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亲妈妈研讨会经典演讲三:《法律讲堂》余婧
(2009-11-24 11: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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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单亲妈妈,请你拿起法律的武器
——在“心系单亲,牵手同行”首届单亲妈妈交流研讨会上的发言
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余婧
2009年11月21日
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非常荣幸能够受邀参加此次活动。
作为一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我除了办理各类案件外,在作为中央电视台12频道《法律讲堂》栏目长期主讲人的过程中触了大量的婚姻家庭案件,接触过不少单亲母亲,与健全的双亲家庭的母亲相比,她们肩上的担子那么沉重,遇到的各种问题那么多!她们多么需要社会的帮助,尤其需要法律的帮助!
几个月前,我接到河北一个单亲妈妈的电话。她在电话那头急切地呼喊说:“余律师,快来救救我吧!”原来,她和丈夫结婚一年,感情很好,可是就当她住院生产时,不幸降临了,丈夫意外车祸去世,而此时,公公婆婆竟然在她坐月子时带人将刚刚出世的婴儿从她身边夺走了。她到公婆那里要孩子,人家根本不让她进门。无奈之下她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告诉她这是家庭纠纷,建议她去找法院。她到法院要求立案,法院告诉她偷抢儿童属于刑事案件,建议她去报案。这位妈妈感到十分的茫然和无助。听了她的哭诉,我立即帮她联系了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请她们提供法律帮助。结果经过援助中心律师的努力,孩子终于回到了母亲的身边。
这个单亲妈妈遇到是子女抚养的法律问题,然而,单亲妈妈遇到的法律问题远远不止子女抚养问题,还有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纠纷、以及同居、再婚和复婚引发的各种纠纷,以及因为单亲妈妈的特殊身份引发的诸如受歧视、性骚扰、名誉权和隐私权等一系列法律问题。
因为时间关系,我没有机会在这里一一解读,我想选取几点在法律实务中总结的经验以提醒的方式和各位分享,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律师提醒一:抚养子女要尽责。
离婚时,男女双方经常会因为争夺子女的抚养权,在法庭上争得面红耳赤。欣慰的是在座的单亲妈妈是这场战争的胜利者,而我们要保护好我们的胜利果实。必须切实履行法定监护人的职责,承担起应有的抚养监护义务。
曾经有位年轻的单亲妈妈,既要工作又要带孩子,很辛苦,请保姆又没有条件,她将不满两岁的女儿送到老家交给父母带养。谁知,她的父母不小心把孩子给烫伤了。孩子的爸爸知道起诉要求变更监护权,得到法院的支持。
这也给我们的单亲妈妈提了个醒:做为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单亲妈妈在抚养、照顾、监护子女方面的义务,相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实际上是更重的。因此,单亲妈妈千万不能掉以轻心,如果没有尽到应有的监护义务,造成了一些不好的后果,孩子的爸爸就可能以此为由要求变更抚养权。刚才,闫拥军律师从子女抚养的角度讲了很多,讲得很透,我不再赘述。
律师提醒二:漏分财产要争取。
很多单亲妈妈都是从解体的婚姻中走出来的。离婚时,因为各种原因,在财产的处理上并不完善。比如曾经有位全职太太,离婚时做生意的丈夫告诉她公司亏损了,没钱,她带着孩子一分钱没拿就搬走了,日子过得很苦,可是一年后她偶然得知原来前夫早就把财产转移到另一家公司了,那么从法律上说,这属于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并且可以多分。遇到这种情况,就要勇敢拿起法律的武器,这不光是捍卫自己权益,也是为了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条件而争取权利。
律师提醒三:继承份额别放弃。
我代理过这样一个案子,当事人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女性,可是很不幸丈夫患了癌症,去世前留下遗嘱:把一套房子留给她和孩子,另一套留给自己父母。可丈夫的父母却将这两套房子都占着,认为遗嘱无效,因为这份遗嘱是由儿媳妇代书的。我告诉她:这份遗嘱的确有问题,因为这份代书遗嘱缺乏合法的见证人。但遗嘱无效并非她与儿子就不能得到房子。因为遗嘱既然无效,就按法定继承继承,她与儿子还有丈夫的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共同继承这两处房产。所以,遇到这类情况的单亲妈妈,我要提醒您,失去爱人非常痛苦,可痛苦过后,别忘记法律赋予您或者您孩子的继承权,这是您的合法权益,应当争取。
律师提醒四:离婚同居要慎重。
我经常遇到一些单亲妈妈,经历过失败的婚姻,于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即使在遇到中意的对象,也不敢结婚,而是先住在一起,试试看。其实这一试,存在着不小的法律风险。因为同居期间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是当然共有的。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头脑要清醒,同居期间一定要处理好财产问题,一方面争取一些对自己有利的约定或做法,一方面注意收集留存好相关的证据,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律师提醒五:和好复婚要登记。
经过爱情的磨难和离婚的波折,曾经水火不容的冤家又发现了彼此的优点,爱的火花又重新点燃,两个人又重新走在一起、和好如初,一家人又再度相聚、破镜重圆。当我们的单亲妈妈走到这步的时候,我由衷地为你们祝福,但是我要提醒大家,别忘了去办理复婚登记。因为不办理复婚登记,在法律上就不是夫妻,你的各种权益都得不到保障。比如,曾经有位单亲妈妈因为丈夫有外遇离了婚,带着孩子过了三年,前夫又浪子回头了,两个人又在一起,她想,经历了这么多,不再在乎那张纸了,就一直没办手续。结果一年后,丈夫又犯老毛病和另一个女人同居了。她认为他外遇有过错,想告他要求赔偿,法院不受理,因为她不是配偶,在法律上没有要求对方忠实的权利,要分割这三年的财产,法院认为同居关系,财产属于男方个人的,后来祸不单行,男人死了,她因为不是配偶,连继承权都没有。
有句话说:“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意思是第二次踏进时水已经流动了,已经不再是原来的水。同样道理,原来的夫妻离异后已经不再是夫妻,要想恢复夫妻关系必须重新办理复婚登记。
律师提醒六:再婚财产要分清。
单亲妈妈再婚,与那些感情至上的年轻人不同,再婚的男女双方掺杂了更加复杂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以及社会舆论等各种因素,尤其是财产问题处理不当,往往是婚后各种矛盾的导火线。
我曾经代理过一个案子,这位单亲妈妈与前夫离婚后带着女儿嫁给了一个公务员,离婚时单亲妈妈分到了一套大房子,丈夫住进来了,后两人分道扬镳。单亲妈妈怎么也没想到离婚时,丈夫认为这套房子的房产证是在他们结婚后才拿到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法院认定是这位单亲妈妈的婚前财产,不予分割。
虽然最终的结果有惊无险,但我还是要提醒准备再婚的单亲妈妈们,在结婚登记之前先把各自的婚前财产进行有效确认,对再婚后的财产也可以合理约定,以有效避免婚后的财产纠纷。
提醒之后,我想起一个故事,古代一位显赫的君主,召集国内的能人智士,要他们提出一句简单的颠扑不破的话,要能适用于人生的每一个阶段、每种境况。几个月后,他们带回来的一句话是:“一切,都会过去的。”是的,一切都会过去,明天还会再来,太阳照常会升起,而生活仍然要继续。当各位单亲妈妈开始忘记过去,开始新生活的时候,请别忘记拿起法律武器为您和孩子的新生活上个法律保险。
最后,我要衷心地祝愿单亲妈妈们自信乐观地面对生活,以博大的母爱将子女抚养成人、教育成才,以对生活的热爱和法律的敬畏迎接崭新的生活!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