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凡
近日,某化妆品品牌因为一则广告被舆论讨伐。这段广告不断重复着“我们恨化学”这句话,甚至直接用这5个大字占满屏幕。广告本意或许是想强调自家品牌的“天然”,但播出后一直风波不断。近日,央视8套也开播这则广告,引起了《结构化学基础》的作者、北大教授周公度的注意。网友爆料称周公度递交声明要状告CCTV8。(新华网11月22日)
一个化妆品公司居然高喊“我们恨化学”,实在是一件很幽默的事情。这家公司的产品研发团队,就可以告诉其广告策划团队:如果没有化学,这个世界上就不会有作为商品的化妆品卖,自然也不会有这家公司。
《广告法》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我们恨化学”的广告,大概是要宣传自己产品的所谓“纯天然”,可是,化妆品怎么可能没有任何化学成分?以“我们恨化学”的方式宣传产品“纯天然”,本身已经涉嫌构成虚假广告。
之所以这种明显无知的广告仍然会被商家选择,所欲达到的大概是广告的话题效果——大家越是质疑,媒体越是关注,它的广告效果自然越好。在商言商,某种意义上这其实无可厚非。真正让人不明白的是,这种“毫无基本科学素养、反科学、破坏化学教育的坏广告”,为何能够通过播出平台的审查?容许商业广告洗脑般地重复“我们恨化学”,合适吗?就像有网友说的,未成年的孩子们会不会把这句话演绎得更远:我们恨数学,我们恨物理,我们恨英语……
有些人对教授较真广告似乎有不同看法:“人家的意思也不是攻击化学,作为学界泰斗就不能宽容点么?”“不好好搞好本职工作,却来搞这种玩意,想出名想疯了?”一位八十多岁的老教授声讨“我们恨化学”这种无知广告,竟然被某些网友作出“不宽容”、“想出名”的解读,实在令人不可接受。
这样的“评论逻辑”很多时候近乎常态,所谓“本职工作”之外的举动似乎都是“想出名”的证据,而较真于所谓“小事”都是“不宽容”、“爱管闲事”的表现。可在我看来,声讨“我们恨化学”这种“与己无关的小事”,才是真正的学者应该履行的社会责任。如果每个学者都能跳出“本职工作”关心点社会“小事”,并且付诸行动,那才是社会之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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