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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风田:烟花爆竹不能一禁了之

(2009-02-12 09:22:51)
标签:

烟花爆竹

文化

分类: 精准扶贫美丽乡村与治理

郑风田 中国人民大学

 

今年开头万事不顺,大旱还没过,本该喜庆的元宵节却让一场大火给搅了,“央视新址大火系业主单位非法燃放烟花所致”新闻登出后,各种愤怒的声音都转向了倒霉蛋爆竹,各种一禁了之的声音不绝于耳,新华网还专门登了一个调查结果,说是网民有7成赞同再禁燃放爆竹,该新闻称“火灾发生十几个钟头,单是一家大型网站论坛就有三十五万人对此事件发表评论,并贴发相关照片;而另一家大型网站的调查显示,约百分之六十八的人认为应该禁止燃放烟花,百分之十八的人反对禁放,百分之十三的人认为可有可无,还有百分之一左右的人对“花钱买点火刹那间的快感”不关注。除此之外,据统计“从除夕零时至正月初五二十二时,北京全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情一百零三起,受伤四百零三人”。许多知名网站都在显著位置转载了这个消息。

看势头,大有把烟花爆竹置之死地而后快,一禁了之才解恨。

其实我也属不喜欢爆竹燃放族,但我并不赞同一禁了之。不能让少数人犯的错误板子却打在大多数人的屁股上。

随着年龄的增长,近些年我特别喜欢安静,所以每年过年时爆竹声的滚滚巨声让我痛苦不堪。每年都能看到大批的燃放爆竹疯狂者,抬起成大箱成大箱的爆竹去燃放,每每看到此都让我心里那个凉。我住在一个有二十几幢密度很大楼层很高的小区内,你可以想一想,楼层间的回声让本已声音很大的炮声分贝都增大数倍,更痛苦的是有为数不少的小区居民在不分时间不分场地鞭放,丝毫不顾及那些听想听一两次就完事的人。从年三十到 正月十五,几乎天天我都有半夜三更两三点被吵醒的事发生,从北京解禁过年放烟花爆竹到现在都没有消停过。导致我一到过年都有想逃出去的感觉,可又逃到那呢?除非到偏片的农村,人烟稀少的地方又不行,当然我们家的小家伙就更不乐意了。我估计象我一样经历一样感受的人还真不会少。今年跟一批朋友吃饭,问及对爆竹声的感觉,都很相似,也都很痛苦。大部分居民燃放一两次,在指定的时间与地方就结束了,但现在那些少数不守规矩者好象有越来越多的趋势,让人愈来愈痛苦。过年却在痛苦中渡过,过去以为只有我一个人有,跟朋友聊天,他们也一样地痛。可以某些不守规矩的做法还不是在一个小区发生,而是很普遍。是该治一治这些人了,而不是爆竹。

还有一大批烟花爆竹燃放喜欢者,一禁了之他们还不反了

但同时我还算清醒,知道也有一批人,还是很大的一批人,他们从燃放烟花爆竹中得到的巨大的快乐,从他们抬着沉沉的爆竹我就能感觉到他们的那个兴奋。如果你要是不让他们放,那他们不反了?这个人群的数量应该也是很庞大的。

面对这种困局,也没有必要搞什么全民公决,当然是全北京人民公决。成本太大,禁与不禁都有很大一批人不满。采取那个方案都不合适。

爆竹无罪人有罪,不把因宝马车撞人了,把宝马车也给禁了。

大部分放爆竹者都是遵纪守法的公民,不能因为少数人犯错,让一个本给多数人带来喜庆的东西给简单地给废了,就如同宝马出车出事伤人了,你就要求把所有宝马车给禁了。这是一种太过于简单化的对策,不适合也不可行。

 

疏于管理 放任自流是目前大家愤怒、烟花爆竹作孽的主因

之所以目前北京有那么多的人对燃放爆竹愤怒,主要原因是目前北京市放任其流的爆竹燃放管理造成的。目前爆竹所带来的种种问题与少数不守纪律者有关,更与北京市从严禁到放任自流的疏于管理有关,这才是主因

其实有“出事就禁,一放就乱”一直是我国许多地方政府治理的通病。这次烟花爆竹又重演了一次。看来现在也该改一改这个治理模式了。要么就严格禁止,要么就放任自流,一放了之。一直在两极之后摆,没有找到一个有效的度。

这也是我对北京市燃放爆竹的亲身经历。在北京禁放之前,当时在城郊有专门的指定燃放地点,大家可以在那里尽情地放,但周围警察警车很多,一直有警员在密切监管,不守规则者有随时被抓起来的危险。所以大家都还是老老实实地在指定的地点燃放。

 

某些人随时随地燃放,但无人监管,最少我也没看到

禁放后,可能连警察自己也觉得老百姓可以随便放了,老百姓更是觉得我想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放都可以的错觉。于是才出现不少人随时随地燃放,就跟随地大小便似的,不管别人高不高兴,不管别人爱听不爱听,让人极其愤怒。我们小区就是如何,规定了要在两个地方放,但根本没有人听,更没有人管。于是到处开花,什么地方,包括草皮等极珍贵的地方都不不自觉者乱放。

刚开始我还跟别人急,但看得多了,也有罢了,忍了。大过年的,谁都不想弄得一肚子气。想找警察那是不可能的,警察也不管。在所谓的燃放点,根本没有任何警察的影子。虽然小区也做做样子说必须在某些地方放,但没有任何监管与惩罚的措施,于是乎,如果有一两个违法在不守规矩地乱放,大家都孝仿他一样放了,这是“破窗理论”在做怪,是人性的弱点。

 

不能再让“一禁了之”的简单治理方式重演了,政府要做的工作是以社会痛苦指数最低为目标,实行严密严格有收有放的烟花爆竹燃放制度。

其实要想解决这个问题也不难,政府必须承担起应负的责任,让这个一部分人喜欢另外一部分人痛恨的东西得到严格的管控,一禁了之会让一部分喜欢燃放者极痛苦,而任意乱燃乱又会让另外一部分又深恶痛绝。所以政府要做的工作是以社会痛苦指数最低为目标,有收有放地整治爆竹乱局。

政府要要从目前的爆竹燃放的放任自流方式进行严格的管理,爆竹本来就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东西,每年都会出现许多乱伤火灾的事。所以对于一些场所,必须进行禁放,比如那些大都市的高层建筑多的地方,容易失火的地方都应该在禁止之列。一定要在指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燃放,当然你不能简单地只批一两个地方,让燃放者极不方便,更不能让大家感觉好象在什么地方放都没有人管。要进行更科学的燃放点布局方法,比如可以规定远离高楼与人群的马路上放,不能在小区内放等等,把发动市民想方法想点子,因为这是关系他们切身利益的事。要进行严格很细的规定,然后你不能一规定就完了,还必须让老百姓知道,要进行更广泛的宣传,对燃放的规定要在电视中不厌其烦地反复播放,尤其是在过年那几天,要天天播放燃放规定,让大家深入人心。当然还要必须派警察进行巡逻,让那些犯法者遭到惩罚,唯这样,才可能取得“双赢”效果:让喜欢放者快快乐乐地放,而让那些不喜欢者少受一些罪,不能让他们一直在过年这几天,天天不分地方时间场所地在爆竹声中受剪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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