钟表界至今还尊利玛窦为“祖师爷”,不信您去问老钟表匠试试。
《红楼梦》书中所见的钟表,出现次数最多且描写最细微的是“自鸣钟”。如“刘姥姥一进荣国府”,就“只听见咯当咯当的响着,大有似乎打箩柜筛面的一般,不免东瞧西望的。忽见堂屋中柱子上挂着一个匣子,底下又坠着一个秤砣般一物,却不住的乱幌。刘姥姥心中想着:这是什么爱物儿?有甚用呢?正呆时,只听得当的一声,又若金钟铜磬一般,不防倒唬的一展眼。接若又是一连八九下。”可见这种钟的形状像个“匣子”,里面有秤砣似的“咯当咯当”摇晃的钟摆,到时会发出“铜磬一般”声音自鸣报时。有钟摆的钟,是荷兰天文学家海更斯于1656年设计,1657投入生产的,此时正是中国清朝的顺治十四年至十五年。
铁木唐先生论证的不是自鸣钟,而是怀表。《红楼梦》第四十五回“风雨夕闷制风雨词”,描写宝玉深夜冒雨来到黛玉下处,黛玉说时间晚了,“宝玉听说回手向怀中掏出一个核桃大小的一个金表来,瞧了一瞧,那针已指到戌末亥初之间,忙又揣了。说道:‘原该歇了,又扰的你劳了半日神。’说着,披蓑戴笠出去了。”书中第十九回“情切切良宵花解语”,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也都有宝玉看表的描述。宝玉所佩之表,需要从怀里掏出来看,显然是一块怀表;再从其形状“核桃大小”的描述来看,这又是一块早期的怀表。在世界钟表史上,德国纽仑堡人于1564年制成圆球型的“纽仑堡蛋”,乃是怀表的雏形。1657年荷兰人克里斯蒂安·惠更斯又发明了“游丝”,提高了表的准确度,但此时的怀表形状仍旧像核桃一样笨重。直到1710年英国人葛量汉发明了“工字轮擒纵器”,使表身薄型化,才有了今天我们看到的薄圆形机械怀表。宝玉佩戴的那块怀表,有时针分针装置,厚得像核桃一般,应该是1675年(康熙十四年)以后,1710年(康熙四十九年)以前的产品,而不是铁木唐先生所说的1716年以后的怀表。
可能有的朋友还要问,洪昇作为杭州的望族出身,有条件接触到西方传教士带来到钟表么?洪昇逝世于康熙四十三年(1704),有可能接触到那种核桃一样的怀表么?如前所述,在1716年外国商人大批量向中国输入钟表之前,明清宫廷、官僚、富商拥有的钟表,都是西方传教士带进来的。洪昇的故乡杭州西溪,早在明朝末期的1643年,便有意大利传教士卫匡国来此传教,卫匡国逝世于1661年,其墓地就在杭州西溪。作为宋明两代杭州四大家族之一的洪氏家族,完全有条件接触到卫匡国带来的西方钟表。另外,洪昇的外祖父兼妻祖父黄机,官为当朝宰相兼礼部尚书,也完全有条件接触到传教士们供奉宫廷的钟表。贾宝玉佩戴的那种核桃般的钟表,早在康熙十四年(1675)便已制造出来了,洪昇人生的后三十年,接触到此类洋玩意,应不成问题。由此可见,《红楼梦》书中贾宝玉所佩戴的怀表,可以是《红楼梦》成书年代的证物,但所证年代恰恰是洪昇生活的清初顺康时期,却不是曹雪芹生活的乾隆时期,因为那个时候核桃一样的怀表早已过时。
笔者以上阐述的这些内容,参考了张寿平先生所撰《〈红楼梦〉中所见的钟与表》,此文原载于《红楼梦学刊》,建议铁木唐先生找来仔细看看,以免半瓶子水就淌得很,贻笑大方。查铁木唐先生的博客,涉红的“猜笨谜”文章不少,但往往是信马由缰、前后矛盾、不知所云之作,基本不值得一读。从《曹頫著120回〈石头记〉出土》这篇从题目到内容都不通的文章可知,铁木唐先生既附和陈林先生的“曹頫著书说”,又以捍卫曹雪芹“著作权”为己任,实在不晓得他如何解决这种自相矛盾。用他自己的话说:“生于1706年6月8日、活了69岁”的曹頫,如何能在1715(或1724)年生出儿子曹雪芹?然后再在“乾隆五十六年(1791)”父子二人都统统死翘翘后,再用“外国商人大批量输入钟表”为背景创作《红楼梦》?如果说不清楚的话,还是把您自己的话回敬自己吧——请您自己“纠正错误,服从真理”,这种不着边际的“《红楼梦》著作权争夺的把戏应尽早散场”。“没有什么面子丢的。谢谢! ”
2011年11月19日
附件三:
红楼“时宪书”并非乾隆《时宪书》
聂 桥
摘要:仅凭乾隆避讳改《时宪历》为《时宪书》这一记载,就把《红楼梦》中的”时宪书”与乾隆《时宪书》混为一谈,以此来证明《红楼梦》成书于乾隆年间是典型伪学说。本文通过《红楼梦》文本解析证明了:红楼“时宪书”并非乾隆《时宪书》。最主要的证据是,书中被认为是“时宪书”之句的“鸿雁来宾”是出自四书五经中的《礼记》一书,“时宪书”这一曹学证据就像其它曹学泡沫一样,在白纸黑字面前是那样的不堪一击。
关键词:时宪书;时宪历;《礼记》;历书;酒令诗
近期,“时宪书”一词再次成为红学的热点词汇,连同“试帖诗”和“宝玉怀表”一起,曹学把这个词作为《红楼梦》成书于乾隆年间的主要证据。其依据是乾隆年间为避弘历的名讳,而将康熙朝的《时宪历》改名为《时宪书》。以此认为《红楼梦》中出现了“时宪书”三个字一定就是这部由《时宪历》改名的《时宪书》。然而,仅凭一字之差来证明《红楼梦》的成书年代,并非是严谨的学术考证,假如书上写的是“时宪历”,就一定证明成书在康熙年间了吗?学术考证不是这个样子的。关于成书年代这样的严肃问题,需要的是综合的考察才能得出最终的结论。这方面,土默热老师给我们树立了榜样,土默热红学通过晚明文化气脉;书中提及的剧目;书中及脂批中提及的书目和人物等多个角度来证明《红楼梦》成书于康熙年间,而绝无可能是在雍乾年间。曹学重弹“试帖诗”、“时宪书”和“宝玉怀表”旧调,更证明了他们的内心的虚弱。“试帖诗”和“宝玉怀表”,以前多少有点了解,“时宪书”一节倒是刚刚听说,出于好奇,笔者花了一点时间,从网上查阅了些有关“时宪书”的资料,再对照《红楼梦》出现“时宪书”的文字,算是理顺了红楼“时宪书”和乾隆《时宪书》间的关系。相信,这样的论证应该是无懈可击的。
红楼“时宪书”见《红楼梦》第六十二回,宝玉生日宴会,湘云出了一个刁钻的酒令:
