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宣传部长伍皓配备公车真的违规吗?
(2013-02-14 17: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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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皓公车私用违规配车秘密杂谈 |
分类: 杂谈 |
近日,《北京青年报》刊登一篇题为《伍皓自曝公车牌号公开了另一个“秘密”》的文章,文章针对“云南红河州委宣传部部长伍皓的公车牌号,要求社会公众监督公车私用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文章对公车私用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一些很有价值的观点,但是对于发现的一个“秘密”,笔者觉得不能认同,文章指出:在为伍皓自曝公车牌号叫好的同时,不难发现,他在不经意间也公开了另一个“秘密”??作为一名副厅级官员,伍皓原本没有资格享有专用公车的待遇,但他却实实在在享有了这种待遇,那辆被伍皓称为“自己的公车”的丰田越野车,实际上是一辆供伍皓使用的专车。结论是:伍皓违规配备公车!
刚看这篇文章,觉得文章的作者能够在众人纷纷叫好的情况下,没有随波逐流,能保持清醒的头脑,透过现象发现本质,表示钦佩,觉得当今的中国,需要这样的人和这样的文章,于是继续看下去,想看一下,文章的作者是如何论证的,或者说是如何发现这个“秘密”的?
文章在说明自己发现的秘密时候,引用了一个规定,那就是在1994年9月,中办、国办发布的《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中办发[1994]14号)。文章的作者找到该规定的第二条:“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或相对固定用车。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离休、退休后享受部长级和省长级待遇的,不配备专车”。
这个规定的条款有没有错误呢?确实没有,如果依据这一条,作为副厅级干部的伍皓,配备专车确实是违规的,此时,我对作者找到这个规定表示佩服,我觉得写文章就该如此,但是又觉得不可草率待之,于是,本人上网查阅了该规定的全文,并将该规定仔细的看了好几遍,看过以后却发现了另外的问题,在该规定中还有一条,文章的作者没有看到,那就是该规定第七条,该条是如此规定的:“(七)省级以下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工作用车的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根据本规定的精神,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备案”。从这条规定看,我觉得中办和国办的规定并没有否定省级以下机关和干部配备工作用车,只是将权力下放给省级党委和政府。其实作为中办和国办发布的规定,其规定的主体针对的是中央国家机关,不可能具体到国家的所有的党政层级的。
通过上述的条文,大家可以判断伍皓的车子究竟有没有违规,我不知道文章的作者是真的没看到这条规定,还是看到了故意舍弃这条规定?在此建议文章的作者再细读一下自己引用的规定全文,或者自己上网去查找一下各省关于用车的相关规定。因为本文的篇幅所限,笔者不去列举各省的相关规定,但是,我觉得无需过多的引用,也可以判断出:文章作者发现的秘密其实不是真正的秘密。
社会需要监督,真相需要揭露,观点需要论证,但是监督不是说说,揭露不能臆测,论证不能断章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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