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与婚姻家庭--奴隶社会
(2008-12-04 16:48:39)
标签:
奴隶社会
女奴
婚姻家庭
一夫一妻制
夏桀
阴间
文一格格
两性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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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第十,历史上的性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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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与婚姻家庭--奴隶社会
我国最早的历史记载《史记.五帝本纪》始于黄帝,至今已有四千六百多年。《尚书.尧典》始于尧、舜,至今也有四千二百多年,但这些史料都是从神话传说中分析整理出来的。我国真正有可信的文字记录的历史始于商朝,其中甲骨卜辞、铜器铭文、《商书.盘庚》等都是重要的历史文献。从文献的历史分析看,商朝已进入奴隶制社会,奴隶社会的典型特征是取代了原始社会中的平等、自由、纯朴的人际关系,出现的是阶级剥削与压迫。在这种阶级社会的显著标志下,男女两性关系、人类的性教育也有很大变化,其特征是男子统治和压迫女子,女子沦为男子的工具和玩物。最典型的是性掠夺和殉葬。
性掠夺是伴随财富掠夺而产生的。奴隶主荒淫无耻,以广大女奴为玩物。史载从夏桀开始,宫中以女乐、倡优而出现的女奴三万人。“昔者桀之时,女乐三万人,晨噪于端门,乐闻于三野。”[8]商纣不亚于夏桀,《竹书纪年》云:“纣广大其邑,南距朝歌,北距邯郸及沙丘,皆离宫别馆。以酒为池,悬肉为林,男女裸相逐其间。宫中九市,为长夜之饮。”
除了性掠夺之外,就是野蛮的殉葬。女奴活着做统治者的工具、玩物,死了也要到阴间继续陪他们淫乐。不仅女奴要殉葬,妻妾也是奴隶主的私人工具和用品,同样要陪统治者去阴间。因此,就有了生殉(活埋)和杀殉(杀了埋葬),妻妾殉葬和奴隶殉葬并存的制度。“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
[9]
奴隶社会的生产力发展使社会出现了剩余产品,剩余产品的出现便产生了私有制,在当时的生产劳动和战争中起重要作用的是男子,因此,男子统治女子,视女子为私有产品,既然是私有产品就不允许别人染指,因此,婚姻规模日益缩小,一夫一妻制逐渐产生。但从中国古代社会发展情况看,没有哪个时期有过真正的一夫一妻制,也就是说,允许女子只有一个丈夫,男子可以娶几个妻子,所谓大丈夫三妻四妾即多妻制。一妻是正室,侧室则可以通过不同形式如劫夺婚,男人凭借武力,抢夺女子成婚;男人凭借财力买卖女子成婚;媒约婚,废除了赤裸裸的金钱形式,通过媒人介绍成婚,但要收聘礼,履行婚礼形式成婚。成婚时有婚龄限制。《黄帝内经.素问》中,对男女生理状况及发展变化规律都有记载和描述。可以说《素问》既是我国现有最早的中医经典著作,也是古代经典的性教育著作。
由此可见,奴隶社会的婚姻制度一夫一妻制虽是阶级的产物,但婚姻制度发展到媒约婚制是社会发展进步的标志,
说明社会的发展使婚姻本身具有越来越多的规范,这些规范是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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