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鸡儆猴”从字面上解释为杀鸡给猴子看,比喻用惩罚一个人的办法来警告别的人。杀鸡儆猴作为惩治腐败的技术手段应用了几个世纪,有没有效果只有猴子知道。为何杀鸡儆猴如此为执刀者推崇,津津乐道呢?
鸡猴多为家养动物,要么圈养,要么拴养。离主子近,天长日久后,在主子那里都混了个眼熟耳熟,多少有些感情。在家养动物群里,鸡的地位明显低于猴,尽管猴的现实价值不如鸡,但鸡在猴前还得低头禁声溜边走,生怕惹了猴爷的兴。
鸡属普食性动物,喜欢群居,结伴觅食,荤素兼吃。由于地位不高,以至性情温顺,不择环境,不惧气候。警觉性不高,对危险的判断评估能力极低,主人支好刀架,热锅开水准备停当,几粒发霉的谷子足可以引诱其自赴黄泉路。鸡们逃生能力不强,飞不远跳不高跑不快。不善察言观色,无法讨好主子。贪吃多占,食囊凸现,易留痕迹。
猴乃灵性动物,游手好闲,吃香喝辣,外貌人形,当属主人近亲。模仿能力极强,深谙狐假虎威之道。察眼色,通人性,会装蒜,遇麻烦会抓耳挠腮装无辜,博得主人怜。其实比起鸡来,贪得无厌,芝麻西瓜都想要,欲壑难填。猴臂长既方便在主人面前爬行,又利于抢名捞利争好处。常常趴在树梢攀高枝,险急时刻跑得比鸡快。
鸡猴本无过节,皆因主人训诫猴子震慑园子的需要而互相关联。杀鸡儆猴就如民间鸣炮敬神,鸣炮本是源于驱邪,与敬神无关。主人不好明说自家有邪,只好搬出神来救驾。邪见多了炮仗也不再胆怯,反倒认为炮竹声是一种另类保护。
“鸡飞狗跳”、“鸡犬不宁”、“鸡飞蛋打”的时候责任不一定全在鸡,但要通过选择性惩罚来安顿秩序,比起猴来,杀鸡完全是出于选择性惩罚的需要。杀鸡必是源于鸡有过,也必须是罪大该杀。只为儆猴而杀鸡,不问鸡之错,不关猴之过,后续反应又会如何呢?鸡越来越怯猴,猴越发不屑鸡。自古以来,杀鸡无数,猴们又有几个为此“儆”而收敛呢?见多了杀鸡,猴皆因迟钝而变得不屑,刑不上士大夫会壮了猴们的贪腐胆。猴看腻了杀鸡没有了“儆”,鸡本不该杀而冤于无辜,负面效应是猴不该杀,不能杀,不想杀,杀不得。
刑必须上士大夫,惩治才不会滋生新腐败,否则任何选择性、差异化的训诫于事无补。无论鸡猴,一旦犯科,惩戒猴的示范作用大于鸡,杀猴既可给鸡看又可给猴看。杀猴示众比杀鸡的震撼力更强,威慑力更大,而训诫成本更低。
结论:惩治腐败之“杀鸡儆猴论”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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