匆忙上阵!
(2009-11-14 20:04:23)
周二快下班时一位朋友说他潮州老乡的儿子周四开庭受审,他老乡才从老家过来,请我做辩护律师。我那天晚上还要到电台做节目,做完节目出来他和他们在一个茶坊见面。看了福田区检察院的起诉书,是个团伙抢劫案,那父亲和我办了委托手续。时间紧迫,第二天一早去检察院复制案卷,为了节省时间,从检察院出来找了个安静的咖啡厅粗略地翻了一遍案卷,下午直接去看守所会见嫌犯。周四上午拟了个辩护提纲,下午去法院开庭,由于是共同犯罪四个被告人,开庭时间较长开了两个多小时。
周五上午十一点过法官助理突然通知我,我代理十户业主的那个物业纠纷的集团诉讼还是照原来开庭时间下午二点开庭。上周依业主要求提出了管辖权异议,按法律规定应该把开庭时间推后,法官助理之前也说新的开庭时间排好后通知我。现在她却说我提出的是级别管辖权异议,中院有个新文件,级别管辖权异议被驳回现在下的是通知不是裁定,不可上诉。在咱们国家就是这样,一个法院的文件也能不顾法律的规定。可是我一点准备都没有,我要求推迟开庭时间但法官助理说不行。没办法只得硬着头皮去开了庭,和对方的两位律师开庭驳了两了多小时,精疲力尽的走出法庭,我终于没有负了当事人,结果就听天由命了!
昨天和前天开的这两个措手不及的庭,自认为已尽了全力。功夫在庭外,庭后还要提交辩护词和代理词,周末也不能休息了。
喜欢
0
赠金笔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