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首次购房者的优惠主要通过个人所得税推行到户
(2009-05-04 10:31:05)
一个网友问起美国鼓励首次购房者优惠,和一些定义,特此作答。请注意我不是税务专家,这里只是知识介绍,美国具体报税请咨询税务专家。
鼓励居民购买首个房产有两个好处:
1.政府鼓励居民有自己的房产。这是“美国梦”的一部分。
2.居民从无房到有房,可以增加房产产业的需求。
3.美国的地方税收,很大部分是从每年房产税来的。
对首次购买家庭的主要住宅,有两点好处:
1. 美国国税局(IRS)给的8000美金首次购房无息贷款
纳税人在此次买房前3年内任何时间里没有拥有其他主要住宅 (Taxpayers who have
not owned another principal residence at any time during the three
years prior to the date of purchase.)
具体有一些限制,比如夫妻收入超过15万美金,此项无息贷款数目递减。
交易必须在2008年4月1日和2009年11月1日之前。
这一法案由布什开始,大得民心。奥巴马上任,计划延长到2009年11月,从7500美金增加到8000美金。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政策极大鼓励了买房,政府在税收上做了很大让利于民。当时大家担心奥巴马上任不延续这一政策。
2. 纳税人家庭可以从自己退休金中预支一万美金,
而不受到一般的不到59.5岁的10%的预支惩罚。这个一万美金可以作为购房首付。
可以看到,美国的购房优惠和政策推行,很大程度上都是通过个人所得税的的优惠进行的。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和美国不同,所以政府如何能够把某种政策直接给到国民家庭,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附:网友问题
新浪网友:2009-05-04 08:57:51
请教博主
首次购房者,是指三年中没有过房产交易的家庭。能帮忙提供相关政策规定的出处或链接吗?看您的介绍,似乎直接与享受政策待遇有关,因此应该是个很严谨的定义,但似乎又与“望文生义”相左。国内经常有人借用这个概念,但不“望文生义”的几乎没有,如果按您的解释,那可是相当大的一个误会。
博主回复:2009-05-04 10:14:29[删除]
这是美国国税局的定义:http://www.irs.gov/newsroom/article/0,,id=204671,00.html
现在没有拥有主要住所的人,三年之内第一次买主要住所者。
参考:
1.
美国国税局首次购房减税问答:http://www.irs.gov/newsroom/article/0,,id=206291,00.html
2. 从退休计划的优惠: http://www.fairmark.com/rothira/firs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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