湘云便说:“酒面要一句古文,一句旧诗,一句骨牌名,一句曲牌名,还要一句时宪书上的话,共总凑成一句话。酒底要关人事的果菜名。”
这是《红楼梦》中唯一的一次关于“时宪书”的描写。要搞清红楼“时宪书”与乾隆《时宪书》之间的关系,首先就要搞清“时宪书”与“时宪历”之间的关系。
一、不能把“时宪历”与“时宪书”混为一谈
如果按照曹学的说法,“时宪书”就是“时宪历”,只不过为了避讳才将“历”字改成了“书”字。事实是这样吗?曹学恰恰是混淆了两者之间的巨大差异。
百度百科有这样一个规律,如果两个词为同一意思,一般不会做重复的解释,只是注上同某某词,或者见某某词的解释。但在百度百科(包括搜搜百科,互动百科,维基百科),“时宪历”和“时宪书”却是两个有明显区别的词条。下面摘抄百度百科相关文字如下:
时宪历:《时宪历》一书,制定于明末,清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颁行。正式采用定气。这是我国历法史上第五次亦是最后一次大改革。明朝末年,经过四十多年实测,引用西洋法数,编成《崇祯历书》,未及正式颁行而明已亡。清初,天主教耶稣会传教士汤若望把它加以删改并压缩,进呈清政府。清政府把它改名为《西洋历法新书》,并且根据它的数据编制历书,叫做时宪历。
时宪书:即历书。...历书在我国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古时称「通书」,或称「时宪书」(亦称“宪书”,笔者注)。...帝制时代,历书是由皇帝颂布的,并规定只许官方印,不准私人刻印,从此历书又叫「皇历」。现存最古老的历书是唐僖宗(公元 805年)时印制的。而真正古老的历书产于唐顺宗永贞元年(公元 805年)。当时在皇宫中出现的是记事日历,共分 12册,每月一册,一天一页,记载日、月、国家、朝廷大事和皇帝言行。后来发展到把干支、月令、节气,以及各种术数如择日、星相吉凶、卜卦等内容都印在日历上面了。
“时宪书”和“时宪历”之间最大的区别就是:“时宪书”是历代历书的的总称,而“时宪历”只是明清代的一部特殊的历法;时宪书”(宪书,通书)为大概念,“时宪历”为小概念;“时宪书”可涵盖千百年来的“历书”,《时宪历》仅仅是康雍年间的产物;乾隆年间改《时宪历》为《时宪书》也只是在特写的历史条件下的一个特例,不能据此就把“时宪书”与“时宪历”混为一谈。通俗地说,“时宪书”就是“时宪之书”的总称,是关于天象和民间星相术的集合,是历法和民俗的结合,而《时宪历》则是一部吸收了西方天文理论的官方历法。
可以说,《时宪历》是一份官方文件,严肃有余。
说了这么些,最终还得回到原来的话题上去,红楼“时宪书”是否为乾隆“时宪书”,即那本在康熙七年确立的,由《西洋历法新书》(《崇祯历书》)演化而来的《时宪历》?由于古人写书并没有注明出处的习惯,也给我们弄清真相带来了一定困难。但是通过《红楼梦》文本的细致研判,还是有迹可寻的。
二、红楼“时宪书”并非《时宪历》
包含“时宪书”内容的酒令诗,虽然新颖,但却过于刁钻,和者盖寡,仅黛玉一首,湘云二首。
第一首为黛玉所作:
落霞与孤鹜齐飞——为古文,取自唐代王勃《滕王阁序》:“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风急江天过雁哀——为古诗,出处不详,陆游诗“风急江天无过雁,月明庭户有疏砧”与之有几分想像,《红楼梦》中改古诗文字也是常有的事。
却是一只折足雁——折足雁为骨牌名。
叫得人九回肠——九回肠为曲牌名。
这是鸿雁来宾——为“时宪书”中的话,语出汉代《礼记.月令》【季秋之月】一节:“鸿雁来宾,爵入大水为蛤,鞠有黄华,豺乃祭兽戮禽。”
榛子非关隔院砧,何来万户捣衣声?——出自李白《子夜吴歌》:“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
第二首为湘云所作:
奔腾而砰湃——为古文,出自宋代欧阳修《秋声赋》:“初淅沥以萧飒,忽奔腾而砰湃。”
江间波浪兼天涌——为古诗,出自唐代杜甫《秋兴》:“江间波浪兼天涌,塞上风云接地阴。”
须要铁锁缆孤舟——铁索缆孤舟为骨牌名。
既遇着一江风——一江风为曲牌名。
不宜出行——为“时宪书”中的话,为古时历书上的常用套话。
这鸭头不是那丫头,头上那有桂花油?
第三首为湘云醉卧青石时所吟,没有后两句酒底诗。
泉香而酒冽——为古文,出自宋代欧阳修《醉翁亭记》:“酿泉为酒,泉香而酒冽。”
玉碗盛来琥珀光——为古诗,出自唐代李白《客中作》诗:“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
直饮到梅梢月上——梅梢月上为骨牌名
醉扶归——醉扶归为曲牌名。似取意于唐代张演《社日村居》诗:“桑柘影斜春社散,家家扶得醉人归。”
却为宜会亲友——为“时宪书”书中的话,是古时历书里的常用套话。
之所以详尽地列出三首酒令诗,无非是想通过酒令诗本身去寻找一些规律规律性的东西。
其一:酒令诗中有出处的句子年代最晚的是宋代的句子,不但没有清代的句子,连明代的句子都不见踪影。这并非是明清代没有好诗人,只是这酒令中的句子一定要醇厚,要经过一段文化积淀,所以本朝或近代的句子,在当时是不会进入酒令诗的。从这一特点看,把酒令诗中的“时宪书”定义为乾隆《时宪书》中的话,就与酒令诗的醇厚风格相悖。
其二:酒令诗中的三句话“时宪书”中的话,尤其是后两句,“不宜出行”和“宜会亲友”,烙着明显的民间社会实用文化的印记,按我们现代文明的提法,这叫做封建迷信,是中国文化独特东西,也是不讲科学规律的异说,这与那部摈弃了中国历法,以西方历法为主导《时宪历》(即为乾隆《时宪书》)从文化切入点上是格格不入的,哥白尼或达尔文会教人们怎样卜凶吉吗?
