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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杂志合肥烂尾楼问题采访回答

(2014-09-21 11: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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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问1、合肥烂尾楼的大体情况是怎样的?是否呈现出什么特点?

答1、合肥烂尾楼的大体情况应该用“寥寥可数”四个字总结。这一点可以从贵刊的调查中反映出来,贵刊能够列举的烂尾楼仅10个,单体最大面积仅几万平方米,与合肥在建在售的、数以百万计的楼盘比较,个数和面积都很小。2014年上半年,合肥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就超过了897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的销售面积就高达735万平方米,在数百万的楼盘中出现几万的烂尾楼,可谓“小众”现象,不能以偏概全说存在“大众”问题。合肥这些烂尾楼呈现的特点是:第一,商业性质的物业偏多;第二,小型开发企业的偏多;第三,行政干预的偏多。

问2、合肥烂尾楼现象近些年呈现出一个怎样的发展态势?

答2、“僵尸”两字可以概括合肥烂尾楼近些年的发展态势。死,死不透;活,活不好。死不透,是指合肥的烂尾楼总是有一线生机,这种现象在房价地价的上涨期内屡见不鲜,有的是有实力的开发商出手相救,“死”了若干年的烂尾楼又活了,有的是项目换一家有水平的营销商,找对了市场,也活了。活不好,是指合肥的烂尾楼总是有反复现象,有的烂尾楼在债务纠纷理清后,短期内回光返照又再次濒临死亡,有的烂尾楼在领导更迭后,重新获得青睐,可惜缘于行政关系的复杂瓜葛,又一次不好活下去了。

问3、合肥楼市烂尾情况在全国处于一个什么水平?

答3、目前没有看到全国楼市烂尾的排行榜。不过从商品住房销售面积和库存套数两项指标看,如果按照全国34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府城市排名,合肥烂尾楼的排名肯定在30名之后。2014年上半年,合肥九个城区的商品住房备案销售面积有472万平方米,同口径北京只有270.8万平方米,上海是390.5万平方米,广州为382.87万平方米。合肥如果烂尾现象严重,销售业绩就不可能超过北上广。另外,据统计合肥8月份的商品住房库存量不足4万套,按照2013年全年销售14万套计算,去化期不到4个月,与其他省会城市动辄十几个月的去化期比较,合肥楼市不是存量多卖不出,而是库存少不够卖。

问4、烂尾楼形成的原因有哪些?

答4、个人认为烂尾楼形成的原因:首先,合肥的商业地产近几年来发展势头偏猛,人均商业的面积有4平方米之多,已经超过了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需要下力气消化若干年;其次,一些小型开发企业缺乏风险意识,贪大求全,可行性论证走过场,对市场发展的规律及趋势把握不清;再次,一些行政单位人力、物力和财力准备不足,长官意识浓厚,为追求所谓业绩瞎指挥,楼堂馆所建设过度。

问5、在现有的一些烂尾楼中,是否有一些是可以避免的?在政府的监管层面是否有缺失?

答5、因为市场原因出现的烂尾楼是无法避免的,因为行政原因出现的烂尾楼是可以避免的。合肥的楼市虽然总体平稳健康,但绝不是一马平川、风平浪静。近十年,合肥楼市经历了不少风口浪尖,比如2004年的“831”土地大限,2006年的“7090”商品住房结构调整,2008年的次贷危机影响,2010年的限贷令,2011年的限购令等等。楼市中有暗礁险滩,有波涛汹涌,开发企业决策水平经营能力稍有不足,就有可能陷入烂尾楼之中,好在经过这些年的大风大浪考验,地处合肥的开发商绝大多数都平安无事欣欣向荣,个中原因离不开政府监管的到位,“有效的监管、健康的发展”可以是合肥楼市取得成功的最佳评语。

问6、楼盘烂尾后,政府、开发商应该采取哪些措施盘活楼盘,尽最大可能保障购房者的利益?

答6、从合肥烂尾楼形成的原因看,与购房者的关联度不大,广大的购房者不必忧心忡忡。个别商品住房类型的烂尾楼中,购房者是百分之百的受害者,建议受到侵害的购房者首先选择调解方式维权,要有耐心和信心,能不打官司就不打官司,实在行不通,再通过法律方式维权,切不可通过打砸售楼部、拦路堵车等过激方式维权。对于主管部门而言,要认识到烂尾楼是社会动荡的一大根源,楼市监管一定要从严要求,商品房预售管理制度、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信用等级评价制度等政策措施一定要真正落实执行,政策面前一定要一视同仁,只要有“认真”二字,烂尾楼现象一定会能够得到有效的监管。对于开发商而言,要认识到烂尾楼犹如身体器官中的恶性肿瘤,平时要注重把握市场规律,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遵纪守法,诚实健康经营,在出现问题时,敢于承担责任,勇于知错改错。总之,烂尾楼现象需要社会各界提高警惕,谨防“一粒老鼠屎带坏一锅粥”。

合肥学院房地产研究所 凌斌 2014年9月21日 于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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