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忠公之嬷”文学正解
(2014-06-26 08: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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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文忠公苏轼赵嬷嬷 |
分类: 红学争鸣 |
“文忠公之嬷”文学正解
土默热
庚辰本《石头记》第十六回,贾府准备元妃省亲,王熙凤和贾琏正在议论此事,贾琏的乳母赵嬷嬷说:“阿弥陀佛,……咱们家也要预备接咱们大小姐了”。这句话旁边有一朱批:“文忠公之嬷”。 周汝昌先生认为:乾隆时期只有一个“文忠公”傅恒。傅恒之姐,就是乾隆的“孝贤纯皇后”。《红楼梦》虽然写的不是傅恒家事,然“则此批盖谓‘赵嬷嬷’为来自傅恒家之嬷。”(见《〈红楼梦〉新证》
对周汝昌先生的这个观点,红学界很多专家持怀疑态度。欧阳健先生在《脂批十五问求答》疑问之六中发问:赵嬷嬷是“文忠公”么?甲戌本第十六回,有一条说:赵嬷嬷为“文忠公之嬷”的侧批。但是乾隆“文忠公”谥号的是傅恒,其于乾隆三十四年(1769)七月卒。赵嬷嬷真的是傅恒的乳母么?从小说内容看,赵嬷嬷乃贾琏的乳母,那么傅恒成了贾琏的原型了。而从批语的年代看,既称“文忠公”的谥号,则批语和甲戌本必在乾隆三十四年(1769)以后!而脂砚斋的“再评”,据说是在乾隆十九年(1754)的“甲戌”;据说“四阅评过”是在乾隆二十四年的己卯和庚辰。怎么回事啊?
欧阳健先生显然看清了“傅恒”说的致命问题,就是《红楼梦》三脂本的创作和评点时间在傅恒得到“文忠公”谥号之前;也就是说,脂砚斋作此批语时,傅恒还没有死,何来谥号“文忠公”?石雷先生不同意欧阳健先生的责难,在《〈乾隆甲戍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真伪辨》一文中说,欧阳健先生说法本身有两点硬伤:其一,“甲戌本”第十六回上根本就没有这条侧批,这条侧批见于“庚辰本”。其二,傅恒的卒年不是乾隆三十四年(1769)七月,而是乾隆三十五年(1770)七月。乾隆三十四年七月傅恒仍健在,还在云南指挥平叛。并指责欧阳健先生是不应有的疏忽。
石雷先生指出欧阳健先生的“两条硬伤”其实不算很“硬”,不论傅恒的“文忠公”谥号得之于乾隆三十四年(1769),还是乾隆三十五年(1770),欧阳健先生说傅恒的“文忠公”谥号在曹雪芹逝世之后总是不错吧。曹雪芹逝世时间有乾隆二十七年(1762)、乾隆二十八年(1763)和乾隆二十九年(1764)三种说法,不论哪种说法,曹雪芹都无从知道傅恒死后谥号“文忠公”。石雷先生对这个疑问也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
有的朋友可能辩解,这句“文忠公之嬷”并非曹雪芹书中的话,而是脂砚斋的批语中说的。这也不能解释这个矛盾。带有脂砚斋批语的三脂本,红学界一致认为是曹雪芹生前的定稿,甲戌本出笼时间是乾隆十九年(1754),己卯本出笼时间是乾隆二十四年(1759),庚辰本出笼时间是乾隆二十五年(1760),这三个时间都是曹雪芹生前,傅恒肯定还健在,更不会有死后御赐的“文忠公”谥号了。