其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三句酒令诗中的唯一一个有出处的“时宪书”之句——“鸿雁来宾”,来自于汉代的《礼记》一书而非来自于康熙《时宪历》或者乾隆《时宪书》。《礼记》一书作为中国最有影响的典藉书,在四书五经中占有一席之地,是古代学子的必备书,《红楼梦》也从未否定过四书五经的地位,第三回,林黛玉初入荣国府,贾母问黛玉所读何书,黛玉所答:“只读了《四书》”。第二十八回,宝玉出酒令要求“酒面要唱一个新鲜时样曲子,酒底要席上生风一样东西或古诗旧对《四书》《五经》成语。”《礼记》作为四书五经中的一部分,在《红楼梦》被引用也并非六十二回酒令诗这一遭,第六十四回,宝玉就对黛玉摆瓜果设祭坛有过如下猜想:“所以在私室自己奠祭,取《礼记·春秋》荐其时食之意,也未可定。”可见,林黛玉在酒令诗中能够引用《礼记》之句,与文本前后照应,无论如何这句“鸿雁来宾”也与《时宪历》扯不上关系,与乾隆《时宪书》更是毫无关联。怎能想象一个并不想步入入仕途的小女孩会喜欢那种干巴巴的官方文件呢。
其四:《礼记·月令》就是一篇早年的“时宪书”。这是本单元所要解决的最后一个问题,湘云规定的酒令诗是要有一句“时宪书”上的句子,为什么黛玉却冒出一句《礼记·月令》中的句子,是否有违规之嫌,其实不然,《礼记·月令》是将一年按四季,每季为三个月,以“孟春之月”,“仲春之月”,“季春之月”(其它三季以此类推)等十二个月为题,详细记述了当月的气象规律,动植物的生长特征,以及政府的的祭祀礼仪、职务、法令、禁令,并把它们归纳在五行相生的系统中。《礼记·月令》是早期“历书”的雏形,是较早的一部“时宪书”,《红楼梦》把《礼记·月令》归入“时宪书”一类,为笔者上面所阐述的“时宪书”就是“时宪之书”的总称的论点提供了有力的文本依据。
本来,六十二回酒令诗中“时宪书”书的三句话,单独解释并无大意义,只是由于曹学非要让《红楼梦》去适应曹雪芹,哪怕是字缝里都想找到曹雪芹著书的证据,把《红楼梦》研究这样一个非常有意义的文学课题变成了证明曹雪芹著书的学说,因而抓住一点,不及其余,生拉硬扯,不惜破坏红楼美学。也正是这种劣行,使得红学研究偏离文学轨道,使好好的一部传世精品被糟蹋得面目全非。理清一件件被曹学歪曲了的红学话题也就成了红学研究所不得不面对课题,这也是我们排除红学文学解析干扰的必经之路。
2013年8月
附件四:
贾雨村“协理军机”不能证明《红楼梦》创作于乾隆年间
——评张书才先生自称曹雪芹著作权“无可辩驳”的证据
逄冠卿
《红楼梦学刊》2014年第一期刊登了“纪念曹雪芹逝世250周年会议综述”,文章中列举了著名红学家张书才先生的发言内容。张书才先生以“曲柄七凤伞”、“时宪书”、“协理军机”三件事务为证,试图证明《红楼梦》乃是乾隆年间的曹雪芹所创作,并据此否定此前“早已作古”的吴梅村、李渔、洪昇的著作权。老逄对主流红学界此类陈词滥调早已不感兴趣,没情绪同他们打这些笔墨官司,但由于涉及到土默热先生的“洪昇说”,还是勉为其难再唠叨几句吧。
其实张书才先生的这个发言并非什么新发现,早在《从清代典制看〈红楼梦〉的写作年代——以前八十回为中心》一文中,张书才先生就阐释过自己的这些观点,认为这些“内容与清代官书、档案中记载的相关典制相对应”,是“无可辩驳的事实”——所谓“无可辩驳”,恐怕只是张书才先生一厢情愿的自我感觉——张书才先生是搞档案工作的,一向以“做学问严谨”而自负,但在这些论点上却看不出学风和文风严谨,而是根本就经不起推敲的“偷斧子”式牵强附会。
土默热先生几年前在《〈红楼梦〉背景果真是乾隆年间么》一文中,就间接对张书才先生的这些“物证”做了全面批驳,证明“曲柄七凤伞”、“试帖诗”、“元旦朝贺”等所谓证据均不能成立。聂桥先生的《红楼“时宪书”并非乾隆〈时宪书〉》一文,也雄辩地证明了张书才先生的《时宪书》论点不能成立。张书才先生对这些文章恐怕连看都没看,在“250会议”上依旧老调重弹蒙混听众。其实这是主流红学界惯用的故伎,除了重弹自己那羊皮鼓(不通不通又不通)一般的老调子,他们也说不出什么新东西。
关于“曲柄伞盖”和“时宪书”问题,老逄在这里就不重复论述了,仅就“协理军机”问题再同张书才先生商榷一下。《红楼梦》第五十三回中,确实说在年底的时候,贾雨村“补授了大司马,协理军机,参赞朝政”。张书才先生认为:“协理军机始置在乾隆二十一年左右”,所以《红楼梦》作者只能是乾隆朝的曹雪芹。张书才先生在这里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把“军机”偷换成了清朝特设的“军机处”。清朝的“军机处”始设于雍正七年,乾隆二十一年曾做过一些机构人员调整,是一个类似于内阁中枢的议事机构。
“军机”这个概念古时又称戎政,本指军事机宜或军事机密。清中叶设置“军机处”之后,军机一词有时也作为军机处的代指。雍正七年之前就没有“军机”么?恐怕不是这么一回事,何朝何代没有军事?有军事就必有“军机”!北周庾信《周柱国楚国公岐州刺史慕容公神道碑》:“属以江南阻兵,渚宫边敌,军机警急,锋镝纵横。”《陈书·高祖纪下》:“军机未息,徵赋咸繁。”《宋书·颜竣传》:“﹝世祖有疾﹞唯竣出入卧内,断决军机。” 宋苏舜钦《投匦疏》:“窃观诏旨,既令先进军机,后即陛试,是陛下取将帅材者也。”雍正七年之前,朝廷虽未设“军机处”,但绝不是没有军机,康熙朝便以南书房“参预机务”。康熙南书房实质就是雍正军机处的前身,那个号称“万国金珠贡澹人”的高士奇,就曾先后两次入直南书房,参与机务。
有军机就必然有大臣协理朝廷的军机,历朝历代的朝廷都设有大臣协理军机。远的不说,就说明朝吧,据《明史》载:万历初年,沈思孝升右都御史,协理军机。嘉靖三十四年,郑晓因深谙兵事,改任右都御史,协理军机。明末沈佺期参加郑成功组织的抗清队伍,帮助郑成功协理军机,共商反清复明大业。如此等等,不胜枚举。《红楼梦》书中说贾雨村“补授了大司马,协理军机,参赞朝政。”并非是进入“军机处”办事,更不是“军机大臣”。清朝并没有“大司马”一职,应该是代指兵部尚书;以兵部尚书身份“协理军机”,在任何朝代都没什么不妥的,不必一定要在雍乾年间成立“军机处”以后。因此,清朝设立军机处之前早已作古的洪昇,可以写出贾雨村“协理军机”。
