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一声咳嗽成不了千古绝唱(投稿指南)
(2010-06-24 14: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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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出我以及我们心里的话
这些天每天都会接到作者打来的电话,有的询问投稿收到没有,有的让我谈谈对稿件看法,也有的在自报家门后用命令的口气让我想办法把稿件用了。其实,能用的稿件我自然会用,不能用的稿件,再想办法也没用。
说到稿件能不能用,自然要说说用稿的标准。第一个标准是由报纸决定的,具体说是由版面定位决定的。比如“情感世界”,这是一个纪实性的散文版面,把大发议论的言论类稿件发过来,再好也没法用。
第二个标准是编辑的标准,也可以说是我的标准。我用稿有几个优先:一是好稿与一般稿件,好稿优先(这是一句废话,但还是要说);二是新作者与老作者,新作者优先;三是本地作者与外地作者,本地作者优先;四是短稿与长稿,短稿优先;五是电子文本与纸质文本,电子文本优先。
有几种稿子我坚决不用。
一是无病呻吟的稿件。有事没事就对着空气伤感呀,盯着自己偶尔掉落的一根头发肆意抒情呀,这种稿子,可能会有人喜欢,但我不喜欢,因为我不想让读者看完一篇文章还一头雾水,不知道作者要说些什么。遗憾的是,来稿中这类稿件最多,让我看一回痛苦一回,差不多也要跟着无病呻吟起来。
二是乱发感慨的稿件,这是无病呻吟的变种。过马路遇到红灯,就感叹世事无常;看到一朵花凋谢,就要呼天抢地,这类稿件是在制造痛苦,虚假抒情。
有位作者写自己带孙子的乐趣,本来是可写的题材,但通篇都在夸他孙子如何聪明过人,给人的感觉是他孙子只要穿上高跟鞋将身高增加一点,就可以去竞选美国总统了。这也就罢了,写到最后,这位作者还将孙子给他带来的乐趣上升到和谐社会的高度,利用孙子大唱赞歌大表忠心,这就太假了,让我怀疑他对生活和对写作是否有着真诚的态度。
还有位作者写自己吃龙虾吃得多么开心,龙虾让他如何难忘。吃一顿龙虾也要写成文章拿来发表,我要是发了,会让人觉得早晨起来一声咳嗽其实也可以写成文章的,而且也可以拿出去发表的。当然,我不是说一声咳嗽就不能写成文章,但要写得有内容,有新意,不要说达到梁实秋《雅舍小品》那样的水平,只要能让人觉得说得还像那么一回事,也是可以的。问题是这类稿件,说来说去,也没说出什么,只是在那里郑重其事地告诉你,夏天和冬天是不一样的,夏天很热,冬天很冷;夏天要用电扇,冬天要生火炉;夏天要少穿衣服,冬天要多穿衣服;夏天白天时间长,冬天白天时间短,如此等等。对这类稿件,我只能说声抱歉,毕竟一声咳嗽成不了千古绝唱。
三是语言矫揉造作的稿件。这个标准,可能会遭到一些人的嘲笑,自己没水平没文采,还说别人矫揉造作。可是没办法,我是农民的儿子,我本来就是一颗朴实的土豆,你让我涂上水彩抹上油漆,我最多只能成为马铃薯,永远不会成为色彩鲜艳的苹果。
对于语言,我的要求是准确、简单、得体,最好有意味。换句话说,就是要好好说话,能用一个字的,不用两个字;一句话能表达的意思,不用两句话;能直接说明白的意思,不去转弯抹角绕圈子。举个例子,你给花浇水,直接说“我给花浇水”就行了,不要说成“我右手拿着水壶,水壶是那种圆形的,把手的弧度恰到好处,壶嘴弯曲着向外伸着,看上去手里就像提着一只鸭子。我让喷头慢慢靠近花盆,心想是多浇一点呢还是少浇一点,想来想去,觉得还是多浇一点,于是,能够孕育生命的水,便在太阳下闪耀着明亮的光芒,欢快地向花盆里流去”。从修辞的角度看,这样写的确很修辞,但已经以辞害义了——除非你是左撇子,否则你一般都用右手拿东西;而你连给花浇多少水都不知道,还要去想,你还种什么花!
