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顾问侯福志国土资源法律热线答疑
(2010-11-11 13:01:00)
标签:
杂谈 |
分类: 国土管理 |
非法占用未利用地行为应适用哪条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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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中国国土资源报》法制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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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磁县国土资源局 答: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对擅自占用未利用地进行建设的,并没有规定没收或者拆除。因此实际操作中,应本着依法行政的原则,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关于对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的规定进行查处,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可以并处罚款。当事人在执行退还非法占用土地处罚时,应当自行拆除地上的建筑物。当事人拒绝拆除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申请法院强制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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