尊敬的张书才先生,您考证的《红楼梦》创作于乾隆年间的“三大证据”早就破产了,您据此得出的“《红楼梦》写作时间上限在乾隆十年左右”的结论根本就不能成立。希望您不要在故纸堆中用“偷斧子”的心态和偷换概念的手法继续猜笨谜了,也奉劝您不要再重复这些早已破产的东西,谎言重复一百遍也变不成真理。在撰写本文之前,笔者还曾经撰写过一篇《曹雪芹乾隆年间创作〈红楼梦〉的三大物证均告失效》的文章,希望您抽时间认真读一读,网上有,很方便的。读了之后,相信对提高您做学问的“严谨”程度,会有一些好处。
附件五:
《红楼梦》中的炕不是北方火炕而是江南炕榻
土默热
图一:炕榻
“炕”乃卧具。炕之一事,在《红楼梦》书中描写多多,在红学领域的地位也绝对重要,因为这是主流红学判定《红楼梦》是“京味小说”,表现的是“北方文化”的主要证据。在红楼文化在南还是在北问题上,胡适红学创立之初就很纠结。俞平伯老先生在《红楼梦辩》一书中,就曾提出了这个疑问:“看他(指曹雪芹)写大观园中有竹,有苔,有木香、荼蘼、蔷薇,冬天有红梅,席面上有桂花,喝的是隔年雨水;怎么能说是北方的事情?”但是,“炕于书中屡见”,“贾家如在南方,何以有炕?”俞老先生纠结之余不得要领,最后只好葫芦提了事:“我对于这上的名目制度不甚明了,不敢提出来判断”。
一说到“炕”,人们就自然而然地会联想到北方的“火炕”。《百度百科》就把“炕”这个词条解释为“火炕的简称,或称大炕,是流行于中国北方、蒙古乡村的一种居室取暖与休息睡眠的房屋建筑设施。”诸多红学家就是按照“火炕”来解释《红楼梦》中的炕的,并据此认为,因为江南没有炕,所以《红楼梦》所写故事必然发生在北京。最近,红学博友王正康撰文《〈红楼梦〉中贾府大观园在南方》,文中根据茅盾《子夜》一书中屡次提到炕,《子夜》写的是上海事,因此南方不是没有炕。并根据《红楼梦》书中所写的炕是不烧火的“冷炕”,断定贾府大观园中的炕并非北方的火炕。
王正康先生的这篇文章,的确抓住了问题的要害,就是《红楼梦》中的炕不烧火,不是用于取暖的,书中人物天冷了不睡炕而睡在熏笼上。事见小说第五十一回:除夕前夕,天气异常寒冷,大观园怡红院内,“晴雯只在熏笼上围坐”。熏笼是罩在炭盆上的箱形罩笼,又名“火箱”。麝月说:“咱们那熏笼上暖和,比不得那屋里炕冷”,可见《红楼梦》书中之炕是冷的!《红楼梦》中的炕之所以是冷的,就是因为不生火。书中详细地介绍了怡红院中的取暖措施,有汤婆子、熏笼、暖阁等等,就是从来不用烧炕这项措施来取暖。贾母,王夫人,凤姐,李纨的居室内都有炕,也从未见哪个丫头婆子烧炕。
不知朋友们读《红楼梦》是否注意到这件细事:贾府及大观园诸居室中,是没有灶台和烟囱的,吃饭喝水都要从大厨房取来。离开灶台和烟囱,火炕是不能存在的。火炕火炕,火炕的要义就在于能烧火,能给炕加热,从而具备取暖的功能。胡适、俞平伯、周汝昌、冯其庸、蔡义江等红学大家都是南方人,他们见没见过炕我不知道,但他们似乎都没体验过睡炕的要义。老土从小就是在炕上长大的,深知热炕对于北方人的重要。北方的火炕,不仅冬季要烧,春秋两季要烧,炎热的夏季也要烧。因为睡凉炕对人体有害,不仅第二天腰酸背痛,时间长了还会得风湿病,所以北方人一年四季都忌讳睡凉炕,过去还有一句俗语笑话睡凉炕的人:“傻子睡凉炕,全凭时气壮”。
图二:北方的火炕
《红楼梦》中的炕,天冷时不仅冷得不能睡,还要躲到熏笼上取暖,那么这是什么“炕”呢?绝不可能是北方的“火炕”,而只能是南方的“炕榻”。矛盾《子夜》中描写上海的炕就是炕榻。不仅是《子夜》,晚清小说《海上花列传》中也有关于炕的描写。胡适先生不是说“《红楼梦》比不上《海上花列传》”吗?说明他读过这部小说,但怎么就没看到书中有炕,还为《红楼梦》的炕在南在北犯糊涂呢?书中第36回:“錢子剛請進書房,送茶登炕,寒暄兩句。”第39回:翠芬见志正堂中间炕上,朱蔼人横躺着吸鸦片烟。第54回:“忽见张寿手擎两张大红名片,飞跑通报。朱蔼人、朱淑人慌即衣冠,同迎出去,乃是于老德、李鹤汀两位,下轿进厅,团团一揖,升炕献茶。”
《海上花列传》的故事背景在上海,可见那时包括上海在内的江南是有炕的,不过这炕也不是北方的火炕,而是南方普遍存在的炕榻、炕床、花梨炕而已。炕榻又称炕床,实质上就是一种供人坐卧的木床。我国古代家具中的卧具形式有四种,即床榻、罗汉床、架子床、拔步床。古人睡觉分大睡和小睡,大睡就是晚上正式的睡眠,小睡指午休等小憩。炕榻和罗汉床用于小睡,可以用来待客;而架子床和拔步床用于大睡,不能用来待客。炕榻和罗汉床的主要功用不是供主人晚上睡觉,而是白天小憩或待客。晚唐五代的《韩熙载夜宴图》,以及历朝历代的绘画作品中,不乏古人以炕榻或罗汉床为中心待客的场面。
图三:罗汉床
图四:古人图画中在炕榻待客
《红楼梦》书中描写黛玉进贾府在王夫人房中所见之炕,书中说“王夫人时常居坐宴息,亦不在这正室”;刘姥姥进贾府在凤姐屋中所见之炕,以及贾蓉借炕屛时在凤姐屋中所见之炕,显然也是待客的场所,凤姐贾琏夫妇并不在这炕上睡觉;贾蓉借炕屛的目的,也是为了“明日请一個要紧的客”而装点门面。大嫂子李纨“歪着”之炕,薛宝钗作针线活之炕,也显然是白天小憩的地方。书中写了那么多的炕,就是没见谁晚上在炕上睡觉,这与南方炕榻功能是一致的。直到今天,我国南方的家具商场中仍有炕榻和罗汉床出售,而北方则不多见。前几天,浙江东阳红木家具厂还在网上发布了一则厂家低价销售“花梨木中式古典红木罗汉床炕榻”的广告:“优惠购买——花梨木中式古典红木罗汉床炕榻,厂家低价销售 ¥9799.003促销。”
炕榻及其附属物与北方用砖或土坯搭建的火炕,外形上虽然有些相仿,但实质上有很多显著不同之处,最主要的区别除了修建材料不同,没有烧火取暖功能之外,还有三个显著不同之处,这就是炕褥、炕屛和脚凳。先说说“炕褥”。黛玉进贾府,“老嬷嬷引黛玉进东房门来。临窗大炕上铺着猩红洋罽,正面设着大红金钱蟒靠背,石青金钱蟒引枕,秋香色金钱蟒大条褥。”刘姥姥进贾府,只见凤姐室内“南窗下是炕,炕上大红条毡,靠东边板壁立着一个锁子锦的靠背和一个引枕,铺着金线闪的大坐褥。”两处的炕上,都铺着“大条褥”或“大坐褥”,还有“靠背”和“引枕”,这都是炕榻上使用的物品,北方火炕上是没有的。火炕需要散热暖屋,平时炕上只有芦席(俗称炕席),白天不能用炕褥遮盖,晚上睡觉时才能铺褥子。
