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秩序,国家广电总局近日出台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其中对电视广告的几条军规,颇引人关注。首先要求广播电视广告播出应当合理编排。商业广告应当控制总量、均衡配置。广播电视广告播出不得影响广播电视节目的完整性。除在节目自然段的间歇外,不得随意插播广告。电视剧插播广告每次时长不得超过1分30秒。其次,要求播出商业广告应当尊重公众生活习惯,如在公众用餐时间,不得播出治疗皮肤病、痔疮、脚气、妇科、生殖泌尿系统等疾病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和妇女卫生用品广告;其三,晚间,不得播出电视购物广告。在内容方面,除了再次明确,介绍药品、性保健品和丰胸、减肥、增高等产品的广告和节目严禁播出外,还严禁在广告和节目中以虚构断货、抢货、甩货等情形夸大夸张的宣传来推销商品,误导消费。
如果广电总局的这些管理办法能够实实在在的得到落实,这无疑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因为受众早已对铺天盖地,毫无节制的电视广告,尤其是低俗的电视购物广告,不堪其扰不胜其烦。昨晚拿着遥控器找自己喜欢的电视节目。某卫视台正热火朝天播放电视购物广告。促销员声嘶力竭的在向观众推荐一款塑型文胸。画面中几个模特卖力的展示着戴上塑型文胸后的“波涛汹涌”。还有一家电视台在播放便携式家用桑拿产品购物广告,一男一女两个模特,竟在画面中洗起了桑拿。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更恶心的是过气明星笑林代言的另一个壮阳药电视广告,台词之低俗堪比A片——在电视上,脸上有痦子的笑林扶了扶眼镜说道:“过去整天跟媳妇撒谎说,我在表演相声,其实哪有那么多相声好说呀!主要是我不想回家。您说我回去干吗?既上不了马,又拉不开弓。现在有了XX,不回家都受不了!”
“自从我服用XX以后,相声都说不成了!您想呀,往台上一站,下身那样凸显,多不雅观啊,穿长袍都盖不住!”“我服用了XX之后,就站不起来了。主持农业节目是坐着,有桌子能挡一下。再说,整天接触的都是土豆啊奶牛啊,媳妇也比较放心……”词语之恶俗,语气之轻薄,在代言明星中,可谓空前绝后,简直可以气死西门庆,羞煞潘金莲。还有那些让人作呕的医疗广告。这边你刚端起饭碗,那边电视屏幕上,要么是任静付笛生两口子“洗洗更健康”,要么是“治痔疮,用肛泰”,让人大倒胃口。
治理低俗广告、虚假代言,以前也出台过不少管理措施,却都是只有“法”而没有“办”,收效甚微。虚假代言、电视购物等非法广告依然我行我素,污染着荧屏世界。但愿这次广电总局的几条军规别只停留在“办法”上,空喊口号。一定要硬起铁腕剜除毒瘤,还观众一清屏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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