既然《红楼梦》中这个“文忠公”不可能是指傅恒,是否还有指清朝其他死后谥号“文忠公”的人物呢?有清一代,谥号“文忠公”的人物一共有八个,他们是:康熙六年(1667)六月谥文忠的索尼,乾隆三十五年七月谥文忠的傅恒,道光三十年十月谥文忠的林则徐,同治五年十一月谥文忠的骆秉章,光绪二十七年十月谥文忠的李鸿章,光绪二十九年三月谥文忠的荣禄,1919年清逊帝溥仪特谥“文忠”的梁鼎芬,1935清逊帝溥仪特谥“文忠”的陈宝琛。相对于曹雪芹来说,索尼太早了,其他六人又太晚了,更何况这些人与曹雪芹和《红楼梦》也没有任何关系。
在脂批“文忠公之嬷”问题上,我们的红学家们与其开山鼻祖胡适先生一起,都犯了自己界定的“猜笨谜”毛病。他们往往指责这个是“附会”,攻击那个是“笨伯”,其实正统红学界所有关于“文忠公之嬷”的研究,使用的都是按照曹雪芹这个人先入为主,按头制帽,同清宫秘史加以附会的方法。《红楼梦》是小说,脂砚斋评点《红楼梦》也是评点小说,研究小说要在文学范畴进行,跑到清宫秘史中去对号入座,都是胡适先生痛骂的“笨伯”行为。回到文学领域,这个“文忠公之嬷”就跃然纸上了。
脂砚斋所批的“文忠公之嬷”,既不是曹雪芹的什么阔亲戚家的嬷嬷,也不是清朝哪个大官僚的乳母,而是中国古典文学史上一个著名的典故。这个“文忠公”,指的是我国宋代著名文学家、诗人苏轼,“文忠公之嬷”指的就是苏轼的乳母任采莲。欧阳健先生用这个“文忠公”证明脂批作伪,固然不能成立;我们的红学家们用这个“文忠公”来证明曹雪芹的《红楼梦》著作权,恐怕也是徒然。
说起苏轼的“文忠公”谥号,还挺曲折有趣的。苏轼一生坎坷,去世的当时也挺倒霉的。由于党争的原因,在世时一切官衔死后全部被剥夺,不仅未获得朝廷任何谥号,反而被宋哲宗列入“元佑党人碑”。“元佑党人碑”共列三百零九人的黑名单,以苏轼为首。碑文写着,奉圣旨此三百零九人及其子孙,永远不得为官。皇家子女亦不得与此名单上诸臣之后代通婚姻;倘若已经订婚,也要奉旨取消。凡石碑上刻有他们诗文或题字的,都奉令销毁,著作严禁印行。
宋徽宗年间,“元佑党人碑”遭雷击,徽宗赵佶因迷信害怕,恢复了苏轼在世时的最高官爵。南宋的高宗皇帝赵构,钦佩苏轼谋国之忠,也敬佩他的至刚大勇。为了追念苏轼,把他的一个孙子苏符赐封高官。直到南宋孝宗乾道六年,方赐苏轼“文忠公”谥号。现将这道圣旨转录如下:
敕。朕承绝学于百圣之后,探微言于六籍之中。将兴起于斯文,爱缅怀于故老。虽仪刑之莫睹,尚简策之可求。揭为儒者之宗,用锡帝师之宠。故礼部尚书端明殿学士赠资政殿学士谥文忠苏轼,养其气以刚大,尊所闻而高明;博观载籍之传,几海涵而地负;远追正始之作,殆玉振而金声;知言自况于孟打,论事肯卑于陆赞。方嘉括全盛,尝膺特起之招;至熙宁纷更,乃陈长治之策。叹异人之间出,惊谗口之中伤。放浪岭海,而如在朝廷;斟酌古今,而若斡造化。不可夺者烧然之节,莫之致者自然之名。经纶不究于生前,议论常公于身后。人传元佑之学,家有眉山之书。朕三复遗编,久钦高躅。王佐之才可大用,恨不同时。君子之道暗而彰,是以论世。税九原之可作,庶千载以闻风。惟而英爽之灵,服我衰衣之命。可特赠太师。
