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什么应当主动向陌生人表达善意
(2010-01-24 00:45:50)
(以下是给黄东邪老师近日一趣文写的回复。不幸写得比较长,略作增改,想想还是勉强当作一个微型的博文好了。)
我们中国人大都不善于直接了当地表达善意,在陌生人面前尤其如是。我是这么考虑这个问题的:
两种情况。
一,表达善意后,对方喜欢甚至惊喜;
二,表达善意后,对方漠然甚至不屑。
如果是情况一,则对方很愉快我也会很愉快;如果是情况二,对方只是不会愉快而我会很尴尬甚至难过。如果我视对方的可能的愉快重于我的可能的尴尬或不快,则我的行为应选方案一;如果我愿意为了对方可能的愉快而付出我的可能的尴尬或不快的代价,则我的行为应选方案一;如果我视自己的感受为较重要,则我应选方案二;如果我不愿付出自己的感受上的代价,则我应选方案二。
综上,如果我剔除对我的感受的考虑,而只考虑对方的感受,则只有两种后果,对方要么愉快要么只是漠然;对方愉快当然胜过其漠然,而对方的漠然对其无损但对方的愉悦对其有益,则我应选方案一。
所以,我会选择方案一。表达善意,表达感谢,表达歉意,表达原谅……直接了当,不需要自己的含蓄和对方的猜测。
这是需要并可以表达清楚的事情,那么就表达清楚,并直接地表达清楚吧。
如果上述推论成立,则证明,是否以对方感受为重,即是否愿意以创造或带来对方的愉悦为自己行为的目的,是决定一个人会否主动地向陌生人表示善意的至少一个关键因素。
这种观念也会帮助确立一个群体中的礼仪规则。比如下面的这种礼仪观念即是:
The basic purpose of etiquette
is grace and making other people comfortable.
(此句英文引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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