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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花小学升旗仪式上的法制教育课

(2013-04-24 23:30:16)
标签:

杂谈

百花小学

法制教育课

深圳律师

颜宇丹

百花小学升旗仪式上的法制教育课

百花小学升旗仪式上的法制教育课


百花小学升旗仪式上的法制教育课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颜宇丹律师。今天很高兴来到深圳百花小学参加这么庄严肃穆的升旗仪式,今天是世界法律日,也是世界地球日,是个非常有意义的日子。见到可爱的同学们,使我仿佛回到了纯洁的学生时代!

    我国关于未成年人出台了很多相关的法律,比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宪法》及《刑法》、《民法》中也有关于未成年人的法律规定及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我今天要特别提到的是,当今犯罪低龄化呈逐年上升趋势,未成年人犯罪数量正在逐步增加。在校的学生由于法律意识淡漠,有时在不知不觉中就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案例,三名中学生商量着去吃夜宵,但又没钱,三个人便决定去学生宿舍找同学强行索要。他们用衬衣蒙住脸,窜入低年级某班宿舍,向室内的学生喊道谁不给钱就打死谁,抢得几十元后饱了一顿口福。他们自以为找到了“快速发财”的捷径,仅隔一天几个人又结伙再次闯入学生宿舍准备抢劫时,被在宿舍附近蹲守的校保卫人员和民警现场抓获,最后这三名中学生被判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这个案子中,这三名中学生并没有意识到他们的行为是在犯罪。在校中小学生超前消费与父母给的零花钱不能满足产生了矛盾,有时受到社会人员的教唆,和哥们义气的思想作崇,缺乏辨别能力误入歧途,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抢劫案件和校园暴力事件以及小偷小摸的盗窃行为在校内外并不鲜见。殊不知,暂时地满足欲望和好奇心的代价是沉重的。这起案件中的三名学生的行为值得我们所有的学生、学校和家长们警醒!

    我讲的第二个案例是五名未成年小孩偷盗成瘾被抓。5名未成年小孩在上学期间盗窃手机40余部,他们分工明确、结伙作案,刚上瘾就被警察抓获。这5人都是在校学生,平时关系要好,他们无意间听说偷手机能挣钱,就凑在一起作案,他们将作案的地点和对象选择在了篮球场上打球的学生。每次作案时,都是其中一人假装上场和失主一起打篮球,分散失主的注意力,其他4人便走到篮球架下,相互遮挡,将衣服里的手机偷走。得手后,几人相继离开,一起挥霍。警方抓获他们后,他们主动交代盗窃了40余部手机。检察院将他们5人起诉到法院后,法院考虑到5个犯罪嫌疑人都属于未成年人,虽然没有判处有期徒型,但对他们判处了罚金。

    还有一个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罪的案例。一个住校生下课后就沉迷于电脑室、电影院和各种娱乐场所。这类地方去多了,自然也就结交了一些社会上的朋友。跟他们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在好奇心及好胜心的驱使下,他也跟着他们一起吸烟、喝酒、打架了。他整个人全变了,变得无心上学,每天玩乐的开销对他这个没有经济来源的学生来说是惊人的,于是,他学着电影中的黑社会一样,对一名低年级的学生实施绑架。在绑架过程中,由于受害人下意识的反抗,这位未成年人在惊慌失措中杀害了这名同学。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这个学生有期徒刑15年。在人生最美好的花季,他却锒铛入狱。在狱中这位学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很后悔没有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从而没有坚定的信念去抵制社会上的各种歪风邪气。他很后悔没有好好听老师、父母的话,没有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成了以身试法的法盲。他多想再次背上书包踏入美丽的校园,坐在教室里认真听老师上课;他多想回到温馨的家中与父母、亲人欢聚一堂,共享天伦之乐。但是,一切都晚了,人生的路没有回头路。

    中、小学生由于心智不成熟,抵御能力差,为追求享受、寻求保护或者出于讲义气、泄愤报复,或者受到他人的教唆和好奇心的驱使,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中、小学生应该积极学法、守法,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增强自我约束力、克制力、控制力,培养坚韧的毅力、乐观向上的精神,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远离“黄、赌、毒”,远离不健康场所,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要慎交友、交好友,发挥纯真友情的作用,通过互相帮助共同进步,使自己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人才。

    最后,祝同学们学习进步,祝老师们教学愉快!谢谢!

 

                                                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颜宇丹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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