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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一:
王某某,咸阳某镇人氏。自幼不好好读书,辍学在家,不务正业,寻思着挖古墓能赚钱,便纠集了一帮狐朋狗友,不惜铤而走险,四处踩点,长期在咸阳周边一带进行盗墓等违法犯罪活动,得手后将盗得的文物藏匿于家中果园再伺机倒卖。所获赃款被其多用于赌博、吸毒,挥霍一空。其父多次劝说,并对其打骂,均不奏效。2007年该王因“盗掘古墓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服刑期间染疾保外就医,久治不愈,痛苦加身,于2009年初在家中暴病而亡。该王死亡时年仅二十余岁。其父感念因果报应,遂将其子生前藏匿于果园没来得及倒卖的数件文物于2009年8月上缴文物部门,以告慰不安的心理。
正所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做恶之家必有祸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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