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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证据”并非强行拍照的合理解释

(2014-01-04 16:3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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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保留证据”并非强行拍照的合理解释

 

因为家里没暖气,汉中市的李先生和怀孕8个月的妻子到洗浴中心洗澡,结果被警察认定有嫖娼嫌疑,原因是“男女衣服凌乱堆放”。于是,该警察强行闯入李先生夫妻洗澡的包间,在被告知是夫妻关系的情况下,仍然用手机拍照。事后声称是为了“保留证据”。

涉事民警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在此不作评论。仅就强行拍照“保留证据”一事的动机就很值得怀疑。

倘若李先生真是嫖娼,已经被抓了个“现行”,这就是最有力的“事实证明”,再也没有比这个“证据”更有说服力的证明了,哪还用得着拍照“保留证据”,岂不是多此一举?如此简单的道理,连平民百姓都晓得,富有经验的警察岂能不懂。何至于愚蠢到冒违法取证的危险非要“保留证据”,这实在不合常理。

该民警为何非要不辞辛苦、费尽心机拍照“保留证据”呢?其中不无蹊跷。因此,当事民警应该给公众一个合理的解释,如果拿不出令人信服的解释,那么,“保留证据”的目的无非有二:要么公事公办,要么交钱了断。二者任由李先生选择。十有八九,李先生选择私下交钱,民警删除手机上的照片,然后各自走人。

类似事件难道还少吗?商铺查税收、上路查超载、入企查排污……不一而足,人们见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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