再说说“脚踏”。《红楼梦》书中写贾琏与凤姐正在议论元妃省亲之事,“一时贾琏的乳母赵嬷嬷走来,贾琏凤姐忙让吃酒,令其上炕去。赵嬷嬷执意不肯。平儿等早于炕沿下设下一杌,又有一小脚踏,赵嬷嬷在脚踏上坐了。贾琏向桌上拣两盘菜肴与他放在杌上自吃。平儿屈一膝于炕沿之上,半身犹立于炕下,陪着凤姐吃饭,服饰洗漱。”“炕沿”在北方火炕和南方炕榻上都有,但“脚踏”却是专为炕榻或罗汉床配置的,北方火炕没有“脚踏”。“脚踏”俗称“脚蹬子”,古称“脚床”或“踏床”,是我国古时人们在坐具前放置的一种用以承托双足的小型家具。宋元以来,常和宝座、大椅、床榻组合使用。(图一和图三中都有脚踏的图片,不另配图)
最后说说“炕屛”。《红楼梦》书中两次写到炕屛。一次是写贾蓉向凤姐借炕屛:“我父亲打发我来求婶子,说上回老舅太太给婶子的那架玻璃炕屏,明日请一個要紧的客,借了略摆一摆就送来。”凤姐百般不肯,架不住贾蓉软磨硬泡,只好说:“蹦一点儿,你可仔细你的皮!”因命平儿:“拿了楼门的钥匙,传几个妥当人抬去。”另一次是写贾母八旬大寿,众亲友都来送贺礼。贾母因问道:“前儿这些人家送礼来的共有几家有围屏?”凤姐儿道:“共有十六家有围屏,十二架大的,四架小的炕屏。内中只有江南甄家一架大屏十二扇,大红缎子缂丝‘满床笏’,一面是泥金‘百寿图’的,是头等的。还有粤海将军邬家一架玻璃的还罢了。”贾母道:“既这样,这两架别动,好生搁着,我要送人的。”凤姐儿答应了。
图五:炕屛
所谓“炕屏”,亦称围屏,乃是安置在炕榻旁的一组小型屏风,炕屛并非摆放在炕上,而是安置在炕榻后面或者三面围绕,作为装饰之用,主要作用是为了招待客人时装点门面,平时摆不摆随您便。书中描写贾蓉借炕屛时,对其待客功能说的很清楚。炕榻、炕屛、脚踏乃是三件一组的家具,不可分离。我国炕屛的历史很久,属于一种高档工艺品和奢侈品。特别是明清两代,富贵之家对炕屛很重视,乃是客厅必备之装饰品。玻璃和磁制的炕屛由于制作不易,很是珍贵。清中叶浙江平湖人沈初在《西清笔记·纪庶品》中交代:“造炕屏最难,入窑百十,纔得一二成者。”北方的火炕上有炕柜,但是从来就没有炕屛,因其三面临墙,又是砖或土坯搭建的固定建筑物,也没有地方摆放炕屛。
《红楼梦》第49回,写姐妹们商议到芦雪庵结诗社,李纨道:“我这里虽好,又不如芦雪庵好。我已经打发人笼地炕去了,咱们大家拥炉作诗。”姐妹们在这里割膻啖腥烤鹿肉吃后,“一齐来至地炕屋内,只见杯盘果菜俱已摆齐,墙上已贴出诗题‘韵脚‘格式来了”。有的红学家看了这段描写,就把这个“笼地炕”说成是北方人“烧火炕”,并作为《红楼梦》书中有北方火炕的证据。其实地炕并不是北方的火炕,火炕一般要高出地面40-50公分左右,不仅有为室内取暖的功能,但主要还是供家人睡觉。而地炕则与地面相平,只能为室内取暖,不能躺在上面睡觉。李纨就说在“地炕屋内”要和姐妹们“拥炉作诗”,而不是“上炕作诗”。贾母来了,还要在地中间铺一张狼皮褥子坐,临走还嘱咐大家,这屋里潮湿阴冷,不可久居,可见室内并没有火炕。
说到“地炕”,不免令人联想起北京故宫的炕,有的红学家就曾用故宫里皇帝后妃睡炕,来附会《红楼梦》中的炕。其实,故宫中并没有睡觉的火炕,只有取暖的地炕。别以为清朝皇帝是满族就得睡火炕,北京故宫是明朝皇帝建的,朱皇帝家族是安徽凤阳人,祖辈不可能有睡火炕的习惯。明清两代的皇帝和妃嫔,睡的都是木制的炕榻,因为故宫中根本就没有火炕,甚至连灶台和烟囱都没有。那么他们在冬季怎么取暖呢?原来故宫的三大殿(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以及各寝宫内皇帝嫔妃的居处,都专门设有取暖的“暖阁”。暖阁的地砖下面建有地道和炭炉,每年霜降后立冬前,便开始升起炭炉取暖。因木炭燃火比较持久,值班者又昼夜不息添加,这样热量就能均匀而柔和地从地面散出,宫殿虽然高大却温暖如春,用不着再睡火炕取暖。
回过头来反思《红楼梦》中关于贾府大观园冬季取暖的描写,都是用熏笼、炭火盆、地炕中烧木炭取暖,而不是用柴草烧火炕取暖,因木炭燃烧起来无烟,而火炕必须靠烟在炕洞内熏热,所以北方的火炕可以烧煤、烧木拌,烧柴草,却不能烧木炭。《红楼梦》第五十四回,描写宝玉在元宵节期间,厌烦热闹偷偷潜回怡红院,“大家蹑手蹑脚,潜踪进镜壁去一看,只见袭人和一个人对歪在‘地炕’上,那一头有两个老嬷嬷打盹。”可见怡红院中的暖阁内也有“地炕”。这种地炕并非北方的火炕,而是用木炭取暖的一种地下装置,同故宫中的地炕属于同一种设施。须知江南的冬季又潮又冷,富贵人家用地炕方式烧炭取暖,并不是一个难以想象的问题。我国历史上宫室内用木炭烧地炕取暖的历史源远流长,唐朝时就有关于李隆基和杨贵妃居室内烧地炕取暖的记载。
关于《红楼梦》的炕,还有几点需要辨析一下。一是宝玉到秦钟家探病,李贵道:“秦相公是弱症,未免炕上挺扛的骨头不受用”。 二是宝玉随凤姐去铁槛寺送葬,路上在一间农舍中看到纺车,“便上炕摇转作耍”。三是晴雯被逐出大观园,撵回到表哥家里,宝玉前去探望,掀起门上的草帘,“一眼就看见晴雯睡在芦席土炕上”。有人说这应该是北方的火炕了吧?其实这些炕都不在贾府大观园内,而是社会上城乡穷人家的炕。秦钟睡的炕和二丫头家的炕,是否能烧火取暖书中没写,我们还搞不清楚,但不论什么炕,作为穷人家,最起码不能像贾府大观园一样,炕上有什么“秋香色金钱蟒大条褥”可铺,也没有“炕屛”、“脚踏”等装饰配置,睡在上面当然“挺扛的骨头不受用”。至于晴雯表哥多浑虫家的“芦席土炕”,宝玉还在室内的炉台上给晴雯倒了一杯茶水,有烧火的炉台配上土炕和芦席,倒是真有点北方火炕的味道了。
综而言之,《红楼梦》书中的炕写的很乱很杂,但仔细品味主要就是以上三种:一是配有炕屛和脚踏的炕榻;二是靠烧炭为室内加热的地炕;三是有烧火炉台的芦席土炕。作者一支笔写了三种炕,这又是为什么呢?因为《红楼梦》的真实作者是大戏剧家洪昇,他的前半生生活在花柳繁华的杭州,睡的是炕榻,取暖靠地炕和熏笼;而后半生在北京国子监求取功名,在北方的芦席土炕上又睡了二十多年。因此,洪昇对这三种炕都很熟悉,故能信笔道来,并真实可信。但《红楼梦》主要写洪昇和蕉园姐妹们青少年时期的风雅生活,表现的是以红梅桂花为标志的江南文化,故书中主要还是表现江南的炕榻、炕屛、脚踏和地炕,与三雪(绛雪桃花,金雪桂花,香雪梅花)点染的大观园,共同构成了一道靓丽的杭州风景线。
