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集聚点内的道路能否确定为农村道路
(2012-08-01 17: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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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国土管理 |
江苏省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大中分局陈荣平
答:通常情况下,农村集聚点内的道路可能出现三种不同情况,公路用地、街巷用地、农村道路。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21010-2007),公路用地、街巷用地、农村道路,均属于道路运输用地。其中公路用地,是指用于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的用地,包括设计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汽车停靠站、林木及直接为其服务的附属用地。街巷用地,指用于城镇、村庄内部公用道路(含立交桥)及行道树的用地,包括公共停车场,汽车客货运输站点及停车场等用地。农村道路,是指公路用地以外的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的村间、田间道路(含机耕道)。
从来信提供的情况看,目前集聚点内建设的住房仍然按照农民建房程序予以报批,因此,笔者推论其土地所有权仍然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相应地,集聚点内的道路可能包括街巷用地和农村道路。当然,若国家路网从村内经过,则另当别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