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二:宁某某,咸阳渭城人氏,原系某厂保卫科干事。该宁由于工作需要,经常协助公安机关办案,对案件的侦办具有一定的技巧,故反侦查意识较强。在以往的工作中悉知古墓里的文物很值钱,在其企业倒闭,自己下岗后,便萌生了盗墓赚钱的念头。便四处网络以前有过接触的重点人口图谋盗掘古墓。由于该宁用保卫干事的身份作为保护伞,很快在文物犯罪这个道上纠集一些当地的盗墓贼,并勾结了山西的文物犯罪嫌疑人员获取了引爆炸药的雷管。当一切犯罪的准备工作已做好,即将实施的时候。文物稽查从特情那里得到了线索,联合公安机关将其抓获,从其租住的地方搜出了38枚雷管及大量的探铲、电瓶、鼓风机、登山绳,手铲等作案工具。该宁因“非法储存爆炸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从其被刑拘到批准逮捕的短短十数日,竟然头发全白。在其服刑一年后查出患有肝癌,保外就医,不久就病死了。正所谓:自古偷坟掘墓人,因果报应不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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