此后,景仰苏轼的人们都称其为“苏文忠公”。宋代谥“文忠”的官僚文人还有欧阳修,何以知道《红楼梦》脂批所说的“文忠公之嬷”,指的就是苏轼之嬷呢?这是因为,苏轼有一篇纪念自己乳母的《墓志铭》,写的声情并茂,文采斐然,为历代文人所喜欢。苏轼的这个乳母任采莲,正是所谓的“文忠公之嬷”!这篇《乳母任氏墓志铭》全文如下:
赵郡苏轼子瞻之乳母任氏,名采莲,眉之眉山人。父遂,母李氏。事先夫人三十有五年,工巧勤俭,至老不衰。乳亡姊八娘与轼,养视轼之子迈、迨、过,皆有恩劳。从轼官于杭、密、徐、湖,谪于黄。元丰三年八月壬寅,卒于黄之临皋亭,享年七十有二。十月壬午,葬于黄之东阜黄冈县之北。铭曰:生有以养之,不必其子也。死有以葬之,不必其里也。我祭其从与享之,其魂气无不之也。
從碑文可以瞭解這個奶媽的出身。任氏原來是蘇軾母親的丫鬟,隨蘇母嫁到蘇家後,作了蘇轼和他姐姐的奶媽,蘇轼長大後,任氏又撫養他的三個小孩苏迈、苏迨、苏过。蘇轼做官後轉任杭州、徐州、密州、湖州时,奶媽一路陪著他。到最後死在蘇東坡做官最倒霉的时期,这年八月,任氏死于黄州,享年七十二岁。十月,葬于黄岗县东北。不知任氏是否有子女,但安葬任氏却是她的乳儿苏轼,由于不能归故里,只能安葬于异乡。虽然苏轼说了两个“不必”,但毕竟有一种亲情感叹在其中。苏轼一生为保姆写过两篇墓志铭,另一篇是为自己弟弟苏辙的保姆杨氏所作的《保母杨氏墓志铭》,也写的感情真挚、文笔动人:
先夫人之妾杨氏,名金蝉,眉山人。年三十,始隶苏氏,颓然顺善也。为弟辙子由保母。年六十八,熙宁十年六月己丑,卒于徐州,属纩不乱。子由官于宋,载其柩殡于开元寺。后八年,轼自黄迁汝过宋,葬之于宋东南三里广寿院之西,实元丰八年二月壬午也。铭曰:百世之后,陵谷易位,知其为苏子之保母,尚勿毁也。
杨氏也是眉山人,年三十而归苏家,是苏轼弟弟苏辙的保姆,熙宁十年死于徐州,享年六十八岁。当时苏辙正在宋州做官,把她的灵柩殡于开元寺。后来苏轼从黄州在去汝州上任时,路过宋州,便将杨氏安葬于宋,时为元丰八年。“百世之后,陵谷易位,知其为苏子之保姆,尚勿毁也。”可见苏轼对这个杨姓保姆的感情也很深。这个保姆亦可谓“文忠公”笔下之“嬷”〉
苏轼的两篇祭保姆的墓志铭,本来是文学界较为熟悉的作品,从中窥见“文忠公之嬷”的正确含义,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红楼梦》作者当初创作此书中“赵嬷嬷”这个人物时,之所以让她姓赵,大概同苏轼《墓志铭》中的“赵郡苏轼子瞻之乳母”一句话不无关系;当脂砚斋评点《红楼梦》时,看到这个“赵嬷嬷”,自然也就联想到苏轼祭乳母墓志铭中“赵郡苏轼子瞻之乳母”,信笔写下一句“文忠公之嬷”,并无什么深意在其内,也不能证明什么。对于古人来说,“文忠公之嬷”是个熟典,触景生情,谁都可以用,红学界公认的曹雪芹可以用,笔者考证的洪昇可以用,其他被认定为《红楼梦》作者的什么人也可以用。问题在于红学界诸公囿于曹雪芹之说,不去研究文学创作中的典故运用,一心只在曹雪芹的生活圈子里搜寻“文忠公之嬷”,收获了“傅恒保姆”这样子虚乌有并自相矛盾的跳蚤后,再反过来用于证明曹雪芹的著作权,这就很难说是文学研究的正道了。红学研究只有回归到文学的轨道,才有光明的前途。
2007年6月28日于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