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上交文物奖五百,奖励能否大方点

(2014-11-04 02:16:02)

上交文物奖五百,奖励能否大方点

 

文/李松林

 

    陕西丹凤县工人小李近日在工地发现一把古剑,交给县文物部门后一鉴定,是战国时期的青铜剑。随后,小李获颁荣誉证书和奖金500元。这本是一件好事,却因500元奖金太寒酸引起舆论质疑。

 

    其实,《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很清楚,发现或捡到文物主动上交给国家是公民的责任和义务,私自藏匿、贩卖违法。然而,“给予适当的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的规定,往往在执行环节被狠打折扣。一边是有人要出价10万元购买的战国古剑,一边是奖金500元,怎么看都不划算。

 

    网友对500元奖励的如潮批评,也是对文保部门的一个警示。当巨大的利益诱惑,站在了守法的对立面,能否适当提高奖励?例如,可否参照所发现文物的市场价值、历史价值、考古价值等综合因素,制定一定比例的现金奖励?此外,还应尽量给予发现上交者文物收藏、展览等活动的署名权。如此,才能更好地起到保护文物、弘扬善举的作用。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