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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偷拍的雷政富---冤不冤?

(2012-11-23 18:25:57)
标签:

之路

立案调查

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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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作风

杂谈

分类: 不平静的心海

一天前,中国新闻网记者采访雷政富,其还在辩称不雅视频是假的,PS的;一天后,当重庆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登出:“经重庆市纪委调查核实,近日互联网流传有关不雅视频中的男性为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11月23日,重庆市委研究决定,免去雷政富同志北碚区区委书记职务,并对其立案调查。(重庆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的内容后,网友们再一次地沸腾了,不雅视频被疯狂转载,点击率创新高。

以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刑法原则来说,婚外情,养小三等婚外性行为尚没有触犯法律构成犯罪,也不是一个决定官员仕途的致命性错误,这本是一个基本的法律常识,并且从视频中也可以看出,该官员并没有自行拍摄的故意,明显是被他人偷拍,其行为雅与不雅应是关起门来自己的事情,本不应涉及大众的评判。不仅评判是错误的,对于偷拍与上传视频的人更应当追究其侵犯隐私权的法律后果,因为这明显与陈冠希的不雅照拍摄与流传具有区别。

但是!

官员,毕竟是官员!特别是一个身居要职的官员,其官位决定了他除了个人魅力以外,与其交往的人更多地是从他可控制的钱、权、势,可以换取的交易对价为主要目的的阿夷与逢迎,屈从与妥协,甚至是逼迫与恐吓。于是乎,年青貌美的女孩子愿意认其作干爹,各方绅士商贾愿意与其呼朋唤友,随之而来的是“业余生活”极尽丰富。也正是由于官员所代表的特殊地位,其一言一行人民群众有权利监督,其不良生活作风人民群众有权利控告,对官员的隐私权保护应有一定的限度,允许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控告的权利。

不知道被撤职之后的雷政富有没有反思,这一劫是身下的女人造成的,还是他早已选择好的结局。为官者,应常思无官之身,走平民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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