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租房20天后才知晓是凶宅:为何非正常死亡会被赋予忌讳色彩?

有媒体报道,杭州一位女生,三月份和自己的朋友租下一套80平米的房子,居住20天后,才听邻居说自己租的房子是“凶宅”。女生得知消息后,当晚就和朋友搬到宾馆住,吓得不敢上厕所。之后,女生和其朋友找房东“协商”未果。目前,女生打算走司法途径维权。
就事论事,在大城市里“租房”,很少有人能知道自己租的房子,曾经被多少“租客”住过。但是,对于这些来讲,好像也并不重要。只要不是“凶宅”,就没什么大的问题。当然,“凶宅”的意义,主要还是建立在“公序良俗”的层面上。甚至,只要“租客”不知情,租客也自己“无法察觉”。
只是,作为“租客”来讲,“房子的特殊故事”还是应该告知“租客”,从出租的交易过程来看,这也属于较为重要的一个因素。很多事情对实际的居住过程,可能没有具体的影响。但是,建立在“公序良俗”层面上的事情,就有义务告知对方。起码,在当下的风俗秩序中,“凶宅”是令人忌讳的事物。
可能,很多人会觉得这带有某种“迷信色彩”,觉得“女租客”有些大惊小怪。可事实上,“信不信”鬼神是一回事儿,“讲不讲”公序良俗又是另一回事儿。因为,“死亡本身”是一个很大的人生课题。虽然,平日里可能并不会被人们直面。但是,不代表人们会忽视。
一般来讲,老人的死亡,人们都能坦然接受。甚至,也不会有太多“忌讳”。但是,对于“年轻人的死亡”,就会被赋予各种“不吉利的色彩”。因为,依照人们的认知,总觉得“年轻人”还没有活到面对死亡的节点。因此,要是离开人世,就觉得充满“不吉利的色彩”。
当然,回到“凶宅”的问题上也是一个道理。只要有非正常死亡发生过,就会在“发生地”形成强烈的“联想植入”。所以,对于大多数人来讲,在面对“凶宅”的时候,还是会陷入某种“不吉利的联想”。这种对于“死亡的恐惧”,只有受过专业的心理建设者,才能有效的规避,而作为大多数人而言:“说起来容易,面对却很难”。坦白讲,这和胆大胆小无关,完全是认知问题。
“死亡忌讳”一直存在,但随着对生命的认知逐步延伸,会逐渐减弱。只是,关乎“非正常死亡”的忌讳,却很难让主流认知接纳。这其实也不难理解,在过去二三十年,关乎“殡葬业”的所有从业者,人们都很看不上,无论是“殡葬师”,还是“鼓匠人”都不被正眼相看。
因为,在普遍的认知里,他(她)们被认为是“挣死人的钱”。可事实上,我们很清楚,殡葬秩序的形成,完全是活人慰藉活人的一种仪式。甚至,也可以说是活人和逝者最后建立起联系的一种方式。总之,就是活人对生命的一种投射解构过程。
只要不是太过浮夸,基本上还是能被接受的。但是,关乎非正常死亡的事情,无论是死者家属,还是外围邻人,都会心生惊诧。一方面,人们不愿意面对这种“祸端”;一方面,“祸端”本身又会被延伸出更多枝节。总之,越是不可思议,就越充满不可控制。因此,“非正常死亡”就会看起来很邪门,并触发人们天然的“恐惧感”。
只是,作为大多数人来讲,面对死亡的心理建设经历,都是来自直系亲属。所以,从频次上讲,并不多,人们也不希望太多。因此,在面对陌生人的死亡时,更是感到惊慌失措。这其中,存在两种“恐惧感”,一种是死亡带来的直接刺激,一种是陌生感催生的刺激。
总之,就是“不熟悉”,“不明白”所触动的氛围。所以说,恐惧总是缘于未知,是有一定道理的。就像很多人害怕某种动物,本质上并不是某种动物有强大的攻击性,而是缘于从小接触的少,或者干脆不了解。但凡,一个人对所接触的事物熟悉,就能缓解很多恐惧和焦虑。
然而,在“凶宅”的事情上,我们只能是逻辑上去想通。但是,要从具体的实际出发,去克服具体的恐惧感,就并不容易。因为,租客,房东,死者,这些身份本身所造就的关系链条,并不是稳定的,他(她)们每两个人都是相对陌生的,很难构建起所谓的通透基础,并且也没有人愿意这样去做。
不得不承认,“公序良俗”有时候比所谓的“科学解释”更有群众基础。无论怎样,“租客”有权利回避“公序良俗中忌讳的事情”,这从交易的本质上而言,也是合理的。当然,不管房东如何推诿,只要租客所提及的问题,是普遍人所忌讳的问题,那么就是“合理的”。
因为,关于“凶宅”的忌讳,这不只是某一地域的“禁忌”,在全世界范围内,绝大多数地域都对“非正常死亡”有自己的讲究分寸。当然,如果有人不讲究,也可以将其作为某种“讲价”的因素,进行房子的“购买和租赁”。因为,在具体的房子交易市场上,类似的事情确实也存在。
所以,有时候相信科学,不代表人们就可以摆脱风俗秩序。很多公序良俗的建立,并不是一两代人的结果。所以,“消解”一个公序良俗,也可能不是一两代人就能办到的。于此,出现受过科学教育的人,却依旧受困于某种公序良俗的纠缠,就显得并不稀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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