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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自杀李海华死亡工作压力 |
就在刚刚过去12日,荆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饶同珍车祸住院期间自缢身亡。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今年屡屡发生,根据媒体公开报道统计,从今年1月1日至8月31日,已至少有34名官员非正常死亡,其中,至少有19人被官方认定为自杀或排除他杀可能,其次是喝酒和意外事故致死。虽说逝者为大,但是对于为何有如此多官员选择“轻生”的话题,公众还是忍不住想要探讨,想要从这些“非正常”事件中找到一些“不为人知”的端倪,来窥为官者现状之一斑。
官员为什么要自杀呢?
每个优秀的官员都是相似的,自杀的官员却各有各的心酸。自杀官员因个人原因,身受压力多重化,而工作压力大只是压垮骆驼的其中一根稻草。在公众眼中,只要能走上领导岗位的“官员”,大多都是抗压能力超强的生物,他们不仅需要面对形形色色的岗位压力、社会压力、舆论压力,还要顶住自上(领导)和自下(服务对象)的“两面夹击”,如果真是因工作压力太大受不了,完全可以选择卸任或专业心理疏导来缓解压力,没必要走上“不归路”。
这么看来,自杀官员不是已经患上了抑郁症等精神类疾病,就是心中有见不得光的东西,无法采取正常方式来疏导,患上了“官心病”。“官心病”可大可小,如果不碰上特殊原因,随着时间流逝和官员强大抗压能力的作用,此病不药而愈;但是如果遇到特殊的外部环境,比如反腐,再加上各方面因素的考虑——为了保住“盟友”、家人、声名,此病必进一步恶化为一颗心理上的毒瘤,让人煎熬不已。
自杀,是对谁的解脱呢?与其说是对官员“精神抑郁”的解脱,倒不如说是对“全家幸福”的丢车保帅。公众虽一方面对这些自杀官员是否有腐败行为充满了怀疑,但更多的还是扼腕叹息。这一组不停攀升的冷冰冰的自杀数据中,每个数字背后都是一个家庭的瓦解破碎,一份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深切悲凉。
贪官自杀了,似乎一切都一了百了,财产不清查了,犯下的罪过不追究了,“人死账清”。众所周知,目前我们实行的是“人死案销”的刑诉制度,案子销了,事儿也就了了。这种做法有它的道理,但仅限于情节与因果明确的杀人放火一类刑事案件,因为罪名查实了当事人最高也就是死刑,为了节约国家的办案经费没必要查下去。但如果把这种“优惠政策”屡屡用在自杀贪官案件上,让腐败分子在反腐巨浪袭来时,“牺牲我一人,幸福全家人”,乃至“幸福几代人”,却让人深感忧虑。因为,这样的“死亡”显然不再是一种结果,而是一种对抗手段。
张彭慧在过完60岁生日后,选择割腕结束自己的生命。张彭慧的自杀原因暂时不明,他没有像大多数官员自杀后被宣称生前患有严重抑郁症,也没有留下任何遗书。而在张彭慧自杀前,该市原市长涉严重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原副市长因犯罪被判死缓。呼和浩特市政协官网上尚未见到有关其自杀的任何回应,其自杀的原因暂且不明。
此前7月9日,湖北孝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海华,跳楼身亡。其留下的遗书称自己“身患多种疾病,常感不适,只能自我解脱”“对不起组织,请组织善待其家属”。孝感当地通报称,死因正在调查中。
李海华死后,孝感市委成立了市委善后处理小组,而非治丧委员会,组长由一名市委副书记担任。告别仪式上,除了孝感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现职官员不被允许出现在殡仪馆。告别仪式未回顾李海华的生平、贡献。两个月后,调查结果尚未出台。孝感市人大官网上,李海华的公开报道仍被摆放在显眼位置。
专家表示,在纪委调查前或在纪委调查中,涉贪官员“死亡”,并不意味着调查就会停止。即便当事人死亡,党组织仍然可以调查,无需撤案,仍然可以对其作出纪律处分,当事人死亡并不必然导致其免于追究党纪责任。实践中,也存在当事人死亡后被追究党纪责任的。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
涉贪官员自杀后,其所涉经济问题的赃款赃物怎么办?《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死亡,现有证据证明其存在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应当予以没收的,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调查。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可以依法进行查封、扣押、查询、冻结。
若党内确认了该官员违纪,死亡官员的财产,确认违纪所得的涉案款物、经济利益,应该予以收缴或者退赔。暂扣款物需按程序拍卖或其他方式处理后上缴国库。款物包括现金、有价证券、房产、金银珠宝、文物古玩、字画、家具、电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
刑事诉讼法规定其刑事责任不予追究,但并不代表其经济问题所涉及的赃款赃物不能追缴。“法律只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其自身的刑事责任不再追究,并未排除其他事项也不能继续追查。
所谓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官员无论是何种方式自杀甚至“被自杀”,都应该让真相晾晒在阳光之下,唯如此才能平息质疑,因为谎言只能用更多谎言来圆,隐瞒官员自杀真相比官员自杀带来的负面影响更大。贪官即便是自杀了也要追查到底,也要将贪污国家的财产没收、充公,不能让其家人或同盟钻法律的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