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权纠纷民事起诉状
(2010-04-01 22: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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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民事起诉状原告颜宇丹深圳市房产 |
被告:深圳市宝安区XX街道XX社区居民委员会,地址:深圳市XX路XX号,组织机构代码:C17561370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拆除侵犯原告相邻权及生命健康权的违章建筑,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2、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减少的房租收入伍万元人民币;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系位于深圳市宝安区XX街道XX社区XX村XX巷X号房屋的所有权人,原告于1990年X月X日向深圳市宝安县建设委员会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编号:粤房字第XX号。
被告于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0一0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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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22992959
颜宇丹律师: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全经联深圳分盟首席法律顾问、深圳军人社区法律版主、深圳电台《地产先锋*律师在线》栏目特邀嘉宾、“谈房论市”论坛法律顾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房地产建筑法律圈圈主。主攻:房地产及建筑法律事务、公司法律顾问、民商事法律事务等。邮箱:yanyudan200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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