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岂能被用来“晒太阳”?
26日下午,网友“安妮”在宜宾新闻网“互动宜宾”论坛社区中发帖称,周末期间有人开着宜宾某医院的救护车在宜宾翠屏区菜坝镇某河边“晒太阳”游玩。有网友称,令人气愤的是这些人离开后还将垃圾随处乱扔,没有一点爱护环境的意识。(3月29日,《华西都市报》)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救护车在江苏、安徽、河南等地长期被用来接送医院领导上下班。如此看来,救护车的功用在当下确实扩展了许多:既可以急救病人,又可以接送领导,更能够用来“晒太阳”春游。看似合乎情理的背后分明折射出一丝丝滑稽和心痛。
对于救护车被用来“晒太阳”春游一事,诸多网友将矛头盯准了“是否公车私用”。然而,在笔者看来,这并不是事件的核心所在。救护车被医院工作人员开到郊外春游,并没有待命急救病人,这,显然属于公车私用。而对于医院方面“为了庆祝妇女节才开出去春游”的说法,实在缺乏情理和法理的支撑。
事件真正的关键在于,这辆“晒太阳”的救护车是如何跑到河边去的?也就是说,到底是谁批准了救护车开出医院去郊外“晒太阳”?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无论是医院领导准入还是医院工作人员私自驾驶,相关责任人都必须对此向大众道歉,并担负相应责任。
这几年,患者命在旦夕却找不到救护车的消息时而见诸报端。笔者认为,一方面,可能医院硬件设施确实存在缺陷,救护车配备数量不够是一个原因。但在其对立面,我们想知道的是,究竟还有多少医院的救护车被长期用来接送领导和“晒太阳”?
救护车被用来“晒太阳”的背后凸显了几分方面的成因。其一,医院的车辆管理制度是否切实有效?另一方面,“救死扶伤”的天职是否在一些领导和医生的心中逐渐“荒漠化”?当然,还有民众监督力量的缺失。其实,象“安妮”这样的“拍客”网友如果多一些,多一些,再多一些,也能对约束救护车被“公车私用”起到立竿见影的成效。
可以看到,这些年,各地在救护车管理使用方面曾出台多种办法和规定。尽管各地的实际情况可能不尽相同,但总有一条主线贯穿始终——“防止任何单位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避免影响急诊出车。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随时接受急救中心指挥”。这些条例和规定也再次声明救护车在现代医疗抢救中的准确定位是“快速应诊,救死扶伤”,并非“公车私用,方便‘晒太阳’”。
所以,救护车被用来“晒太阳”绝不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正常现象。要想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除了以上所说规范管理和加强监督之外,最重要的是继续完善和健全救护车使用办法。当然,这其中最重要的是加大违规成本,如果胆敢再有人把救护车用来“晒太阳”,就立即予以警告或开除,让“杀一儆百”的处罚态度深入人心。唯有如此,救护车才可能真正地回到“救死扶伤”的职责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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