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强化老师教育权利是莫大悲哀
(2009-08-24 11: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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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文文化杂谈 |
分类: 非文唠叨地 |
近年来,在强调尊重学生、维护学生权利的时候,一些地方和学校也出现了教师特别是班主任教师不敢管学生、不敢批评教育学生、放任学生的现象。新出台的《规定》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保证和维护了班主任教育学生的合法权利,使班主任在教育学生过程中,在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的同时,不再缩手缩脚,可以适当采取批评等方式教育和管理学生。这样看起来是对教师教育权利的一种保障和尊重,其实,从深层次看起来,这是我国现有教育体制的一种莫大悲哀。
自古以来,“师为长”,学生是以学习的身份来向老师求取知识的,那么,老师当然有权利来管教向自己学习的学生。为了达到授业解惑的目的,为了让学生得到更多的知识,老师就有权利发挥自己的教育权利,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现在我国教育的现状是,学生越来越娇气,家长越来越嚣张。很多学校为了招揽生源,都打出“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这种提法也确实没错,但是在贯彻中就限制和约束了教师的教育行为。独生子女越来越多,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宝,教师们在教育的时候就不得不考虑自己的教育后果会不会得到父母的理解和学校的支持。假如教育过当,自己就会遭到投诉或者有可能饭碗不保,所以,教师们为了不惹祸上身,在教育的时候其实大多扮演的是“教而不管”的灌输者。
其二,学生过于叛逆,往往导致老师想管而管不了的局面。非主流文化的侵入和越多越多的叛逆思想的搅动,让如今的青少年孩子过于早熟,再加上牛奶等营养品的催化作用,使得很多孩子错以为自己就是大人了。这样的思想给老师带来很多压力,而且更为严重的是老师的权威受到了很大的挑战,有些老师甚至面对那些故意挑衅的学生而不敢“轻举妄动”,这样的教育方式无疑对于孩子成长是极为不利的。
其三,学校和家长的压力使得教师教育学生畏手畏脚。学生教好了,学校光荣了,家长也开心,若是学生没教好,受的苦倒蛮多,那家长就不买账了,学校肯定也会有意见。这样的尴尬使得教师不得不在痛下教鞭的时候思前顾后,教育学生的责任感自然就会有所淡漠,这其实也是我国现行教育中存在的一个大问题。“严师出高徒”,更多的时候成了人们议论的佳话,而真正能做到严师,少之越少。
有可能会有人说,现在的学生和家长才是弱势群体,用制度来保障教师的权利其实是给家长和学生加压,这样说是不负责任的。教师教育学生本是天经地义的事,为什么现在却要用制度来保障呢?这只能说,事态的发展不得不让我们的教育遵循了一种不科学的发展法则,透过这个保障的背后,我们看到的其实是教育的一种莫大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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