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福志国土资源法律热线答疑
(2010-10-15 08:42:05)
标签:
杂谈 |
分类: 国土管理 |
对团伙违法行为如何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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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中国国土资源报>法制周刊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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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关于第一个问题,10个合伙人擅自在基本农田取土烧砖属破坏耕地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其行政和刑事责任。按照《行政处罚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行政诉讼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查处违法行为的关键不在于是否具有询问笔录,而在于证明违法行为存在的证据链是否完整。证据包括人证、物证、书证等。在10个合伙人中,尽管只对其中的部分人员进行了调查,但只要能够查清违法事实,并通过其他相关旁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那么,即使对另外3人未进行调查,也完全可以依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