至于《红楼梦》书中出现了晴雯睡的“芦席土炕”,也不必强行否认就是按照北方火炕描写的。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写?当然有其必须如此写的理由。最大可能是用“晴雯”隐写“情文”,“情文”代指《长生殿》,晴雯之死代指《长生殿》案,《长生殿》案是洪昇一生中最为疾首痛心的遭遇,书中以最长的篇幅,最华丽的篇章,最沉痛的感情,去写宝玉祭晴雯,实质就是写洪昇自己吊《长生殿》的女儿经。《长生殿》案的发生地在北京,晴雯即“情文”遇难后,也只能睡芦席土炕了。此事详见笔者旧文《祭晴雯乎?即情文乎!》,本文不赘。
附件六:
“曲柄七凤金黄伞”恰恰证明《红楼梦》创作于乾隆朝之前
在河北廊坊召开的“纪念伟大作家曹雪芹逝世250周年大会暨学术研讨会”上,某些老牌红学家旧调重弹,引经据典维护曹雪芹的《红楼梦》著作权,反对近年来出现的《红楼梦》作者新说。据会议报道:来自第一历史档案馆的张书才先生,就小说《红楼梦》中元春省亲所反映的清代礼仪进行了文献考证。通过对清代官书档案的记载,张书才考察到,元春省亲中所提到的“曲柄七凤黄金伞”始置于乾隆十年;“协理军机”始置时间在乾隆二十一年前后;“时宪书”则是乾隆皇帝继位后为避讳而由“时宪历”改称的。这些资料证明,《红楼梦》的写作时间上限在乾隆十年前后,其作者不可能是在那之前早已作古的吴梅村、李渔、洪昇等。
前一段时间,网友逄冠卿、护珠塔主、姬健康、聂桥等纷纷撰文,驳斥张书才先生此论之不经。笔者综合这些考证文章,汇集为《曹雪芹乾隆年间创作〈红楼梦〉的五大物证均告失效》一文,将“试帖诗”、“宝玉怀表”、“协理军机”、“时宪书”、“火炕”等红学家们津津乐道的所谓“五大物证”批驳的体无完肤,早已失去了证据效力。红学家们看没看到这篇文章,看到后内心滋味如何,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最近仍有人利用张书才先生的考证“成果”,重弹《红楼梦》元妃省亲中提到的“曲柄七凤黄金伞”问题,试图利用这最后一根稻草挽回曹学的颓势。笔者正想作为“第六大物证”撰文加以批驳,恰好12月1日,网友“护珠塔主”发表博文《〈红楼梦〉里的“曲柄伞”》,已基本上解决了这个问题。
“护珠塔主”的博文中,运用《清实录》和《清史稿》中的史料,证明清代从顺治朝开始,皇妃仪仗使用的便是“黄缎绣七凤曲柄伞”。 事见《清世祖实录》卷五十二:顺治八年正月辛未“定皇太后仪仗及皇妃仪仗制”,其中明确记载:“皇妃仪仗,黄缎绣七凤曲柄伞”。这一仪仗“伞制”始于顺治八年,延续于顺治、康熙、雍正三朝。而在乾隆十三年改变皇家仪仗后,皇妃仪仗使用的则是“七凤明黄曲柄盖”,同时也有“伞”,但已改为“赤、黑瑞草伞”和“明黄、赤、黑三色花伞”。《红楼梦》中元妃省亲使用的“曲柄七凤黄金伞”,只能是顺康年间的“黄缎绣七凤曲柄伞”,而不会是乾隆年间的“七凤明黄曲柄盖”和“明黄、赤、黑三色花伞”,因为《红楼梦》书中元妃仪仗用的是“伞”不是“盖”,是“七凤黄金伞”而不是“明黄、赤、黑三色花伞”,乾隆年间的皇妃仪仗明显与书中所写元妃仪仗不合。这不仅不能证明《红楼梦》创作于乾隆年间,反而足以证明《红楼梦》创作时间必于乾隆朝之前。
主流红学抛出的“曲柄七凤黄金伞”证据,偷鸡不成蚀把米,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这恐怕是他们始料未及的。至此,主流红学抛出的曹雪芹乾隆年间创作《红楼梦》的六项所谓“物证”已全军覆没。综观主流红学在这些所谓“证据”上出的问题,根子并不在研究方法上,而在于治学作风上。首先是选择性采信证据,譬如顺治年间和乾隆年间的皇妃仪仗,证据都出自《清史稿》和《清实录》,他们只选择乾隆年间的错误证据说事,而绝口不提乾隆以前的正确记载。其次是偷换概念,隐瞒证据,譬如将书中的贾雨村“协理军机”,偷换成“军机处”军机大臣,而绝口不提历朝历代均有大臣“协理军机”,顺治康熙年间也有大臣“协理机务”、“参与机务”。三是以假充真,曲解证据,譬如将隋唐时便有的“试帖诗”,顺康两朝博学鸿词科和县试都要考的“试帖诗”,曲解为只有乾隆朝科举考试才考“五言八韵试帖诗”。这些做法如果是无心之失,那说明学术作风不严谨;如果是有意为之,那就是学术道德上出问题了。红界同仁,可不慎之,戒之!
附件一:《清实录·世祖章皇帝实录》卷五十二
顺治辛未:定皇太后仪仗及皇妃仪仗制。
皇太后仪仗:黄缎绣九凤曲柄伞一。黄缎宝相花伞四。红瑞草伞二。红素方伞二。销金九凤蓝伞二。青伞二。绣龙凤黄扇二。金黄素扇二。绣龙凤红扇二。绣鸾凤雉尾红扇二。吾仗四。卧瓜四立瓜四。红旗二。黄旗二。青旗二。蓝旗二。俱用缎销金龙凤文。金节一对。用黄纱绣龙凤文。黄轿一。黄车二。金马杌一。金交椅一。脚踏一。金唾盂一。金壶一。金水礶一。金香罏二。拂子二。金面盆一。金香盒二。用红油销金彩画凤底八角盘八面承之。四角桌八张。举香罏红油竿二根。两头俱刻凤文。
皇妃仪仗:黄缎绣七凤曲柄伞一。黄缎宝相花伞二。红瑞草伞二。红方伞二。金黄素扇二绣凤雉尾红扇二吾仗二卧瓜二。立瓜二。销金凤文红旗二。青旗二。马杌一。交椅一。脚踏一。俱用起花金叶裹钉金唾盂一。金壶一。金水礶一。金面盆一。金香罏一。金香盒一。用红油销金彩画八角盘六面架六个承之。拂子二节一对。黄轿一车一,四角用翟鸟金顶。
又诸妃仪仗:黄缎绣五凤曲柄伞一。素黄缎伞二。红瑞草伞二。金黄素扇二。吾仗二。销金凤文青旗二。卧瓜二。立瓜二。黄轿一。车一。四角用翟鸟镀金顶马杌一。交椅一。脚踏一。俱用起花贴金银叶裹钉。金唾盂一。金面盆一。金壶一。金罏一。金香盒一。用红油销金彩画八角盘、六面架六个承之。金水礶一。拂子二。节一对。
附件二:《清史稿·志八十·舆服四·卤簿》
清自太宗天聪六年定仪仗之制,凡国中往来,御前旗三对,伞二柄,校尉六人,其制甚简。自天聪十年改元崇德,始定御仗数目及品官仪从。迨世祖入关定鼎,参稽往制,量加增饰。原定皇帝仪卫有大驾卤簿、行驾仪仗、行幸仪仗之别,乾隆十三年,复就原定器数增改厘订,遂更大驾卤簿为法驾卤簿,行驾仪仗为銮驾卤簿,行幸仪仗为骑驾卤簿。三者合,则为大驾卤簿。而凡皇后仪驾、妃嫔仪仗采仗以及亲王以下仪卫,均视原定加详。兹依乾隆朝所定者标目,而以原定器数及崇德初年所定者附见于后。又太上皇卤簿、皇太子仪卫,皆一时之制,非同常设,亦并著于篇。庶考因革者,得以沿流溯源,详稽一代之制焉。
