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顾问侯福志国土资源法律热线答疑
(2010-12-02 13:01:17)
标签:
房产 |
分类: 国土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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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征土地延续耕种30年,如今怎样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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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土资源报》法制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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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照原国家土地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第十六条规定,1962年9月《六十条》公布时起至1982年5月《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公布时止,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只要是进行了一定补偿的,其土地应当属于国家所有。因此,你县三线建设所征用的500亩土地理应属于国家所有。至于征收土地后没有实施建设,这是由主客观原因以及历史条件等诸多因素决定的,并不影响国家行使土地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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