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主持人:交警部门说对僵尸车会依法处理,依法处理的程序应该是怎样的?
颜宇丹律师:对于所谓的“僵尸车”,应该由公安、城管、服务单位等多部门多头联动,具体到交警部门,应当由交警发放通知书、公告等通知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前来接受处理,逾期不来处理的将按规定依法处理。车主需根据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相应处罚,应当办理注销登记车辆而未办理的单位和个人,将无法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意味着将不能够买新车、办理二手车过户等相关业务。目前,市民可拨打110等举报“僵尸车”,对于符合条件的举报奖励累计最高可达5000元。
(2)主持人:有些城市出现了直接拆解僵尸车的行为,这种行为您怎么分析?
颜宇丹律师:僵尸车要分情况处理,如果属于违停,交警应当依法处理并拖走车辆;如果不属于违停,但是长期占用临时停车位,那么虽然依法停车,但是已经不属于“临时停车”,交警应当通知车主将车开走,还可查找该车辆的过往记录,如果存在过期年审、涉嫌偷盗车辆等问题,交警部门应依法处理并拖走车辆。但是,不能未经处理直接对所有的僵尸车一律进行拆解。
(3)主持人:对于那些没有交通违法或是停放在小区内的僵尸车,交警部门应该怎么处理?
颜宇丹律师:僵尸车的存在主要是因为执法部门存在重叠,车主将车辆停靠在临时停车位,属于依法停车,且车辆属于个人财产,交警部门难以处理,您提到的小区内的“僵尸车”更加棘手,因为交警无法管理,不排除有赃车、事故车及报废车等,但只能由物业、业委会等相互协商处理。目前,《深圳市道路临时停车管理办法》正在修订,法规出台后,或将对包括“僵尸车”的停放加以明确约定,今后,相关部门在处理这些车辆时,将有法可依,也使“僵尸车”车主在停放时有所顾忌。
另外,颜宇丹律师认为,“僵尸车”的说法虽然很形象,但是不能简单地等同于违规车辆。交警要查处车辆,主要是看这部车子有没有违规。例如,一部车子停在路边的画线停车位上,即使它很久都没挪窝,成了市民眼中的“僵尸车”。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说,如果这部车子有年检,也不是报废车,那么这部车并没有违法违规,不能随意拖走。
小区以外的道路上,只要是违章停放的“僵尸车”,交警还是可以处理的。交通量大的路段,影响交通的违章车辆,还没等它变“僵尸”,就会被交警处理了。倒是在一些交通支路和偏僻路段,违章车辆没有被及时发现的话,才会变成“僵尸车”。
小区里面的车辆是自治管理,业委会可以委托物业对车辆进行规范管理,管理单位有义务了解车辆基本情况,发现车辆违反规定,应该及时提醒车主处理,如果车主长期不予处理,可以授权相关执法部门,对这类“僵尸车”进行判定后,拖放到指定停车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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