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将二手房当成一手房,交了定金以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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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到XX地产置业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寻找商铺信息,该中介一名工作人员李某在办公室接待了张女士并推荐了一个商铺,李某称该商铺为一手商铺,他可以带张女士到该商铺的开发商XX实业公司去讲价。
张女士随李某看完商铺后,在李某的一再鼓动下,到了XX实业公司,该公司总经理孙某接待了张女士。通过李某从中斡旋,双方经过讨价还价同意成交价为580万,双方口头约定张女士一次性付款,公司让张女士当天就交纳定金50万元。看到张女士还有些犹豫,孙某称如果当天不交定金公司就要把这个商铺卖给别人了,有一个人已经谈成这个价格正准备买,就看谁先交定金买下来。张女士当即在该实业公司刷卡交了定金50万,该实业公司出具了一张加盖公司公章的收款收据给张女士。张女士交完定金后,孙某拿出一张空白房地产买卖合同填写了合同内容但未填写卖方名称,让张女士先签字按手印,并说公司盖章的人下班了,把合同留在公司盖了章以后再给张女士。
三天以后,中介工作人员李某电话通知张女士到他工作的地产中介公司去取合同。张女士取回合同后,发现合同上没有加盖公章,卖方名称处不是公司,而是填写了一个叫赵某的人,而且签名处是赵某的代理人朱某的签字并按了手印。张女当即打电话问XX实业公司孙某怎么回事,孙某解释赵某是张女士所买商铺开发商的老板,这个商铺是一手商铺,比二手商铺少了很多税。
到了合同约定支付尾款的最后期限前,XX实业公司不断地催促张女士交纳尾款。张女士她购买的商铺看到里面有人在办公,就质问中介工作人员李某和XX实业公司为何一手铺会租给别人,答复是开发商为了做旺这个地段,临时租给别人办公随时可收回,并答应张女士交纳尾款后就清走租客收回商铺。张女士虽然第一次购买商铺没有经验,但不免心中生疑,就跑到房地产协会咨询,得知这份房地产买卖合同是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张女士又到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查询该商铺情况,原来该商铺的权利人就是买卖合同的卖方赵某,并且该商铺在抵押状态。张女士这才意识到上当受骗了!她到XX实业公司质问为何明明是二手商铺,却一直欺骗说是一手商铺,现在该商铺是二手房且未超过五年出售按规定买方将承担5%的营业税,张女士遂要求退还定金。但公司方答复该公司只是替卖方“免费保管”50万定金,如果张女士不交尾款则构成违约没收定金。张女士到XX地产置业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了解到中介工作人员李某现在已经没在这家公司上班了,他没有中介从业资格,没有和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当时只是实习生,其推荐张女士购买了商铺是他的个人行为,是其在从事“私单”业务。张女士私下了解到李某和XX实业公司联手欺骗了她,将二手铺谎称为一手铺出售,并故意不让买卖双方见面,从中获取差价。
【颜宇丹律师点评】
张女士出于对XX地产置业顾问股份公司的信赖,才由其工作人员李某带到XX实业公司购买了商铺,张女士事后才知道李某无中介从业资质违法违规提供中介服务。根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聘用或者指派未办理执业登记的人员以房地产经纪人员名义或者其他方式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XX地产置业顾问股份公司负有管理失误的责任,如果由此给张女士造成损失,张女士有权向该中介公司提出赔偿要求。
李某与XX实业公司恶意串通,向张女士欺诈、隐瞒该商铺的实际情况,虚构事实谎称商铺为一手商铺XX实业公司为开发商。XX实业公司不是卖方的地位,却为张女士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并促成合同成立,事实上提供了居间服务。根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未经交易各方当事人书面同意,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代收或者监管交易当事人支付的交易款项。经交易各方当事人书面同意,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代收或者监管不超过交易价款总额5%的交易款项。XX实业公司没有房地产中介资质,却违法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在张女士没有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代收、监管高额交易款项,XX实业公司收取张女士50万定金,既无法律依据,也无合同根据,应当返还。即使按其狡辩的说法是“免费保管”,但既然是“保管”,就应得到双方的同意,买方在受欺诈的情况下误以为XX实业公司是卖方,因而把定金交给XX实业公司,并非同意由其保管,既然50万资金所有权没以发生转移,由其“免费保管”的50万款项也应如数退还。XX实业公司继续占有张女士的该部分资金构成不当得利,依法应予返还给张女士本金和相应的孳息。
张女士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卖方的房地产产权现状为该物业没有设定抵押,而事实上该商铺却设定了抵押;合同约定交易物业租赁现状为不附有租赁合同,而事实上却带有租赁。合同约定与事实严重不符,使张女士签订的买卖合同目的落空,继续履行存在法律上和事实上的障碍。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一方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张女士在受到欺诈的情况下,误以为该商铺为一手商铺,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笔者颜宇丹律师在此提醒消费者:一、在中介机构寻找房源时,要选择有中介资质的正规中介公司,并查看中介工作人员证件是否具有中介从业资格。二、中介推荐的房源应审查相应的手续、证件,并了解该房产的真实信息。三、签订买卖合同时一定要请法律专业人士审查合同,不要像张女士一样先交定金再签订合同,这样就很被动了。四、交纳首期款和大额定金要求由银行监管,并和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不要把超过交易价款总额5%的交易款项交由中介公司或其它人员、公司监管。五、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求买卖双方面签以防中介吃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