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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加班被解雇”一点也不招笑!

(2015-12-07 07:54:16)
标签:

主动加班

只进不出

分类: E.雨果专栏·半月谈

摘要:"主动加班”不但没奖励,还被公司开除了!这让在浙江打工小伙很不满。法官的裁决很发人深思,“虽然加班并不是公司自愿,但是公司以此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显然有些牵强,这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当门户编辑就“什么是合理的工作、如何应对蹭网、蹭电现象、主动加班是不是好员工”,个人当然认识到这不是个别评论所说的“很招笑”行为……

                “主动加班被解雇”一点也不招笑!

 

作者:孙雨果  关键词:主动加班  只进不出

 

 “明明是在休息时间,劳动者却跑去上班,公司认为这违反了劳动纪律,与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合同。对公司的这个决定,劳动者很不满意,并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遭到拒绝”。浙江绍兴柯桥区人民法院2日通报了这起劳动纠纷案的处理结果:公司需赔偿劳动者总计11万元。

 

其中,法官的裁决很发人深思,“虽然加班并不是公司自愿,但是公司以此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显然有些牵强,这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当门户编辑就“什么是合理的工作、如何应对蹭网、蹭电现象、主动加班是不是好员工”,个人当然认识到这不是个别评论所说的“很招笑”行为,下面简述之:

 

对于“加班的合理性”,遗憾的是,在实业环境还不够成熟的当下中国,不但是“公说婆说”的嘈杂无法统一,还因为土豪目前占据主导地位,使得“干活时满嘴跑火车——瞎吹乱忽悠,发工资时象个个土鳖——只喜进不愿出”,使得本该简单的买方与卖方关系复杂化,加之相关的惩罚措施滞后,以及奸懒馋滑之徒的能蹭就蹭,更使得三十多年的市场建设大大减分……

 

本来,相关的法律与完善的规章,是对付“蹭网、蹭电”等了无节操,特别是对付好吃懒做的(农)民闹、工闹的良好保障(几年前,发生在北京六里桥的民工头讹诈等闹事事件——仍让人心有余悸)。令人失望的是,本该刚性的规定被一次又一次的软化,本该坚守的底线——包括法律的,一再失守,使得市场经济最常见的雇佣关系愈发复杂化,造成相关的维权行为沦为了“互相喷粪”行为,更是偏离了正常的轨道。

 

综上所述,对于“主动加班是不是好员工”的确需要区别对待,其原因有二:一是,由于不知轻重,没有责任感的不合格员工大量拥入社会,各种低效的加班行为己不被现代企业所提倡;二是,人情社会之下,“主动加班”自然被赋予了太多品行方面的内容,使得随之而来的薪酬等要求己变得不再单纯。当然,人好不好,没有绝对的“多数决定”,也没有纯粹的道德法庭,还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吧,对于是不是“好员工”,同样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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