皇后仪驾,原名卤簿。吾仗四,立瓜四,卧瓜四,五色龙凤旗十。次赤、黄龙、凤扇各四,雉尾扇八,次赤、素方伞四,黄缎绣四季花伞四,五色九凤伞十。次金节二。次拂二,金香炉二,金香盒二,金盥盘一,金盂一,金瓶二,金椅一,金方几一。次九凤曲柄黄盖一。凤舆一乘,仪舆二乘,凤车一乘,仪车二乘。(原定太皇太后卤簿,销金龙凤旗八。金节二。吾仗四,立瓜四,卧瓜四。黄曲柄九凤伞一,黄直柄花伞四,红直柄瑞草伞二,青黑直柄九凤伞各二,红方伞二,黄、红销金龙、凤扇各二,金黄素扇二,红鸾凤扇二。拂二,金香炉二,金瓶二,金香盒二,金唾壶一,金盆一,金杌一,金交椅一,金脚踏一。凡万寿节、元旦、冬至及诸庆典,銮仪卫先时陈设。皇太后、皇后卤簿并同。)
太皇太后仪驾暨皇太后仪驾,均与皇后仪驾同。惟车、舆兼绘龙凤文。
皇贵妃仪仗,吾仗四,立瓜四,卧瓜四。赤、黑素旗各二,金黄色凤旗二,赤、黑凤旗各二。金黄、赤、黑三色素扇各二,赤、黑鸾凤扇各二,赤、黑瑞草伞各二,明黄、赤、黑三色花伞各二。金节二。拂二,金香炉、香盒、盥盘、盂各一,金瓶二,金椅一,金方几一。七凤明黄曲柄盖一。翟舆一乘,仪舆一乘,翟车一乘。(原定皇贵妃仪仗,红、黑凤旗各二,金节二,吾仗二,立瓜二,卧瓜二。红曲柄七凤伞一,红直柄花伞二,红直柄瑞草伞二,红方伞二,金黄素扇二,红绣扇二。拂二,金香炉一,金瓶二,金香盒一,金唾壶一,金盆一,马杌一,交椅一,脚踏一。贵妃仪仗同。)
贵妃仪仗,吾仗二,立瓜二,卧瓜二。赤、黑素旗各二,赤、黑凤旗各二,金黄、赤、黑三色素扇各二,赤、黑鸾凤扇各二,赤、黑瑞草伞各二,金黄、赤、黑三色花伞各二。金节二。拂二,金香炉、香盒、盥盘、盂各一,金瓶二,金椅一,金方几一。七凤金黄曲柄盖一。翟舆一乘,仪舆一乘,仪车一乘。
妃采仗,原名仪仗。吾仗二,立瓜二,卧瓜二。赤、黑凤旗各二。赤、黑素扇各二,赤、黑花伞各二,金黄素伞二。金节二。拂二,银质饰金香炉、香盒、盥盘、盂各一,银瓶二,银椅一,银方几一。七凤金黄曲柄盖一。翟舆一乘,仪舆一乘,仪车一乘。原定妃仪仗,黑凤旗二。金节二。吾仗二,立瓜二,卧瓜二。红直柄花伞二,红直柄瑞草伞二,金黄素扇二。拂二,银质饰金香炉、香盒各一,瓶一,唾壶一,盆一,马杌一,交椅一,脚踏一。
嫔采仗,原名仪仗。视妃采仗少直柄瑞草伞二。馀同。
附件三:护珠塔主的文章
作者:护珠塔主
………………【下面再仔细考量一番系列旁证,与乾隆年间的历史契合的证据有:
一、《红楼梦》第 18 回 “贾元春归省庆元宵”:
少时便来了十来对,方闻隐隐鼓乐之声。一对对凤龙旌,稚雉羽宫扇,又有销金提炉,焚着御香,然后一把曲柄七凤金黄伞过来,便是冠袍带履,又有执事太监捧着香巾、绣帕、漱盂、拂尘等物。一队队过完,后面方是八个太监抬着一顶金顶鹅黄绣凤銮舆,缓缓行来。贾母等连忙跪下。
叙述元妃“然后是一把曲柄七凤金黄伞过来,便是冠袍带履。”曲盖,即古时仪仗用的曲柄伞,历代多沿袭此制。《清史稿·一五·舆服制四》则多次载述“九龙曲柄黄盖”。在贵妃仪仗中,亦提及“七凤金黄曲柄盖”等。有历史专家考证,皇室权威的象征“黄金伞”,从乾隆朝十三年改制时贵妃才创设有“曲柄七凤金黄伞”。 据 《雍正会典》记载 ,清初到雍正朝 皇贵妃 、 贵妃所用者为“红缎七凤曲柄伞”,皇贵妃 、贵妃使用的伞盖为金黄色,典故是乾隆十 三 年以后。其中,庚辰本和程本系列是“ 曲柄七凤金黄伞 ”,只有己卯本“金黄”两字颠倒了,为“ 曲柄七凤黄金伞”应为讹误。
贵妃在乾隆十三年开始有“ 七凤金黄曲柄盖 ”的待遇。那么《红楼梦》中这个典故确实是乾隆十年(1745)后才有的。作者开始酝酿的故事时间必将在1745年后了。如果再加上曹雪芹“批阅十载”,那么《红楼梦》成书至少在 1758 年之后了】……………
(《清史稿》·卷·八十)
我们看一下顺治年间的仗仪制度:
(《清实录·世祖章皇帝实录》卷五十二)
顺治时期的规格是:定皇太后仪仗、及皇妃仪仗制、皇太后仪仗黄缎绣九凤曲柄伞一。黄缎宝相花伞四。红瑞草伞二。红素方伞二。销金九凤蓝伞二。青伞二。绣龙凤黄扇二。金黄素扇二。绣龙凤红扇二。绣鸾凤雉尾红扇二。吾仗四。卧瓜四立瓜四。红旗二。黄旗二。青旗二。蓝旗二。俱用缎销金龙凤文。金节一对。用黄纱绣龙凤文。黄轿一。黄车二。金马杌一。金交椅一。脚踏一。金唾盂一。金壶一。金水礶一。金香罏二。拂子二。金面盆一。金香盒二。用红油销金彩画凤底八角盘八面承之。四角桌八张。举香罏红油竿二根。两头俱刻凤文。皇妃仪仗、黄缎绣七凤曲柄伞一。黄缎宝相花伞二。红瑞草伞二。红方伞二。金黄素扇二绣凤雉尾红扇二吾仗二卧瓜二。立瓜二。销金凤文红旗二。青旗二。马杌一。交椅一。脚踏一。俱用起花金叶裹钉金唾盂一。金壶一。金水礶一。金面盆一。金香罏一。金香盒一。用红油销金彩画八角盘六面架六个承之。拂子二节一对。黄轿一车一四角用翟鸟金顶又诸妃仪仗、黄缎绣五。凤曲柄伞一。素黄缎伞二。红瑞草伞二。金黄素扇二。吾仗二。销金凤文青旗二。卧瓜二。立瓜二。黄轿一。车一。四角用翟鸟镀金顶马杌一。交椅一。脚踏一。俱用起花贴金银叶裹钉。金唾盂一。金面盆一。金壶一。金罏一。金香盒一。用红油销金彩画八角盘、六面架六个承之。金水礶一。拂子二。节一对。(护珠塔主按:《清史稿》中称“仗仪”,《清实录》中称“仪仗”)
(清代皇家用盖复制品)
附件七:
论《红楼梦》研究的“直接证据”
逄冠卿
土默热红学问世后,拥护者说:有道理,生动可信,确实自成一家,自圆其说,可惜缺少直接证据支持;反对者说:牵强附会,洪昇取代不了曹雪芹,曹雪芹有直接证据,洪昇没有。不论是拥护者还是反对者,都拿“直接证据”四个字说事,看来,还真得平心静气辨析一番,和红界同仁们好好掰扯掰扯这个直接证据。
要想说明白这个问题,首先必须搞清楚,红学界需要的究竟是关于什么的“直接证据”?应该是关于“《红楼梦》作者”的直接证据吧?在作者其人尚存争议并不确定的前提下,关于曹雪芹或洪昇乃至其他什么人的外在证据,都不应该属于直接证据的范畴;只有能证明《红楼梦》作品与其作者关系的证据,才算是直接证据吧?
