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张新军:资本公积金补亏

(2022-06-05 10:59:15)
标签:

资本公积金

补亏

资本公积金补亏

张新军

 

一、 法律及实务沿革

 

(一)1994年版《公司法》未明确规定资本公积不得补亏: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公积金包括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前两者来自税后利润,而后者属性与利润无关。正所谓桥归桥路归路,资本公积金不能补亏自是应有之意。同时在实务中,公司也往往用前两者去补亏。2001年初郑百文——三联重组事件让资本公积金补亏引起业内的关注。那时,郑百文累计亏损高达18亿元,而公司的全部净资产尚不足5亿元。重组方三联集团决定豁免郑百文14亿元的债务,这豁免的债务计入郑百文的资本公积,冲抵剩余亏损。这么个神操作让郑百文甩掉了亏损的包袱,达到美化财报和改善资产质量的目的从而吸引再融资。

 

证监会在20016月制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3号》规定,      公司当年对累计亏损的弥补,应按照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的顺序依次弥补,公司采用上述方式仍不足以弥补累计亏损的,可通过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接受现金捐赠、拨款转入及其他资本公积明细科目部分加以弥补。

 

(二)200510月出台的《公司法》明确规定资本公积不得补亏: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2012年,沪深两市共有1573家公司发布了2011年年报,有33家上市公司重组后存在巨额亏损。此33家公司上报证监会,希望能“照搬”2001年郑百文(重组事件,利用资本公积来弥补亏损。随后,证监会在2012年制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存在未弥补亏损情形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6号,明确要求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三)2021年公司法修订草案规定资本公积可补亏,但需遵循补亏顺序:

 

第二百一十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综上,我国对于资本公积金能否补亏经历了:未明确——不准——有条件准的修法历程。

 

二、公司法及会计法下补亏

 

资本公积金是企业非经营原因产生的利得,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资本汇率折算差额及其他类型的资本公积金,资本公积金可转增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都是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的一个会计科目。所谓资本公积金补亏,是指资本公积科目的金额(正数)与未分配利润科目的金额(负数)相抵消,达到消除亏损,改善财务报表的作用。

 

资本公积金补亏在一些国家的公司法都有规定,比如,日本商法、德国股份法等。但这些国家往往规定了资本公积金补亏的顺序,比如说要劣后于盈余公积金补亏等。之所以如此,是为了防止无盈利而分配、变相用资本公积金进行利润分配的现象存在。因无盈利不分配是各国公司法遵循的规则,其目的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如果没有补亏顺序的限制,则公司可在亏损年度,用资本公积金补亏后,可将当年利润用于分配,违反了无盈利不分配的规则,或者说变相用资本公积进行利润分配。

 

正是基于此,公司法修订草案规定,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即资本公积金补亏顺序劣后于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补亏。

 

但资本公积科目有不同的明细比如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等,但是否都可以用来补亏尚值得探讨。

 

二、 税法下补亏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如果未弥补的亏损超过5年了,则根据前述规定,不得用税前利润补亏,而是用税后利润补亏。

 

资本公积金补亏本质上是所有者权益下资本公积与未分配利润两科目此消彼长的变动,属于财务会计处理的范畴,而税法与财务会计不同,因为公司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进行纳税申报的,如何纳税与资本公积是否补亏无关。因此,有观点认为,用资本公积金补亏而不用本年税前利润补亏,则当年实现的盈利就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导致企业多纳税,损害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这样的观点不能成立。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