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网站的一个错别字
(2013-06-19 00: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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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教师铁饭碗教育部错别字师德楷模 |
分类: 杂谈 |
一段时间以来,教师这个行业饱受诟病,除了频频曝出体罚学生事件,更关键的原因在于一些禽兽教师、特别是禽兽校长做了一些令人不齿的事情。虽然这只是个别现象,但是也反映了教师队伍中存在一些甚至是一批禽兽不如的东西。有鉴于此,关于加强教师职业道德的呼声也越来越多,虽然有人说(本人也是这个观点):这不仅仅是一个道德问题,更是一个法律问题,必须通过法律去严惩类似的行为,但是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也不可或缺。
在此情况下,教育部相关负责人日前透露,今年内将出台教师师德考核评价规定,为师德划出“红线”,越线教师将受到严惩。要“打破教师的铁饭碗,实行五年一注册”。对于这位负责人透露的内容,网上评论很多,赞同者有之,反对者有之,虽然本人也是一位在职的高中教师,但是对于即将出台的规定将不予置评,因为师德考核规定早就存在,实际上是如何考核的当教师的都知道,教育部觉得需要出台这样的规定,那就出台吧。
写到这个地方,或许读者还不知道我究竟要说啥,别急,马上就知道了。虽然说我不在意是否出台教师师德考核评价规定,但是希望能够详细的了解一下关于这件事情的权威说法和原始出处,于是登陆了教育部网站,想确切的了解一下这个事情,但是在教育部网站没有找到。虽然没有找到想看的内容,但是看到了另外一个和师德有关的东西,那就是《关于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先进(师德楷模)评审结果公示的公告》,因为涉及到师德问题,就打开网页浏览了一下,特别是对于公示中的十位师德楷模的事迹介绍,看了以后有佩服、有感动,于是细细的又看了一遍,在感动之余,发现了一个小问题,那就是在介绍第9位师德楷模陈斌强老师的事迹材料中,出现了这样一句话“曾或得金华市教师技能比武一等奖”,说白了就是一个错别字的问题。
或许有人会说:有个错别字值得如此的大惊小怪的吗?对于错别字的问题,其实并不少见,本人也时常会写错别字,一般来说,很多时候写个错别字确实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对于错别字绝对不能小看,因为学生写作文出现错别字是要扣分的,因为法律出现错别字会导致法律歧义,因为外交文件中出现错别字轻则是个笑话,重则导致两国关系波折,所以决不可轻视错别字。
或许有人会说:此处的错别字不会出现上述问题的。我承认确实不会,但是,在这里要搞清楚:这是教育部发布的公示材料,教育部是国家机关,而且是全国的教育主管机关,语言文字也应该属于教育部管辖的范围(我看到教育部有语用司,不知道是不是管这个的),作为这样的机关,如果在面向全国公布的文件中,出现错别字,这究竟该如何评价呢?
其实我们也该知道,教育部公示的师德楷模材料不是教育部工作人员一个字一个字的录入的,更不是教育部工作人员起草的,材料都是下面一级级部门申报上来的,材料是师德楷模本人或者所在单位写的,因此,按道理讲不该将出现错别字的责任赖在教育部的头上,但是在进行公示的时候,对于相关材料应该有个最基本的审核吧,不说对材料进行润色加工,至少要看看有无标点错误(公示材料中很多地方标点符号用的乱,读者自己去查看)、语法错误和错别字吧,而且这是师德楷模公示,如此重大的事情,怎能如此草率呢?
附原文链接:
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5745/201306/1532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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