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轮奸案辩护律师的真正目的
(2013-07-11 20: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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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轮奸案委托律师声明炒作 |
分类: 杂谈 |
最近两天,李天一涉嫌轮奸案又成为舆论的焦点。之所以会又成为焦点,其关键的原因是李天一新委托的律师发布的一份声明(声明网上有,此处不再重复),因为这份声明,将网民对于李天一案件的关注再一次的点燃;因为这份声明,也将李双江夫妇再次的被指责谩骂一番。对于这份声明,网议纷纷,吐槽不断,不同的人士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份声明进行了驳斥。
为什么在这个时候,接受委托的律师要发表这份声明呢?很多人会说是因为该律师的职业良心欠缺,这种评价不能说错,但是,这不是发表这份声明的律师考虑的问题,这更不是律师发表声明的目的所在,他们考虑的是如何通过接手的这个案件让自己火起来,说白了,律师的目的就是:希望通过这个案件进行自我炒作!
为什么要这么说呢?其实原因并不复杂,对于李天一案件,除了一些情绪激动的人说的一些不符合事实的言论外,稍有一点法律头脑的人都会知道该案件的结果会是什么——强奸案(轮奸加重情节和未成年人从轻情节相结合),虽然未经法院审判不能确定犯罪,但是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作为一名职业律师,更加清楚该案件的情况。同时,因为案件嫌疑人身份的特殊性,该案件的敏感程度更加不容忽视,作为一个律师是不可能不清楚的,从一定意义上说,涉及到该案件的任何说法都会引起网议的,而且在这个敏感的时期,在人们对于这个案件有自己期待(网民的期待不一定合适)的时候,发表一份试图为案件当事人推脱责任,而且不顾受害人感受的声明,他不会不清楚该声明会产生多么大的非议,不会不清楚该声明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作为一名负责任的律师,如果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即使有想法也要通过在庭审中进行阐述(该案件依法不会公开审理),在明知道不会给案件带来正面效果的情况下依然发布这份声明,其目的就不是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只能是为了让自己出名,让自己因为这个案件成为舆论的焦点。
或许有的人会否认这种说法,认为如果是为了炒作,最终结果是损害该律师的声誉,会影响该律师的职业生涯。其实这过虑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其实只要大家看看目前的娱乐圈的各种炒作就知道了,很多人为了让自己出名,为了让节目火起来,为了让作品热起来,时不时的进行一些炒作,很多的炒作已经突破了道德的底线和下限,具体的炒作方式大家看的太多了,此处不再列举。虽然很多炒作已经突破了道德的底线,导致骂声一片,可是结果如何呢?结果就是:人出名了,节目火了,作品热卖了。原因在于这个社会就是有那么一批人喜欢这种口味,原因就在于这个社会有那么一批人早已经没有了道德。
或许有人会说:律师行业与娱乐圈不同。当然不同,但是别忘了,打官司的人都希望自己是赢家,在法律不能让自己赢的情况下,希望找到一个“名律师”为自己打赢官司,而没有底线的“名律师”或许就可以做到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