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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死不救”都是体制惹得祸

(2014-01-09 08: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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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见死不救”:都是体制惹得祸

 

    最近,湖南省湘乡市一名重病患儿,因医院急救中心120要求其家长“先交钱后发车”而导致错过最佳治疗时机,不幸被病魔夺去生命。此事再次把“不良医院”和“不良医生”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人们纷纷谴责“见死不救”者,甚至有人建议在刑法中增设“见死不救罪”,以惩罚相关机构及人员的“见死不救”行为。

    人们的愤懑在情理之中。毕竟,人的生命至高无上,与之相比,一切都显得微不足道;如花的年龄,原本还有很长的美好岁月,就因为一时缺钱而凋零,怎能不让人痛心疾首!

    其实,刑法中已有明确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然而,大量事实证明,有关法规并没有起到应有作用,根本阻止不了“见死不救”现象。人们甚至发现,近些年,不良医生的不良行为普遍存在。

    难道不是吗?每当我们感冒咳嗽,医生往往会说:“吃点消炎药吧。”于是便给我们开上阿莫西林或头孢之类的药物。甚至,动辄给患者输液。但是,这类药不是消炎药,是抗生素;人们不应该滥用抗生素。滥用抗生素会导致严重的不良反映和耐药问题,危害巨大,后果不堪设想。实事上,一般的感冒、咳嗽、发烧,也确实不应该用抗生素治疗。

    我有一位同事,曾在以色列工作。他说,在以色列,医生对一般的感冒、发烧根本不给开药,即使你提出用药要求,人家也不给开。因为,对付感冒,“吃药一周,不吃药七天。”乱给患者输液,在以色列医生看来就更加不可思议了。输液是针对特殊病人的,如吞咽困难者。治疗的原则应该是:能吃药就不打针,能打针就不输液。动辄输液,是“垃圾治疗”。据说,这些都是“国际惯例”。

    这些知识,普通老百姓不懂,而医生应该知道。何况,长期以来,卫生管理部门一直要求对抗生素的使用加强监管,防止滥用。但收效甚微,医生们依然我行我素,过度用药、过度治疗现象司空见惯,“见死不救”行为层出不穷。倘若仅仅是个案并不可怕,也不足为怪,但成普遍现象,那就不是某个医院、个别医生的问题,肯定是医疗体制出了毛病。

    医院本是公共服务机构,却被推向市场,搞自负盈亏,使医院变成了企业,企业以盈利为目的,医生自然成了赚钱的工具。于是乎,“见死不救”、过度医疗也就成为必然。据资料显示,我国每年仅因抗生素滥用就导致800亿元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给病人和社会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800亿元啊!每年就这样通过医生之手,硬生生从社会转移到医院,从患者的口袋落入医生的腰包,从而穷了社会和患者,富了医院和医生。据媒体报道,我国每年因病返贫的家庭达到四成。可以说,很大程度上是医院和医生将这些好不容易脱贫的家庭重新推回贫困的境地。

    从表面看,人们当然要谴责不良医院和不良医生。但从深层分析,把责任全部推到医院和医生身上,似乎有失公允,一味指责谩骂也根本于事无补。试想,在这样的医疗体制下,谁能独善其身?扪心自问,倘若你我是医生,又会如何?逐利是人的共性。恩格斯说,只要有百分之二百的利润,人们就不惜冒上绞刑架的危险。这正是连法律都震慑不了“见死不救”等行为的原因。一个好的体制,能够激励人心向善、弘扬正气,而体制不好,容易诱导人们见利忘义,导致世风日下。“见死不救”、过度医疗等不良行为就是力证。炎黄子孙向来以仁爱善良著称,如今在某些行业却输给了异类旁族,委实可悲——都是体制惹得祸。

    好在高层已发现症结所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着力加快医疗体制改革,从根本上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这让老百姓看到了希望,充满了期待,增强了信心。

    病看透了,药下对了,还愁身体不会康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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