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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说说众所周知潘金莲偷情。潘金莲原本是清河县一个姓张的大户人家的使女,因为“颇有些颜色”,张大户便想强占她,她便“只是去告主人婆,意下不肯依从”。那个大户“记恨于心”,便倒赔嫁妆将她嫁给了卖烧饼的“身材短矮,人物猥獕,不会风流”的武大郎,其实,张大户的真正目的是避开自己的老婆,可以毫无顾忌地“早晚还要看觑此女”。张大户的性报复,应该是逼着潘金莲偷情的始作蛹者。
潘金莲嫁给武大郎,按那些个浮浪子弟的说法是“好一块羊肉,倒落在狗口里”!年方二十余岁,“脸如三月桃花,暗藏着风情月意”的潘金莲,要和又丑又矮的“三寸丁谷树皮”武大郎生活一辈子,自然心有不甘。起先,她还是挺守妇道的,跟着武大郎搬了家,天天待在家伺候他。等到见了威武高大的武松,潘金莲一颗平静的心才掀起了波澜,一下就上了喜欢他,“我嫁得这等一个,也不枉了为人一世”,并对武二郎发动了主动性进攻,可一身武功的武松偏偏不解风情,他对潘金莲的种种暗示,不仅不予接受,反而抡起拳头威胁,“武二是个顶天立地、噙齿戴发男子汉,不是那等败坏风俗、没人伦的猪狗,休要这般不识廉耻。倘有些风吹草动,武二眼里认得嫂嫂,拳头却不认得嫂嫂!”
如此一来,好像一团烈火浇上了瓢冷水,潘金莲就是再爱慕武松,也没有胆子表达了。当然,从伦理道德的角度来说,武松也许没有错,但就是他的无情拒绝,促使潘金莲很快就投入别人的怀抱。
潘金莲无疑是一个俊俏多情的少妇,但他终日伴的是一个面目狰狞头脑可笑不会风流没有情趣的丑陋侏儒,心中的痛苦是可想而知的。但是她的青春美貌常常让一些浮荡子弟前来招惹。从她对武松说的“自从嫁得你哥哥,吃他忒善了,被人欺负,清河县里住不得,搬来这里”一席话,也反映出她“被人欺负”的难言的苦衷。武松的出现,使这位美貌少妇萌动了春心。实际上潘金莲的这种春心不过是对打虎英雄爱慕之情。然而她却在武松这位好汉的面前碰到了钉子。正当潘金莲被逼无奈之下,情无归依之时,她机缘凑巧地遇到了西门庆。西门庆是一个有钱有闲又善于讨好女人的成功商人,年龄二十有八,比潘金莲大五岁。这不免使聪明灵巧、美貌多情的潘金莲再次萌动了春心。在王婆、西门庆的联手设计下,把潘金莲一步步引入了感情的陷阱。于是,偷情史上的最大一场悲剧就这样上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