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宇丹律师团队2015最后一份强制过户判决完美收官
近日收到“3.30”新政后本团队代理买方在本年度的最后一份强制过户判决。在这个案子里2015年4月13日原被告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原告依约交纳定金后并办理了首期款监管,但被告多次明确表示不继续履行合同,原告委托本律师向被告发出催告继续履行合同律师函,被告仍拒绝配合继续履行合同。本律师团队代理原告于2015年5月2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后,要求解除合同赔偿违约金。法院依原告申请于2015年6月4日查封了案涉房产。2015年6月6日,原告变更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房屋解除抵押及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第三人协助办理解除抵押手续。
被告收到法院送达材料后于2015年7月1日委托律师向原告发出律师函,称因原告拒绝解除查封并继续履行合同,致使被告不能办理注销赎楼的手续,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庭审中,被告答辩是由于原告恶意起诉恶意查封导致其不能继续履行合同,银行不能出具贷款承诺函的原因是由于原告信用问题,违约方是原告。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依约支付了定金、办理了首期款监管并申请按揭贷款,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但被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其已构成根本违约,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我方大获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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