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节目视频链接http://video.sina.com.cn/v/b/114828984-1746307763.html
(1)主持人:法律层面上,怎么理解围绕以房养老模式中老人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颜宇丹律师: “以房养老”的法律关系是老人和金融机构之间形成的一种抵押贷款关系,所以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倒按揭”是指房屋产权所有人把房子抵押给银行或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在综合评估借款人年龄、生命期望值、房产现在价值以及预计房主去世时房产的价值等因素后,每月给房主发放固定资金。
(2)主持人:有观点认为,目前我国相关法律不成熟,推行以房养老容易引起纠纷。纠纷会有哪些?这里所指的相关法律的不健全指向哪些方面?
颜宇丹律师:我注意到目前社会上对以房养老模式有些误读,认为老人从金融机构领取一段时间比如10年或者20年的养老金后,老人名下的房子就属于金融机构了。实际上,在贷款期限届满时,不能将抵押物直接归于抵押权人所有,而是通过出售和拍卖方式用来偿还贷款本息。中国目前房价起伏很大,如果老人已经去世又没有继承人,那么升值部分怎么处理如果不明确肯定会产生纠纷。以房养老还存在着一些法律障碍。第一,我国住宅用地使用年限最长为70年,到期后续期的问题怎么办?第二,拆迁制度也会影响业主“以房养老”的规划。第三,我国有一部分地区开始实行房屋质量强制鉴定。被认定为危房的,很有可能会被拆除。这些法律上的问题都为以房养老制度的设计上造成一定的难度。
(3)主持人:也有人说了,以房养老,主要针对手里有房,但没有子女赡养,或者不需要留财产给后代的老人,但是针对这部分人群的养老模式,不应该过于单一,对此您有何建议?
颜宇丹律师:真正的“以房养老”并非只有抵押贷款一种选择,也可以选择卖房换钱,或者卖大房买小房等等。
养老是个社会大问题,应采取综合性手段,以社区化养老、连锁养老院、家庭养老等为主流,我个人认为,“以房养老”的适用人群非常有限,在法律体系和信用机制不成熟的社会,容易引起无法预料的纠纷,不应过度提倡,以免误导民众。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