所谓得体,就是语言要与文体相符,感情色彩要与文意相符。该叙述的,却用了议论,这叫不得体;该快乐的,却写得悲伤,也是不得体;该庄重的,却诙谐了,还是不得体。法院的判决书说“罪犯胆大包天,当众抢劫”,决不能写成“罪犯竟然当众抢劫,真是电线杆上绑鸡毛——好大的胆(掸)子”。
至于语言要有意味,这是个较高的要求,用古人的话说,就是“言有尽而意无穷”,不经过一番锤炼,是很难达到的。不过我可以降低要求,能有一定的语言机智,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话说出来既准确简单,又不显枯燥,也不错。
除了上述几类稿件,有的稿件,属于控制采用的。有一段时间,“情感世界”大量发表回忆往事和悼念忘人的稿件,并且形成恶性循环,越发这类来稿越多,以至只有这类稿件可发。其实生活是丰富多彩的,人的情感世界也是丰富多彩的,并不只是怀念过去和悼念死人,所以我有意控制了这类稿件的发稿量。另一类控制采用的是“四季歌”稿件,逢到什么节日,就写篇相应的文章,“六一”赞美儿童,“七一”歌颂党,这类文章,如果不能写出新意,基本不发。再一类是景点介绍、游览指南类的游记,不发。
有几种人的稿件我也不用。这个问题牵涉到编辑与作者的关系。一般地说,编辑与作者是相互合作、相互依存的关系,但有的作者不这么看。曾经有位作者,给晚报一位我的同事寄来稿件,信封里夹了两根中华烟,但稿件因不合要求没被采用,这位作者竟到单位领导那里告状说编辑受贿。真佩服这位作者的搞笑能力。比较起来,我算幸运,最惨的一次是有位作者投稿后两天打我五十几次电话,先是问稿件收到没有,接着问稿件能不能用,再就是用商量的口气让我尽量用,当我明确表示不能用时,又让我说稿件的缺点在哪儿,打到后来,我一看是他的号码就拒接,谁知他又打到我办公室,我一听他的声音,头就大了,但我只能耐着性子对他说,不可以这样打电话,要是每个作者都这样,我还要不要工作了?举这两个例子,是想说明,有些作者确实不是抱着合作的态度投稿的。
通常情况下,这样一些作者的稿件我一般不用。
一是抄袭他人稿件的,一经发现,永远封杀。
二是公开对编辑表示不尊重的,一般不用。有位作者,来稿附信中明确告诉我,他从不看我编的版面,但还是要向我投稿。看不看我编的版面是你的自由,但你别告诉我呀,你这样一说,我就是发了你的文章你也看不到呀,还不如把版面让给其他人算了。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投稿不对照版面要求。对报纸来说,一般情况下一千五百字以上的稿件就超篇幅了,但有的作者,总是发来超长稿件,动辄五六千字甚至上万字,还来信很大度地说“你随便删就是了”,更有甚者,干脆发来一堆资料,让我帮他组织文章。这种作者,看似很尊重编辑,其实也是不尊重。
三是同城媒体多次一稿多投的,谨慎采用。有的作者这样做的理由是投稿后没有回信,只好另投。应该说,作者要求编辑用与不用都要给个回信,合情合理,但实际上不可能,一是现在电子邮件发起来太方便,写的人又那么多,像我的邮箱,每天都是近二百份邮件,一个个去回信,我还做不做其他事了;二是报纸用稿有特殊性,因版面限制等因素,有时一篇稿件,也许会放上几个月甚至一年多才有机会见报,而有时刚收到的稿件,正合版面需要,会立即见报,所以用与不用,都无法给个准确的回复。
四是新作者后来的稿件没有进步的甚至很糟的。对新作者,我一般采取鼓励态度,可用可不用的稿,尽量用。但如果因此认为我对稿件要求不高,什么烂稿都发给我,我则对他不再抱什么希望。
五是命令我用稿的,我小心对待,因为万一每个作者都知道可以命令我用稿,我会很为难。
六是多次来稿都有大量错别字和病句的,尽量不用。文章写好了,自己先修改,这是常识。自己都不改就发给我,当我是你小学语文老师呀!
原文地址:一声咳嗽成不了千古绝唱(投稿指南)作者:毛雨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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