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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2019年4月6日《今晚报》“天津卫”专刊,署名:侯福志
作者出生于今河北省沧县卫河(今南运河)畔,由于作者一度在京城为官,经常乘舟沿南、北运河游走于故乡与京城之间,故在这部著作中,记录了不少发生在运河两岸的轶闻。
在《槐西杂志(一)》里,记载了纪晓岚亲眼所见的另一件灵异之事。大约在他十几岁的时候,他住在南运河畔的水明楼上,居楼中可以鸟瞰南运河,南来北往的漕船都在他家楼下穿梭。每到夏天的时候,他的祖母、母亲便时常在楼上乘凉,由儿孙们轮流侍奉。雍正十一年(1733年)夏季的一天,纪晓岚推窗往南眺望,只见一条渡船上,装满了几十名等待渡河的男女,已解去缆绳的渡船正在离岸的时候,忽船上一位老者被人奋击一拳,落到岸边的浅水里,衣服和鞋子全被打湿。待老者起身怒视,渡船早已抛他远去。时南运河正在暴涨,洪波汹涌,水流湍急。有一艘帆船从上游顺势而下,急如箭矢,正撞在刚驶出的渡船上,瞬间渡船被撞击粉碎,船上之人全都毙命。人问老者何往。老者言:“我堂弟把童养媳卖与别人为妾,约定今日书写卖身契。我把田产典质,凑足身价,想找堂弟把孩子赎回来。”众人听后叹言:“老者所挨之拳乃神助也!”
另据《槐西杂志(四)》载,有一书生北上,泊舟于北仓、杨柳青之间。时已黄昏,四顾渺茫。忽见一少女,立在岸边树下,衣服鲜亮、整洁,亭亭玉立。书生弃舟登岸,与少女搭讪。他口操南音,自云流落至此,已有人相约携归,正在此等候。少女笑语相答,落落大方,渐相款洽。书生“因挑以微词,解扇上汉玉佩为赠。”少女婉拒,曰:“君是解人,亦不能自讳。然故人情重,实不忍别抱琵琶。”置佩而去。书生意犹未尽,欲偷偷地察看其居所,便“蹑迹从之,数十步外,候已灭迹,惟丛莽中一小坟,方悟为鬼也。”在纪晓岚看来,少女已有夫家,她尊崇“从一而终”的伦理,不受男子引诱,品德高尚;反观那位书生,见色生淫,与读书人的身份格格不入。
纪晓岚的文字虽有说教成分,但其所叙述的运河故事却生动传神,读来非常亲切,是不可多得的运河文化遗产。 (侯福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