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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线】是自杀还是他杀

(2009-04-10 1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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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死因疑点重重  案情扑朔迷离

 是自杀还是他杀

 

      一位媒体的朋友冷锋发来一篇稿件,请我分析一起死亡案件:

             

                  自杀的黑色九分钟

                                         文/冷锋

 

 

  习惯于“我们深圳人”前卫生活的我,一般也是在深夜或次日天亮睡觉的。虽然不是和真正的深圳人一样幸福地于床上通宵卖力气,但透支未来生命的毛病还是很顽固的。前天凌晨五点半,当节日里的深圳人正香汗淋漓地在床上第三次翻身时,却有不和谐电话过来。

  我以为是“响一声”的电话诈骗,但铃声持续不断,打开一看,才发现是老乡李先生的来电。李先生恐惧地说:“我最要好的同学李昕死了,昨天中午我们在一起吃饭时,你问我接谁的电话,就是他和我的最后一次通话。”

  老乡继续介绍说:“李昕下午五点二十八分给我发来短信,内容是‘晚上千万不要出来,有危险,别回电’。我不敢接受这一现实,也感觉到恐怖了。……”

  六点多,天已大亮,我和朋友朱先生一起过去维稳,李先生正背着一个啤酒瓶,在某小区门口焦躁不安地等我们。李先生说:“我担心出事,就带了个啤酒瓶子准备应付意外情况。”

李先生说,由于手机没电,直到次日凌晨一点左右,在手机充电后才发现李昕的这一忠告形式的短信息。   “我赶紧复电联系,但已经联系不上。到了五点的样子,李昕的父母从上海来电话,说李昕已经坠楼身亡,我才知道出大事了。”李先生说。

  在深圳,有被和谐和幸福给撑死的,也有为这个城市奋斗得赤身裸体而连名字都来不及留下的大量非和谐暴亡者。鉴于深圳政府高度重视建设者脆弱的生命权,我们建议李先生寻求警方帮助。在深圳市南山区,处理李昕坠楼案的招商派出所接待了李先生和我们。警方说:“昨天(3日)下午五点半的样子,李先生是从他供职的公司办公室所在地、沿山路佳利泰大厦十楼坠楼的。整个过程很奇特,他跟蜘蛛人一样,从十楼翻窗出来后,是沿一个下行斜面,攀扶空调挂机逐层下降到四楼的。楼下公司的人见有人贴着窗户攀爬,还以为是小偷作案,外面也有人发现了他的这一危险行为。当时看到的人都觉得奇怪,直到他在四层的停留处往下面的一棵树上一跳,才明白怎么回事。”

  据警方介绍,李昕所供职的深圳优赛尔科技公司也很头大。该公司是以人才引进方式,请猎头公司将有技术专长的李昕从上海高薪挖过来的,对于李昕坠楼,公司甚为不解。

  李先生就忠告短信向警方提出他对李昕自杀的怀疑。他说:“李昕给我的短信,说明他已经是在被威胁或被控制之中。正常情况是不会这样的。”

  警方认为,整个过程的目击证人只证明了李昕是这样一个稀奇古怪的死法。至于是否存在他杀的嫌疑或其他外力因素,需要有证据来证明。但警方同时又疑惑,李昕不存在就业方面的精神压力,因此也对其行为不解。

  我和朱先生也觉得这种跳楼方法不科学,和李先生一样认为“自杀”不能解释李昕给他短信后“跳楼”的那几分钟。因此,李先生在提出疑问的同时,又将事发前这几天与李昕的交往细节提供给警方。有何需要推敲的细节?详见昨天《南方都市报》的如下报道:

 

“有危险别回电”发短信后他离奇坠楼

  前晚6时左右,30岁的李昕从自己公司所在的沿山路佳利泰大厦坠楼,随后被送往医院救治,于当晚9时许不治身亡。警方调查显示:李昕当时从10楼某处沿户外空调向下攀爬,至4楼处失足坠楼。而之前发生的一系列蹊跷事件让其朋友和父母心怀疑虑。昨日下午,李昕的父母等亲属从上海赶赴深圳,力图查明儿子的死因。

 

警方:初步排除他杀

  “我们第二天(4日)零点接到上海外滩派出所打来的电话。”昨晚,在深圳一家宾馆里,李昕的父母说,他们当即联系上了深圳招商派出所的王警官,对方告知他们,李昕在深圳坠楼后不治身亡。

  “我们当时惊了。”李昕的父亲说,他们脑子里一片空白,儿子怎么会无端坠楼?他们立刻叫上其他几位亲属一同赶赴深圳。在招商派出所,据民警介绍,警方在前晚6时47分接到报警。随后调查取证显示,李昕从10楼某处沿楼外空调向下攀爬。一直下到了4楼,这时他想跳到旁边一棵树上,但没能抓住,直接坠楼而下。

  之后李昕先被送往蛇口联合医院,随后转往南山区人民医院。当晚9时许不治身亡。民警向家属表示,警方根据调查情况及掌握的线索,初步排除他杀可能。但亲友如掌握更多线索,可提出异议。

 

挚友:出事前发出示警短信

  李昕的父母一脸茫然,排除他杀,难道是自杀?他们不相信。“儿子从没出现过精神异常,一直表现优秀。”李母说。儿子刚在上海买了房子,和女朋友谈婚论嫁,怎么会自杀呢?调查的情况也显示儿子是在求生,而不是寻死。

