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随笔:如何理解“社会历史的主体”?
(2022-05-23 09: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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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反思 |
分类: 课堂教学 |
“社会历史的主体”是《哲学与文化》教材第二单元第五课第三框的内容。我上周布置了学生围绕这一框题进行教学设计和展示的任务,今天就模拟授课视频进行点评,感觉大家对教材文本的理解还是有问题。教学过程中最明显的问题是,我们往往把“自己(学生)”和“人民群众”分离开来,大多数学生的教学中,都采用了抗疫的情境素材,但是当我们追问“这场伟大的抗疫中,那些作出了贡献的人是谁”时,我们直接就奔着教材中“人民群众”这个答案而去了,却把“我(们)”弄丢了,似乎“我(们)”就不在“人民群众”之中,似乎我们就没有参与这场伟大的斗争,难道我们只是这一历史事件的“旁观者”吗?
其次,“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主体”,这里的“主体”指什么?“主体”可以有两种理解,一种是作为行为主体的“主体”,即指向“是谁”的问题,另一种作为地位的“主体”,即主体地位。我们在《经济与社会》的学习中,知道企业是主体,每一个生产者和消费者都是市场活动的主体,企业既包括公有制也包括非公有制,作为市场主体,它们的地位是平等的;“公有制为主体”的“主体”不是说“公有制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主体”,而是说“公有制具有主体地位”。“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主体”,这个“主体”应是主体地位,“每个人都是历史活动的参与者,但人们在历史发展中所起作用的性质和大小是不同的”,在推动社会历史的各种各样的人和力量中,从个体的视角而言包括平凡的个体,和那些具有重大影响的杰出人物或英雄,从群体或类的视角而言,则需要区分为普通群众和社会精英群体,哪一类人应该是推动历史进步的基础性力量,具有“主体”地位呢,“唯物史观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这一基本前提出发,既明确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也不否认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2021年版)》,高等教育出版社,P160)
唯物史观站在普通劳动者的立场上重新书写历史,为大多数沉默者发声说话。唯物史观是为了唤醒默默耕耘的普通劳动者,提出劳动创造人劳动创造历史的观点,因为“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劳动群众就是“物质资料的生产者”。其实人民群众或劳动群众,就是那些普通的、日常生活中的平凡人,就是你和我,我们的教学一方面和学生讲授“人民群众作为主体参与了历史的创造”,另一方面却根本没有唤醒学生的主体性,使他们意识到自己正处在参与历史创造的时代中,这才是我们教学最大的问题,因为在我们围绕“社会历史的主体”教学中,真正的主体不见了。
唯物史观的重大意义,在于重新发现人,尊重普通人,激活每一个人的主体性,让每一个平凡的人都可以有权利有能力有动力去创造历史并书写着历史。中国社会已经从“做稳了奴隶的时代”走向做人的时代,因为“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站起来的才是人,只有人才能参与历史的进程中来,这是我们对唯物史观中这一框题内容在学理上应有的领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