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路上历史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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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路位于虹口南部。南起吴淞路,北至海伦路。长400米,宽8.6~10.0米,车行道宽6.6米。民国2年(1913年)筑,以外籍人名命名汤恩路(Thorne Road)。民国32年以黑龙江哈尔滨改今名。沿路为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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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年份 |
结构 |
房屋 |
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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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路29弄 |
永福坊 |
旧式里弄 |
193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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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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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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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年份 |
结构 |
房屋 |
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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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路57弄 |
富春里 |
旧式里弄 |
193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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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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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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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年份 |
结构 |
房屋 |
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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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路122、144弄 |
兰葳里 |
旧式里弄 |
192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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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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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路260号慰安所
著名历史学者苏智良教授,前几年还著书指出,在哈尔滨路上还有一处日军侵华时期,重要的慰安所,它的位置就在汤恩路260号。
日军的随军慰安妇团,最早就是在1932年出现的,也就是在淞沪战役之后。
虹口区嘉兴路267号的嘉兴影剧院是一栋具有近代历史文化遗产价值的老建筑,它是上世纪30年代由著名的Atkinson
&
Dallas英国建筑师事务所设计,历经多次改建,原名天堂大戏院,后曾改名天韵大戏院、日进剧院等,一直到抗战胜利,才改名“嘉兴大戏院”,以表演淮扬剧为主,也有京剧、滑稽戏表演。解放后又改名为嘉兴影剧院。

嘉兴路267号嘉兴影剧院
在实施整修改造的同时,虹口区相关部门也积极与演出公司接洽,最终上海久尚演艺经纪有限公司选择入住老戏院,并将其作为该公司打造中国本土大型女子偶像团体SNH48的专属剧场,这栋沉淀着历史的老建筑被命名为“星梦剧场”,在时隔二十余年后迎来了新生。
上海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四平路52弄瑞康里92号(前身为溧阳路853弄92号) 1946至1988年报人赵超构旧居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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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年份 |
结构 |
房屋 |
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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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路路哈尔滨路路之间 |
瑞康里 |
石库门里弄 |
193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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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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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路捕房(又称哈尔滨路捕房,1907~1943年)
1907年7月24日工部局在虹口与汇山地区交界处设立一新捕房,当时称为哈尔滨路捕房,系工部局租借美册第3649号册地即工部局东区479号册地的房子(哈尔滨路1号),占地2.617亩,管辖北四川路及北河南路之延伸段,辖区内主要为日本侨民。1931年更名为嘉兴路捕房,属工部局甲、乙、丙、丁四警区中的丁区管辖。自1933年3月1日起划归丙警区。
1937年“八·一三”事变爆发,该捕房临时迁移,人员先调至工部局屠宰场内之临时捕房,后迁至河滨大厦,1938年2月27日嘉兴路捕房恢复。1938年其辖区为北边:租界北面界线,从虹口港至海拉尔路、兆丰路口;东边:兆丰路(不含),从海拉尔路向南至东有恒路;南边:东有恒路,从兆丰路至新记浜路;至东汉璧礼路(不含上述各路)至狄思威路,西边:狄思威路(含),从东汉璧礼路沿朝北方面至租界北面界线。

抗战胜利后,这里一度改为“北四川路警局分驻所”;上海解放后,这里是北四川路公安分局下属派出所;1956年3月开始,隶属于新建的虹口公安分局,如今,这里的部分建筑为嘉兴路街道办事处使用。

1932年10月15日,“嘉兴路巡捕房”曾在东余杭路211弄春阳里逮捕过托派中央常委彭述之、濮一凡、谢少珊等。因谢当即叛变,当夜又至岳州路永兴里11号,逮捕了陈独秀。四天后,陈独秀从这里被押解至南京,23日,蔡元培、杨杏佛、柳亚子、林语堂电告国民党中央营救陈独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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