  同在深圳的李先生是李昕的大学同学,也是他在深圳最好的朋友。李昕3月初来深圳,入职南山区优赛尔公司仅1月。李昕曾向他说过在这间公司里的一些遭遇。其笔记本电脑和移动硬盘在员工宿舍内丢失。里面储存着对他非常重要的锂电池技术资料。

  在事发前些天,李昕曾把一些光盘等资料送到他这里保管。4月2日中午,李昕曾经从他那里拿走了几张光盘资料。并向他表示,已经找老板谈过,准备3日递交辞职报告,去向他已经找好。4月3日中午,李昕突然给他打来电话,问他有没有其他人找过他要那些资料。李先生已感觉有些奇怪,但无暇多问。下午,他自己的手机因没电而关机。

  昨日凌晨1时许他回家后充电开机时,收到一条李昕在3日下午5时28分发来的短信:“晚上千万不要出来,有危险,别回电。”李先生十分诧异。但拨打李昕电话时已经关机。昨天早上,他得知了李昕坠楼身亡的消息,顿觉悬疑重重。

 

疑点:坠楼前发生了什么?

  李昕坠楼之后,警方在旁边的草丛中找到了他的手机卡,但已被掰成了两半。

他送给朋友的资料里面究竟有什么秘密?李先生给记者看了一下李昕留下的资料,是一些证件等物品,而最重要的,估计就是后来李昕取走的那两张光盘,但现在都已经找不到。

  昨日记者联系到优赛尔科技公司,该公司值班人员表示清明节休假期间,公司负责人均不在。据警方调查,该公司负责人曾向警方表示,前日凌晨4时许,李昕曾打电话找过他,说在公司内做得有些压力,老总表示上班后可面谈。当天8时许,他们曾经进行过1小时的谈话,负责人称对李昕进行了开导。之后李昕“挺好的”。

  记者联系到优赛尔科技公司负责人李先生,他表示休息时间不便接受采访,随即挂断了记者电话。(本报记者杨涛)

 

  消息见报后,李先生邀约我陪同李昕的父母及亲属,到深圳市殡仪馆最后看了一眼已由活人变为遗体的李昕。当时场景十分凄楚,难以言表。那么,李昕在给李先生短信后的那几分钟究竟发生了什么?这是需要调查还原的真相。对于李昕坠楼之死,李先生和其家属,包括我在内,一致认为有以下疑点需要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调查。

  一、从殡仪馆出来后,我们一起去了李昕坠楼的现场沿山路佳利泰大厦。仔细观察该大厦发现,从顶楼十楼下降至四楼,仅具备技能型人才、国家级职业小偷的攀爬条件,即便如此,也需要有极大的拼命精神才行。十楼至四楼是呈对角线的下行斜面,从四楼停留点到落点的那棵树是呈抛物线的,这两条线的结合,是一个自杀者的行为和心理轨迹?

  二、该大厦保安查询手机的报警时间是五点三十七分。这就是说李昕在五点二十八分给李先生短消息后的九分钟以内发生了上述一幕。但是,在五点二十八分钟给李先生短信息前,又发生过什么?李昕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不打电话而发这种忠告信息的?

  三、“李昕坠楼之后,警方在旁边的草丛中找到了他的手机卡,但已被掰成了两半”。手机卡肯定是在给李先生短消息后被掰成两半的,但为什么要掰断?里面有什么线索?

  四、让李先生起初不以为然的光盘资料里究竟有些什么东西?电脑遭窃是否偶然?

  等等,这些明摆着的疑问,都不能统一到李昕必须因此付出生命代价的自杀动机上来。 难道李昕之死又是“杀开一条血路”理论上必须付出的社会成本?实在是匪夷所思。

  至于精神抑或药物致幻等因素,李昕的父亲说:“可以负责地说,我的孩子没有精神病史,心态一直很健康。如果有药物作用,他不会很清白地给小李发警告短信。我想,即使是要自杀,也用不着这样麻烦,从十楼到四楼再跳楼,分明是一条逃生的轨迹。还有一个问题,我的孩子从十楼翻窗出来时,这个公司的人在干什么?”

  目前,公司方以开明的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不回避李昕之死,也坦诚地对待社会质疑,积极配合各方面的工作,相信问题会有一个很好的解决。总之,是期待一个清晰的司法结果。

 

 

我的分析:

 

  死者是自己从10楼攀爬到4楼,欲先跳到树上再到地面,因未能抓住树枝而坠楼身亡。依此情形是没有经过外力导致坠楼的,因此警方初步排除他杀的判断我认为是正确的。但是死因蹊跷,不存在自杀动机,家属应尽量配合警方收集证据,关键是要调查出死者是从哪个窗口爬出的,爬出前和什么人在一起,发生了什么事。如果死前有受逼迫或其它导致死亡的异常情况,就看是否符合犯罪构成的间接故意的条件才能进行刑事立案。

    从刑法理论上讲,犯罪构成有四个方面的共同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体与犯罪主观要件。其中犯罪主观要件中的犯罪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间接故意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如果侦查结果不是间接故意,就看公司方对死者的死亡是否存在过错,如果有过错,家属就可进行民事索赔;如果没有过错,公司方就没有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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