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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福志法律热线咨询

(2010-10-21 16:28:49)
标签:

杂谈

分类: 国土管理

                征地补偿中,怎样计算人均耕地面积

       原载<中国国土资源报>法制周刊,2010年10月21日日

                                           侯福志

    问:在征收土地过程中,安置补助费的补偿倍数涉及到人均耕地的概念。请问,人均耕地的计算公式是征地前一年度末耕地总数除以同年农业人口总数吗?该人均耕地指的是全村的人均耕地面积还是征地涉及到的村民小组的人均耕地面积? 读者 栾凯红

  答:关于人均耕地面积的计算方法。安置补助费是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按照《土地管理法释义》一书的解释,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关于应当按照全村人均耕地面积还以按照村民小组的人均耕地面积计算问题。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十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也就是说,目前,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存在三种情况,村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小组所有和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很显然,征收土地是以所有者作为补偿单位,也就是说,如果是村民小组所有的土地被征收的话,应当按照村民小组的农业人口数作为计算安置补助费的基础;如果是村集体所有,那么应当是以村集体农业人口数作为计算依据,这在实际操作中并不存在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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