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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驾宝马,人大在哪儿遛弯儿?

(2009-06-12 16:53:23)
标签:

汽车

宝马

政府采购法

伯乐

中国

杂谈

分类: 评论·直抒胸臆

政府驾宝马,人大在哪儿遛弯儿?

 

◇衙外

 

日前,宝马汽车首次入围中央国家机关汽车协议供货商名单,这意味着,世界顶级品牌宝马成为中国“官车”。有关人员表示,除了良好的性能之外,公务用车要求节能环保,符合节能减排的需要,宝马很低的油耗、低排放,这与政府的要求也是符合的。(6月12日中国广播网)

 

我丝毫不怀疑专家所说的宝马上述优点,世上车种成千上万,但掰着指头查,能称上豪华的也就奔驰、保时捷、法拉利、宝马那几种,所谓一分价钱一分货,宝马们没有相应的性能和品质,也不可能牛到这个份儿上。当然,宾利、林肯和劳斯莱斯也很牛,但它们不符合我们公务用车要有“节能环保、符合节能减排需求”的这个硬杠杠。可作为政府采购,我们难道可以只考虑商品品质,而不去计较其价格和社会影响吗?

 

先说价格。我们知道,中国的公车改革已经嗷嗷多少年了,各地也的确出过不少这措施那规定,可呈现给我们的现实却是,2003年我国政府汽车采购的规模为350亿元,到了2008年,却一下子飙升至800亿元。现在将宝马纳入政府采购名单,我当然不敢说这就必然导致这个数据继续大幅增长,但很显然它必将传递出一个政府“不差钱”的信号——且不说买车将增加支出,光算保养,就得多出一大块来。

 

再说影响。首先,政府采购就是国家采购,它不应该更多地去支持和扶持民族品牌吗?我为此专门查了《政府采购法》,其第10条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诚然,该条款后面紧跟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除外”的表述,但国产高档车跟宝马相比,虽然无论哪方面都有一定差距,可至于差到“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地步吗?呜呼,官方竟是如此歧视国货,那又该让百姓怎么想?而据我所知,如果单论油耗低、排放少,咱的奇瑞就不错。其次,宝马作为一个轿车品牌,它本“无罪”,但谁又能否认,近几年来,驾驶这种车的一些车主们又给它抹了多少黑?今儿撞人,明儿撞人,而且各个撞人后蛮横骄狂,无形中,宝马和奔驰之类,在民间已成“骄奢”、“霸道”的代名词。以后,“公仆”们驾着宝马上街,真不知道“主人”们情何以堪!

 

而最重要的是,新闻中说:“按照国家规定,政府采购并不是政府部门随心所欲购买东西……”那么我倒要问问,政府每次并非“随心所欲”的采购预算及指定品牌都经人大审议了吗?很遗憾,我查遍《政府采购法》没有这方面的表述,预算方面都是由政府自己拿主意,而至于事后的监督检查,同样没有人大的影儿。而这就不难理解了,政府驾宝马,根本不沾人大这个“伯乐”的边儿。为此我想,别说现在宝马进入政府采购名单,哪天就是劳力士、阿玛尼、LV等奢侈品牌都进来,那也没有啥可奇怪的。

 

(2009年6月13日《大河报》已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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