主流红学一直振振有词地强调,关于曹雪芹的证据有“二十多条”,其实这是毫无意义的数字罗列。同历史文化名人洪昇比较,曹雪芹这“二十多条”记载也少的太可怜了,历史典籍中关于洪昇的记载何止千百!问题不在于数量多寡,而在于这些证据与《红楼梦》是否相关。凡无关《红楼梦》的证据,都不能在红学研究中采信。
红学家们说的这“二十多条”中,多属于只能证明曾经有过曹雪芹这么个人的证据,如敦诚敦敏兄弟的诗,张宜泉的诗注等,从未提及《红楼梦》,关红学什么事?因此都不是红学范畴的证据。书中脂砚斋批语提到的“作者芹溪”,也不能证明他就是曹雪芹。只有能证明曹雪芹与《红楼梦》关系的证据,才属于红学范畴的直接证据。
红学家们说的这“二十多条”中有直接证据么?似乎有一条,就是袁枚、永忠、明义关于“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的记载。可惜的是,他们记载的那部小说,既不是脂本《石头记》,也不是程高本《红楼梦》,而是一部篇幅短小、内容单一、首尾完整的同名小说,并且久已失传。因此,就这一条所谓的直接证据,还是无效证据。
那么,土默热老师的“洪昇说”,是否有足够的直接证据支持呢?答案是肯定的。有人可能要说,土默热红学中,连一条洪昇创作《红楼梦》的记载也没有提供,直接证据在哪啊?是的,《红楼梦》创作时,作者之所以托名石头记叙自己的亲历亲闻,就是不欲后世读者着迹于自己的真面目。没有历史记载很正常,有了记载反而不正常了。
那么,土默热红学的直接证据何在呢?就在《红楼梦》作品中,就在洪昇和蕉园姐妹的其它作品中。用洪昇的人生经历和文学作品代表洪昇,找出其与《红楼梦》的关系,这算不算红学研究的直接证据?请不要忘记,《红楼梦》是一部小说,小说是文学作品,比较文学研究,文学素材研究,不仅是直接证据,而且是最有效力的证据。
第一,《长生殿》是洪昇的代表作和成名作,拥有无可置疑的著作权。且不说《红楼梦》与《长生殿》主题、结构、风格的一致,《长生殿》中很多独特词汇,如“衔玉而生”、“前盟”、“双星”、“奇缘”、“风月司”、“离恨天”、“灌愁海”、“眉黛颦”等等,都原封不动搬到《红楼梦》书中来了。除洪昇外,您再找出一个会这么写的作者来?
第二,《织锦记》是洪昇心爱的文学女儿,《织锦记》中窦涛、苏蕙、赵阳台、陇禽的故事,在《红楼梦》中则被演绎成一模一样的贾琏、王熙凤、尤二姐、秋桐的故事。而这个故事的创作缘起,就在于洪昇纳妾后,自己与妻子黄蕙及妾婢之间的矛盾,有感而发。这在洪昇《自序》中有清楚记载,除洪昇外,谁会在文学创作时如此搬演?
第三,《四婵娟》是洪昇晚年收山之作。《四婵娟》中大量出现《红楼梦》书中人物字眼,如宝玉、钗、黛、纨、凤、元、迎、探、惜、湘云、鸳鸯、金钏、彩云等等。特别是《咏雪》一出中的人物“琏儿”,《晋书》中叫谢朗,《世说新语》里叫胡儿,《四婵娟》刻意改名为“琏儿”。除洪昇外,谁还会在《红楼梦》中再杜撰一个“琏儿”?
第四,洪昇《稗畦续集》中有《姬人邓生子之益数岁作此嘲之》:“玉出闺中秀,珠来掌上明。芳兰充佩带,白雪做光荣”。诗中“佩带”、“白雪”代指自己的妻妾,联想到《红楼梦》书中林黛玉和薛宝钗的判词图画,“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不仅能证明红楼故事系洪昇所撰,而且可证明作此诗时正在进行《红楼梦》创作。
第五,《红楼梦》书中女主人公林黛玉是来自“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的绛珠草,男主人公贾宝玉是来自“赤霞宫”的神瑛侍者;而洪昇家族的祖宗庐墓就在葛岭宝石山“赤霞”刻石下,其妻黄蕙家族的祖宗庐墓就在灵鹫峰下“三生石畔”。除洪昇外,还有别人会把作品主人公的来源地,纳入夫妻二人洪黄两家自己的祖宗庐墓吗?
第六,《红楼梦》写了“海棠社”、“桃花社”前后两期女子诗社,结社地点在接待元妃省亲的大观园。洪昇的十二个亲表姐妹,曾结成“五子社”、“七子社”前后两期诗社,结社地点就在接待康熙南巡的西溪山庄(前身为蕉园)。《红楼梦》“借省亲写南巡”,两期女子诗社与皇帝南巡之园林建筑叠合在一起,是为作者与作品关系的铁证!
第七,洪昇家乡的大观楼,太虚楼,藕香桥,秋雪庵,天齐庙,冲虚观,水仙祠,水月庵,铁槛寺,竹窗,花坞,洪园,翠樾埭等,都被原封不动地搬到了《红楼梦》大观园中;杭州四季花卉红雪桃花、金雪桂花、香雪梅花、秋雪芦花,都在书中被大肆渲染,就连杭州特有的名菜茄鲞、西湖莼菜、酸笋鸡皮汤等,都被端上了红楼儿女餐桌。
第八,蕉园女儿的诗词,被大量化用在红楼女儿身上。柴静仪称颂林以宁的诗句“诗怀偏与药囊亲”,被写成了书中林黛玉最突出的性格特征。钱凤纶描绘林以宁生活情境的诗“半壁青灯临卫帖,一窗寒雨读陶诗”,被改写成书中林黛玉的诗句“青灯照壁人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温”。如此等等。除了蕉园女儿的表哥洪昇,别人写得出吗?
第九,“玛瑙坡前石,坚贞可补天。女娲何处去?冷落没寒烟。”就在宋代诗僧智圆大发感慨的孤山玛瑙坡前,经历了“天伦之变”和“《长生殿》案”惨痛打击的洪昇,筑稗畦草堂为晚年“吟啸之地”。《红楼梦》作者在此托名女娲补天的弃石,著书记录自己“经历的一场梦幻”,并为女儿们“闺阁昭传”。还有比这更直接的作者证据吗?
够了,就这九个方面的证据,不再一一列举了。好好看看《土默热红学十论百题》吧,这样的证据何止千百!一个可以是碰巧,两个可能是偶合,成百上千的证据构成的同一指向,您能用巧合解释得了么?这么多证据都巧合到洪昇身上,为什么就没有“巧合”到曹雪芹身上呢?谓予不信,那么您就在曹雪芹身中找出哪怕一条“巧合”吧!
这些证据不仅都是牵涉到《红楼梦》作品与作者关系的“直接证据”,而且都是排他性证据。洪昇的作品,洪昇的姐妹,洪昇的故园,洪昇的人生梦幻,除了洪昇自己,别的任何什么人都不可能如此写入《红楼梦》中,再思想“超前”的伟大“天才”,也凭空写不出“衔玉”和“前盟”,写不出“三生石畔”绛珠草和“赤霞宫”神瑛侍者!
文学是人学,文学源于生活,并且源于特定时代、特定地域、特定人群的生活,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生活是不存在的。这些证据都属于文学方面的证据,都属于红楼故事人物特定生活的证据,坚实地证明着《红楼梦》这部文学作品的创作真相和作品真谛。由这些证据所组成的证据链,三曹对案,环环相扣,掷地有声,可谓铁证如山。
201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